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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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2.85.12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Lu tiw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03.72.178.2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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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HK.tv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Mys 721tx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 具体来看,匿名用户首先修改了模板,将“马、中、台”三方声称拥有主权,改为“马方实际管理”,中方声称拥有主权。然后,“琼台礁位于南沙群岛南部,是南康暗沙中部一个暗礁,地处潭门礁西南约3海里曾母暗沙以北約63海里。”被替换为“琼台礁位于马来西亚美里以北82海里专属经济区,是鲁克尼亚暗沙中一个暗礁,地处潭门礁西南约3海里。”这纯粹是地理位置描述的修改,地图上描述一个点有好几种方法,同一参照物也有好多不同名字。(在这里,南康暗沙、鲁克尼亚暗沙即是这种情形)。但是匿名用户的编辑也有一些问题,比如,加入全角字符。再之后,匿名用户则完全地将中国在该岛的活动改为马来西亚在该岛的活动。因此,我们可以从善意方面推测,匿名用户认为此岛由马来西亚实际管理,故条目应当以马来西亚方面的观点为主。(WP:NPOV)而喵子君则认为匿名用户不应该删除中方的来源观点。根据VAND方针,关于只要用户“怀有善意,那就不是破坏”,参考en:WP:VAND:"Removing encyclopedic content without any reason, or replacing such content with nonsense. Content removal is not considered to be vandalism when the reason for the removal of the content is readily apparent by examination of the content itself, or where a non-frivolous explanation for the removal of apparently legitimate content is provided, linked to, or referenced in an edit summary." 双方编辑均非破坏。
  2. 既然双方编辑都不是破坏,反复回退行为属于WP:EW,且双方均严重违反WP:3RR原则,喵子君还有不当运用WP:ROLL权限的问题。
  3. 不认可“霸占条目版本”的指控,正如上面所述,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喵子君是想补回被匿名用户删除的内容,他也许认为这部分内容同样重要呢?
  4. (-)反对“解除其管理员职务”。任何问题都应当就事论事,通过沟通讨论解决问题。

--Antigng留言2017年3月2日 (四) 05:49 (UTC)

163.32.83.13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63.19.240.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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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71.88.9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1.14.151.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Asd031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6.229.214.13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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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江泽民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条目因引用库恩版江传达100次,正如有用户很早在讨论页谈到:据凤凰网亚洲周刊专访叶永烈:我和《江泽民传》的秘密, 『这本书有官方色彩,库恩不懂中文丶仅在三次公开场合见过江泽民,没交谈过一句话,却写出约五十万字的《江泽民传》。实际担纲撰写这本书的叶永烈说,为了反击这股反华反共的逆流,必须在海外出版观点正确丶史实准确的一部《江泽民传》。北京方面的这一办公室负有对外宣传的责任,但是不能以官方的身份直接出面组织写作《江泽民传》,也不能向海外推出官方色彩的《江泽民传》。正好,美国库恩作为中国的友好人士,主动提出写一部英文的《江泽民传》,由美国的出版社出版』 因此条目加上呼吁第三方来源的模板是完全合理的,但最近该用户又反复删除这样的模板,还毫无证据编造诬陷人。故再次在此举报。 长期来,在该条目有违WP:DISRUPTSIGNS方针提到的以下若干倾向:
  • 『偏激:持續編輯一個或一組條目以追求特定觀點,儘管長期與其他編者背道而馳。偏激編輯不止添加材料;一些忙於擾亂性刪除的偏激編者亦如是。例如重複刪除其他編者加入的可靠來源。
  • 不滿Wikipedia:可供查證;無法舉證來源、舉證不符合百科全書的來源、扭曲可靠來源、或製造原創研究。
  • 不樂見共識建立:
    • a. 反覆漠視其他編者的詢問,要求闡釋牽涉的編輯或反對編輯。
    • b. 反覆漠視其他編者對修訂的解釋。』

陳東鈺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60.199.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3.137.28.23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Chinaistaiw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0.101.210.15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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苡禎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Lnnocentius: 木有搞错?我把溫戈快運移动回溫戈快運航空还有问题?看看Dragoon17cc移动了多少航空公司相关的条目?他的多少移动又是对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6:17 (UTC)

Irc78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YCLOPSGAMBI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这笔编辑暂不确定是否破坏外,绝大多数编辑都是在条目中先以破坏性方式删除或增加几个字(如把“普通田鼠”改为“普通田鼠鼠”),然后再恢复自己的破坏。其他几次编辑则都是增加不可靠来源。明显扰乱维基百科。  不限期封禁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7日 (二) 04:11 (UTC)

Q71418237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3.202.12.21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Outlook201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Outlook2017
  • user:逆襲的天邪鬼
  • user:Outlookxp
  • 发现人:
    • user:Outlook2017曾對新進用戶表示「我是最新版的Outlook2017,很好奇您對舊版的Outlookxp有什麼看法?」(1)
    • 然而user:Outlook2017 被指為user:逆襲的天邪鬼的分身,但用戶頁未被機器人封禁?
    • 懷疑 user:Outlook2017與user:逆襲的天邪鬼可能為同一人,喜歡跟蹤新進用戶?
    • 懷疑 user:outlook2017與user:outlookxp或有可能是同一人,一個新版outlook2017?(outlook單機版只到2016),一個舊版outlookxp。兩者用戶名稱相似,極易搞混。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7年3月4日 (六)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Niveki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0.129.122.23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immyxin196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0.164.1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136.49.1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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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c78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T.A Shirakawa檢查後在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之前,該名用戶所做出的50筆編輯,幾乎都是在用戶頁面編輯以及WP:GAN、WP:DYKN、WP:FAC等評選出現,並且檢查過濾器發現2013年7月14日觸發11次刷編輯數、7月21日觸發2次新用戶投票、8月1日觸發12次新用戶投票,第51筆起出現對於特定用戶進行支持,因此後符合WP:PUMPPRIME、WP:XS、WP:REPEATING、WP:CONNECTION、WP:ALWAYS、WP:OCUSE、WP:WITNESS等要點。
  • 发现人:Zhxy 519留言2017年3月8日 (三) 03:59 (UTC)
  • 处理:  驳回,根据最新一笔解封,尚需进一步观察。--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8日 (三) 05:34 (UTC)

122.118.163.5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2.118.162.21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0.28.4.13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600:8800:3308:6000:753B:414B:67D2:23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翁何文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意見:你沒有警告呀  囧rz...--1233|聯繫我 2017年3月10日 (五) 08:32 (UTC)

175.159.120.20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atthewismybf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9.12.13.2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小硯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娛樂音樂讚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應文硯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97.2.25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7.52.235.5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Antiyolth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7.246.107.1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IMJENR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張希愛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台灣女藝人張希愛之維基頁面由自家公司禾田四季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料版權維護,維基頁面雖可任何人提出主張編輯,然卻不該對別人辛苦維護之頁面擅自變更不實,毀謗,亦或刻意轉接不相干之連結,ID:IMJENRY宣稱以消歧義之名,屢次刻意於張希愛頁面連結至大陸男藝人張瑞涵之連結,經屢次刪除仍舊為之實屬惡意破壞該張希愛頁面,禾田四季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無同意或授權他人轉嫁連結。

2.維基百科是否該就此重新調整搜尋?讓搜尋張瑞涵就轉往該大陸籍男性藝人頁面

114.136.76.17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柯兆一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isi10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1.14.151.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Barter8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7年3月12日 (日)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怎麼屢次在維基百科加入有問題內容的Wc721先跑來告狀?連回退其他人有問題的編輯內容也被Wc721當成提報破壞的理由?用戶Wc721的主要問題,就是刻意選用真實性有問題的材料,在維基百科引導進入有問題的見解,從Wc721的用戶貢獻就可以看得出來[13],敝人也屢次跟管理員 Outlookxp[14]與管理員 和平奮鬥救地球[15]詳細反應過Wc721的編輯行為,請管理員能密切注意Wc721在維基百科的活動。--Barter84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1:36 (UTC)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回應:管理員竟然無視我的申請!!!--Naturenice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2:01 (UTC)
Naturenice君您好,由於條目沒有提供可供查證以及可靠來源,加上條目過度原創研究以及違反中立的觀點的傾向,因此無法斷定這位用戶對於這兩個條目內容的是否為鬼崇破壞作出判斷,加上每個人的擅長的領域不同,不是每位用戶都能夠對於該類型的條目作出第一時間的判斷。另外,在維基百科難免與其他用戶之間打交道,在過程當中難免會發生一些觀點不同的情況,任何時刻都必須善意推定他人的行為,保持冷靜並且思考問題解決的方式,請試著與對方進行溝通,並且說服他人並且達成共識,我認為這樣的作法會比起封禁來的有效,畢竟封禁並非懲罰他人的手段,希望Naturenice君能夠理解。--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2日 (日) 16:03 (UTC)

14.0.180.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Outlookxp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請注意這IP段是Jessechi慣用的。Jessechi別鬧了,宗教改革人物又不限於基督新教,你之前亂加[25]分類。约翰内斯·斯图尔姆等人也不是宗教改革者,英文條目也沒加這分類,結果被你亂加。--Outlookxp留言2017年3月13日 (一) 01:36 (UTC)

203.218.61.6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0.240.22.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0.60.158.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0.60.158.1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217.246.3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70.27.14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此名稱無法顯示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0.217.46.2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3.140.11.6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8.201.128.11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TSVC119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6.230.163.1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88.193.150.2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42.72.72.2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0.246.217.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1.221.172.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1.221.172.2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8.150.229.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Hong kong is my ho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I complain TigerZeng who often delete other contributors' texts, I and other contributors are very angry. I do not know what is his standard to judge, delete or cut a text. We do not know what kind of qualification he has to edit and delete other contributors' texts. What he has done is unfair to other contributors when he deleted without asking and discussing with them. We dislike any kind of examine. He has no right to do this.--—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17年3月15日 (三) 21:37對話貢獻)於Hong kong is my home加入。
  • 網名Tigerzenng的人經常擅自删改其他人撰寫的條目,按照自已的喜好同政治觀點刪減,變相扼殺言論自由,對維基的言論自由原則造成極大危害!請盡快阻止這種惡意行為。
已有多人對Tigerzeng的刪改行為提出抗議,但他持續做,而且針對投訴過他的人,不斷刪改,造成騷擾,已成為一種網絡欺凌和勒索。
強烈要求制止Tigerzeng的惡意破壞行為。
~~~hong kong is my home--—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ong kong is my home對話貢獻)於2017年3月15日 (三) 22:23加入。

210.240.34.2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01:288:b001:55:f1f1:42f8:5888:cb9c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3.140.7.19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119.99.12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9.73.12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1.228.155.20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180.2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Matt Smit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198.135.5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180.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600:8800:3307:5F00:B407:34AD:2A89:8D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Antigng:幫忙把不雅用詞的編輯碼掉。-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18日 (六) 17:05 (UTC)

219.77.27.9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1.249.145.8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Brianiri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eoTa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40.143.22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1.15.129.21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戴林寰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惶心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0.109.105.17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4.200.246.2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63.32.83.1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3.88.187.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198.66.8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43.116.2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0.3.129.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Lnnocentiu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蘇州宇文宙武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1.12.225.46留言2017年3月19日 (日) 14:08 (UTC)

A091800472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3.140.156.11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就是影武者,可最後一次編輯已經是3月18日。對於一個浮動IP,如果不是即時封禁,即使無限期封禁也沒意義。--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22日 (三) 06:21 (UTC)

Targer2ta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na11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3.194.136.9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92.74.251.14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198.184.2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tarritz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A.

蘇州宇文宙武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na11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Ijdavi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關秀玲老師 李婉儀老師 蕭鳳卿老師 (朱倬民好掛住你)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0.70.77.12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5.227.193.8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Cien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汪曦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nguscheu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2.119.22.2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Anguscheung 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小躍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sko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Red1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这哪里毛线个编辑争议啊  囧rz...
1.欢迎拿我和其他人一并进行CU,2.编辑历史 自己看吧。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反复强调一个实际上从来不存在的问题,这让其他人怎么处理?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3月24日 (五) 07:02 (UTC)
此人堅是要抹黑及搗亂此條目,請立刻封禁此人。182.239.113.51 2017年3月26日 (日) 15:20 (UTC)

Albert Hanglit-Johnston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Tulpkkm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67.132.5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58.153.125.2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Albert Hanglit-Johnston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61.239.245.23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春上冰月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James333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67.132.15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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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64.237.8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217.202.5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Qazwsx317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4.0.164.6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8.164.12.25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 [49]─無關的請求
  2. [50]─恢復後再次破壞

簡榆恩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8.163.150.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0.177.144.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2.12.95.2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40.130.189.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140.130.189.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Yhynerson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蘇州宇文宙武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7.19.163.18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4.33.94.6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Lawrence L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Irisaac13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smmaxim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0.176.141.17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2.239.74.16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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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djdjudejsjdjdjdiisekekek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ez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tsy wik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Qazwsx317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2.118.71.8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1.18.54.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K7910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user:Artoria2e5[[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待继续观察最后警告送出后的动态。--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6:35 (UTC)
@Techyan:还是大量增加不符合规则的跨语言链接,这还是在撞uw-mos啊……——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Artoria2e5:可否来善后处理下这个用户的编辑?--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12:35 (UTC)
@Techyan:我又不是殡仪馆的,实在懒得善后……等bot来犟吧。——Artoria2e5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1 (UTC)
@Artoria2e5:哦哦。。如果bot能来管的话那就给bot吧。你看看那个用户的讨论页。--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12:58 (UTC)

吴宗兔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0.6.29.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63.21.183.25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Reg152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塞尔吉·罗贝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diff
  • 刪除西班牙國家名稱變成了加泰羅尼亞,也在文章中刪除西班牙足球運動員分類。我報告不是因為我要他被禁止。 但是他一直在編輯與加泰羅尼亞/巴塞羅那的都會誤導讀者, 這只是其中之一。 您可以查看記錄了解更多。
  • 另一個例子:霍爾迪·馬西普 中的修订版本43578070,于2017年3月12日
  • 发现人:Winston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3:54 (UTC)
  • 处理:user:Winstonhyypia[[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0:51 (UTC)

27.54.43.3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0.50.156.23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暖城2016-02-0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 talk:霧島聖/Flow 存档 1编辑|主頁|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北京时间2017年3月27日,其在本人flow讨论页留言投诉其他用户,其中内容“作为你提名的回退员”涉及到对本人的无端指责,故对该讨论串做出关闭处理。此后该用户自行打开讨论页并添加更多内容,被本人最后警告,列为不受欢迎的人,拒绝其继续留言。但此后该用户在我将flow页面存档之后继续在flow页面留言,并在现有讨论页中长篇大论,其行为已经涉嫌WP:骚扰中的“用户空间骚扰”部分,具体编辑记录可以参见两个页面的编辑历史。个人原因避嫌,烦请其他管理员处分。
    • 你先看看你的粗暴态度再说。说“我们”把人家逼走,也不看看此用户在条目讨论里怎么说话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03 (UTC)
    • “作为你提名的回退员”,第一次做出回退操作就不符合规则,我本意是想让你提醒他,很可惜,你知道今天才刚刚作出回应,而且一回应就是如此蛮横的态度。我可真的完全没有给你扣帽子的意思哦,就如刚刚说的,完全是想让你提醒他一下。你自己这么觉得,我和你说了,你不信,我有什么办法?--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06 (UTC)
    • “作为你提名的回退员”,第一次操作就不当,你给出的解释是“符合条件你就批准”,可是,人家恰恰就是一开始就没了解清楚这个规则。难道你不觉得你也有一定责任吗?我当时来你讨论页说留言还没说你责任的这个意思呢,完全就是提醒你,但是你有责任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24 (UTC)
    • 刚刚逛了下你介绍页,有一句说“发现维基百科上太多的人对人不对事以及只要看到条目政治立场之后立即选边站的行为。”这句话现在回赠给你看来最为恰当。看得出你现在在气头上,但是呢,还是要讲道理,一味无理删除本人留言是无益于事情的解决的,不是吗?--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27 (UTC)
    • 哦,对了,我之前也不知道自己的讨论页可以自己管理,既然你把别人给你在你用户讨论页上有道理的留言都删了,我也顺带清除一下某些人无理的留言吧,还我讨论页一个清净,你看如何?--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31 (UTC)
    • 还有哦,你把我列为“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自从你上次对“傻B”二字视而不见以来,我心里早就嫌弃你了呢,只是没说没写出来而已。人与人相处何必弄得这么撕破脸皮呢?做人啊我觉得不要弄到这种状况,这也是我的原则。现有讨论页中长篇大论,不要以长以短来论述,而是要以有没有道理来论述,你把我有道理的留言给删除了,这样真的好吗?--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37 (UTC)
    • “如果只谈条目,一切都好说。不欢迎一切来扣帽子和吵架的人,相关留言一经发现直接删除。”这是玩笑话吧!没意思。。。--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9:48 (UTC)
  • 发现人: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28日 (二) 08:58 (UTC)
  • 处理:user:暖城2016-02-05user:霧島聖[[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拒绝。未获充分警告,且提报者处理方式消极。另附知二人,设立本页的目的是为报告处理破坏行为。请不要继续在本页争论无关事宜。--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1:00 (UTC)
  • 剛回來就有提報,呵呵,
  1. 話說是我本人申請的,與院長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大家都沒水晶球,並不能預測哪個人的下一個動作。
  2. 再來,我不是第一次使用回退權了,在先前已經為了反破壞使用多次回退,這是我第一個誤操作,Antigng已經警告過了,並不是我不了解規則。
  3. 除非真的有事,否則不該編輯存檔,尤其是別人的用戶討論頁。
  4. 「傻B」、「裝B」都是屬於粗話,就別再提了。
  5. 既然你對於院長「處理不當」,你可以申請罷免,但機會不大,因為該反省的不是他。-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04:37 (UTC)
  1. (1) 好的,知道了。
  2. (2) 那也算是你刚成为回退员之后没多久就滥用职权。
  3. (3) 自相矛盾了吧?了解规则还是错误操作?那是罪上加罪。。。
  4. (4) 装逼是脏话??我告诉你一遍,装逼是形容一个人自大,而傻B才是骂人话。。。我也算是开眼界了哦。你就不用为某个被封禁三个月的用户辩解了。。。
  5. (5) 该反省的不是他?没错,是他和你。就他这么消极处理也配做管理员?我只能呵呵了,还有你,就凭你对我刚刚对港澳的编辑的回退,而且不给出任何理由,然后假装小时,用IP地址来回复,你不觉得这么做不是坦荡荡的行为吗?--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6:37 (UTC)

113.20.117.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Koik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在下

  1. 對QFA7301的撤銷:完全無法理解Koika在指控什麼。透過編輯歷史可得知,在下從未撤銷QFA7301的編輯。
  2. 對Jimmy3421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頁首已有相同模板。」
  3. 對Fauzty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感謝閣下出於善意的編輯 不過來源說明台南捷運採用先進運輸系統 並且說明先進運輸系統即是指單軌捷運。」
  4. 對Wishyouhappy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感謝閣下出於善意的編輯,但是閣下必須附上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
  5. 對Hoyalang的撤銷:撤銷的編輯摘要為「1.不解為何要逕自將所有異體台轉換為正體臺 2.機廠似乎為原創研究 3.既然尚無條目就不太需要露紅字」

鑒於「對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沒有回應其他撤銷您的編輯的用戶」不成立(話說被撤銷的編輯也都不是把歷史章節跟路線章節對調的),而Koika多次沒有理由回退的狀況下,在下重新要求依WP:3RR對該用戶的行為進行處理。-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29日 (三) 20:29 (UTC)

    • 我论证的是Koika的行为不属于明显破坏,您在论证的问题是您认为您充分地回应了其他用户的质疑,然而这不意味着他认为您充分地回应了其他用户的质疑。举个例子,编辑战方针告诉您,避免通过编辑摘要进行交流,单从这一点看,也许您沟通的力度还不够。回退不是明显破坏/违法内容就是编辑战。对方回退了这么多次,您也就回退了这么多次,他有问题,您也有问题,要么保护这个条目,要么您和对方都会被封禁。鉴于编辑战的目标单一,故而采取了保护而不是封禁双方的措施。--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1:54 (UTC)
      • @Antigng:同樣根據編輯戰方針,避免通過編輯摘要交流的前提是「當發現存在爭論時」,而我四次撤銷其他編輯的動作,都並未引發進一步的編輯戰或爭論,在下也認為這些撤銷也與本案毫無瓜葛。第二個部分,在遵守編輯戰方針所指引「如果回退了他人的修改,請確保在編輯摘要中或討論頁中指明緣由(原因顯而易見除外,例如回退破壞)」的狀況下,相對在下均依照方針提供完整編輯摘要的撤銷,且主動至Koika的討論頁要求其說明理由。事實上,Koika在在下於其討論頁要求溝通後,又做了一次無理由的回退;在下以為,Koika完全沒有依照方針提供任何理據且沒有建設性、拒絕溝通的多次回退,才是「明知會招致反對時仍然固執己見,採取挑釁性的編輯行為,並且反覆使用回退功能」的編輯戰行為;因此,在下也不認同閣下各打五十大板的想法。-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4:09 (UTC)
        • 第一、在一个永康区的问题上您已经进行了多次回退,而您并没有在讨论页上沟通。第二、对方回退多次,那么前提条件也得是您回退多次。如果您不去回退他的编辑,他不可能自娱自乐回退自己的编辑。编辑战永远是双方的事情。您想到了需要与对方进行沟通,那么自然就能想到在这个问题上面存在着争议,进行回退会招致反对,那么自然应该收手不进行回退,等待有讨论共识再进行操作。但是,您不是这么做的。--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4:33 (UTC)
          • @Antigng:在下必須再次反駁閣下的說法。關於永康區的撤銷,想必閣下所指的是Wishyouhappy的部份,雖與本案毫無關係,惟仍對該案進行說明:
            1. 2016年10月4日5時37至39分:Wishyouhappy添加關於永康區的內容。
            2. 2016年10月4日6時16分:由於該編輯的內容無法查證,在下以「來源未說明行經永康區。」撤銷該筆編輯。
            3. Wishyouhappy未提出異議,而後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間雙方無任何爭論與歧見,事件的連貫性已經喪失。
            4. 2016年11月9日3時10分:事隔超過一個月,Wishyouhappy再次將永康區的內容添入,此次提供有「B8六甲頂、B9奇美醫院、B10大橋、B11中山南路、B12中華二路、B13兵仔市場,以上站址皆位於永康區。原新聞遺漏且疏忽,誤把以上站址列入北區。」的編輯摘要。
            5. 2016年11月9日8時18分:由於依然未提供可靠來源,在下認為此舉為原創研究並以編輯摘要「感謝閣下出於善意的編輯,但是閣下必須附上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撤銷其編輯。
            6. 2016年11月9日9時17分:第三人維克玻玻指出「內容擴充(北區無誤(B6站即是)、僅缺少永康區:參考資料2之圖片與本段落右側圖片已為永康區提供可查證的可靠來源)」並撤銷在下的編輯。
            7. 在下認為參考資料2之圖片確可作為來源,雙方達成共識。
          • 因此,事實上所謂在下多次(兩次)對永康區內容的回退並不具連貫性,時間點事隔超過一個月以上,而事後雙方確實也透過完善的編輯摘要達成共識。
          • 第二個部分,回退的原因在於儘管已向Koika主動提出討論,惟Koika依然故我的無理由莫名回退,方才對該編輯進行回退。-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7:00 (UTC)
            • 一、“而後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間雙方無任何爭論與歧見”不意味着事件的连贯性丧失乃至对方默许您的编辑。实际情况很可能是他不经常上线,您可以看到,他在两次回退之间没有任何编辑,没有及时回应您的回退,仅此而已。您再进行回退,而没有给对方留言说明,就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事后达成共识不意味着您的行为本身是最佳的,错误的行为有时会带来正确的结果,然而在更多情形下,不是。二、编辑战方针从来没有允许在编辑战一方“依然故我的無理由莫名回退”的情形下“對該編輯進行回退”而不算作编辑战。
              当此类情况(用户针对页面内容的某些方面会有不同的观点)发生时,强烈建议编者通过文明的讨论达成共识,而不是在明知会招致反对时仍然固执己见,采取挑衅性的编辑行为,并且反复使用回退功能。后者被称之为编辑战。
              ——EW
              换言之,只要您意识到了您的回退具有争议性,可能遭致反对(事实证明了您的编辑正遭受着另一位用户的反对),对方的编辑不符合WP:VAND方针定义的明显破坏或其他违法内容,您再进行回退行为就属于编辑战。--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7:07 (UTC)
              • @Antigng:第一部分.根據共識方針
                「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
                ——CON
                在經過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後,在下認為在2016年11月9日前的時間均可假定在下的編輯具備共識;第二部分,第一,再次引用共識方針
                「...假若編者無視討論頁內容,而繼續編輯或回退爭議性內容的話,便可能會為爭議性的編輯負責從而招致制裁。」
                ——CON
                ,第二,在下不認為在下「根據方針提供完整編輯摘要的撤銷動作」為所謂「挑釁性的編輯行為」(第一部分的案例恰可作為參考,完善的編輯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識)。-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7:26 (UTC)
                • 1、是的。您的编辑在下一秒内被回退,那么在这一秒钟的时间内,我们可以假定您的编辑具有共识,这就是所谓的沉默共识。然而,当它被回退,那么假定的沉默共识就不复存在了。您的编辑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具有沉默共识,推不出“编辑争议事件”已经结束,否则依据同样的逻辑,我可以推出“任何编辑战都不是编辑战”,哪怕回退是以秒的数量级进行的,那么在两次回退之间都可以假定编辑具备沉默共识,如果“曾经存在沉默共识”可以推出“编辑争议结束”的话,那么就不再有编辑战了。2、“提供完整编辑摘要的撤销动作”,本质还是撤销,只要出现一系列反复的撤销行为,撤销的对象不是符合VAND定义的明显破坏性编辑,那么根据方针,就是发生了编辑战。根据您的经验,您也许认为“完善的編輯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識”是普遍规律,然而它是错的。昨天的案例表明,哪怕一边开讨论一边回退,反复的回退都可能酿成编辑战。--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7:35 (UTC)
                  • @Antigng:先不論「那么就不再有编辑战了」的滑坡謬誤。在下對於Wishyouhappy的撤銷,均為維護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等方針,並遏止原創研究,而WP:編輯戰方針寫道
                    「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
                    ——EW
                    故在下對於Wishyouhappy的行為應非編輯戰。第二,在下所要表達的是「根據方針透過完善的編輯摘要,也能取得共識」而並沒有指出他是「普通規律」。-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7:48 (UTC)
                    • 1、如果您要强调“一秒钟”和“一个月”不一样,那么我说根据WP:CON,它们是一样的。因为沉默共识的定义里本来就不包含时间,没被回退,就假定有沉默共识,回退了,就没了。“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英文是“Reverting to enforce certain overriding policies is not considered edit warring.”,什么叫做overriding policy?是指那些涉及比编辑战更严重行为的方针。比如加入违反WP:BLP的内容,维基百科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所以自然对此等内容杀无赦,不受编辑战方针之限。类似的例子还包括加入明显侵权、儿童色情、个人隐私等违反美国法律的内容。然而,a、一般的内容方针规范的对象根本与法律不沾边;b、内容方针也不是比编辑战方针更为重要的方针;c、WP:VWP:NOR从来没有要求一般的原创研究内容被立即移除。(否则还要Template:cn干什么),“故在下對於Wishyouhappy的行為應非編輯戰”不成立。2、既然不是普遍规律(事实上,根据我的处理编辑战经验,是普遍不成立的规律),那么编辑战方针就没问题,进行这样的行为自然就有问题。--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8:01 (UTC)
                      • @Antigng:第一,根據WP:BURDEN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
                        ——BURDEN
                        「缺乏來源的內容將可以被刪除」
                        ——BURDEN
                        第二,根據共識方針,共識的形成本就不限定特定形式、不限定普遍性,不論如何形成共識,「根據方針提出的完善編輯摘要」確實引導出了最終取得共識的結局。-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08:45 (UTC)
                        • 1、“可以”不等于“必须”。维基百科人人都“可以”编辑,但是您并非“必须”进行编辑。WP:V:“缺乏来源的內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質疑而确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2、“確實引導出了最終取得共識的結局”,这一点没有错,事实如此。但是根据我的经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会导致非常糟糕的后果,故而我说这种做法本身有问题。比如,跳下站台翻越轨道,的确存在不被火车轧死的可能性,但是,这不代表这种行为没有问题。边写摘要/和对方讨论,边回退的习惯是有违于编辑战方针的。--Antigng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08:55 (UTC)
                          • @Antigng:第一部分,為維護已有可靠來源做為參考的內容,在下選擇刪除該內容;第二部分,在下的經驗與閣下有些許不同,只要有完善編輯摘要而撤銷編輯,往往容易取得共識,只是這些案例並不會被注意到。-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0日 (四) 14:19 (UTC)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哦,好吧,那我想多了,没见过。。。--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7:22 (UTC)

180.217.199.2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霧島聖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 talk:霧島聖/Flow 存档 1编辑|主頁|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本人在其讨论页针对Neville Wang作为回退员的行为提出质疑,即被其用极其恶劣的态度回应,问题没有解决,直接说“再来我讨论也留一句言你就是骚扰,咱们VIP见。 话不投机半句多。”而之前(2016年11月),关于Dragoon17cc骂本人“傻B”,本人提报人身攻击,给出证据,被其说没有看见而不了了之。本人希望作为管理员,霧島聖完全没有尽其责任,对其他用户这样不讲道理的态度应该被警告。--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8:40 (UTC)
  • 发现人:--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08:40 (UTC)
  • 处理:拒绝。对管理员行为不满意应移步互助客栈解决或考虑弹劾管理员,而非提报本页;用户拒绝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上就某一问题进行回应,或移除留言,属于合规行为,但就当前情况,不能被视为其中一方拒绝讨论;理据中,提名人指责被提报者对其他破坏的处理存在问题,其亦非本页所受理的范围,也不是其他管理员一人应该处理的,且时间过久,属陈旧报告,不构成封禁要件。--Techyan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0:56 (UTC)
    • @Techyan: 因为之前遇到过的管理员都非常理性,有一份说一份,所以没想过也不是很了解弹劾管理员的过程,你嚣张说了我就知道了,在此表示道歉。关于霧島聖对本人2016年11月处理不当的这件事,我想说尽管过去了快4个月的时间,但是希望霧島聖能够认识到并深刻反省到当中的错误,当时本人有三个月时间没有办法上网,也不知道是否本人没有继续追究而造成其这样嚣张蛮横的气焰。总之,我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遇到这类事情,我也不会主动来麻烦其他管理员来处理,再次对你说一声谢谢!--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28日 (二) 11:51 (UTC)
唉。最后一次回复你。当时你们双方都在骂街,考虑到你们因为编辑战的气头上,我才没有因为这个把你们两个都封禁。不好意思,“装逼”也是骂人的话,不要把自己抹的如此干净。要让我因为这个封禁他,可以啊,但你也得进小黑屋,但我最后也没封你啊。一碗水得端平,就这么简单。刚才你又在我的讨论页留言了,那就不是涉嫌,是明确违反骚扰方针了。你的留言我会全部删除,请自己好自为之,谢谢。--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28日 (二) 09:07 (UTC)

98.14.161.9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5.160.177.1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217.199.5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宅男阿獸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whuhcu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痴呆集团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2.216.55.20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eville Wan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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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這樣我也覺得很難受,解釋一下。在我看來,一來髒話和不文明不一定拉上關係,二來爆粗是粗鄙不文(卻並不總是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卻不是罪。可是我並不會馬上逞着官威迫你承認自己違反方針和道歉。--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0日 (四) 11:06 (UTC)
  • 差不多得了,在下是没看出“屌”和“逼”之间有多大差别。--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0日 (四) 10:56 (UTC)
  • 呃,暖城別忙到忘了吃飯,我先暫離。-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1:20 (UTC)
  • 為了不擾亂討論串,我在這裏回覆:
    1. 一開始只是運用一下常識做判斷,就算本來就是「嗌交唔好口」,我不認為這是蓄意冒犯。況且在中文版的方針(包括文明方針)並沒有明文禁止粗口(英文版文明方針列明爆粗是不文明行為,卻不怎麼會因為用戶爆粗而遭到警告,除非當中夾雜人身攻擊等不文明行為,而且本來英文的一些俚語有髒話元素)。
    2. 就算樓主實在是忍無可忍,迫不得已,要上來這裏,我不滿意的是被舉報人只是在表達「我不想理會」這個意思的時候爆粗,舉報人就要窮追猛打,又說這樣是違反文明、禮儀、NPO方針,這並不符合無罪推論,最壞的情況是這可能會引致被舉報人的強烈不滿,無助於解決討論。然後你說我無理取鬧,不警告被舉報人就是助長粗口的惡人,還勸我自重,這甚至令我產生妨礙管理員判斷的觀感。所以我才會產生樓主的行為不文明的觀感,就算樓主的動機是出於正義。
    3. 規程問題,我並不會處理上面的提報。這不是因為退縮,而是避免不公義(雖則這並不表示本人招認自己處理不公)。發還重審的話,如果我維持原判,結果還是剛才的爭論重複一次。倒不如給個比我更精明的管理員去處理好了,雖然這樣做可能是助長forum shopping。
    4. 離題說一下。無論是被舉報人譏稱舉報人,還是被舉報人爆粗,舉報人認為不能接受的話,你可以要求他停止,甚至要求他改正,但是不需要一開始就到VIP,如果這裏是英文版,鬧上VIP是溝通無效之後的最後一步。要根除維基社群的粗口文化,請到互助客棧(但是我有信心這不會因為衛道士的強烈支持,而得到通過,這已經不是我臉皮厚薄的問題),你可能認為粗口文化要得到徹底的根除和禁制,我消極處理無異於鼓勵對方繼續爆粗,但是我的憂慮是一旦我警告對方,要求改正,恐怕會成為案例,以後說話加個髒話助語詞(就算那個髒話不能用作動詞)也要捱警告,甚至影響到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大語種維基百科的方針各自獨立,卻有可能對其他方針不完善的維基百科具有參考價值)。即使我說華人對髒話的態度十分保守,認為髒話有損風化,卻不能成為一個有效的理由,中文維基百科並非只為華人服務。維基百科不會因為道德、政治等原因審查內容。還有,我並不是第一次得罪用戶,對於某些用戶我會放下身段,但是對於另一些用戶,到現在還是沒有和解。樓主自量。--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0日 (四) 14:02 (UTC)
        • @春卷柯南: 一派胡言。我穷追猛打?你要看看不治治他他嚣张成什么样了哦。。。比如你好好的讨论,他这样回复你
    • “就那个暖城,喜欢搞原创的东西,讲也讲不听。”
    • “原来维基支持原创译名,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
    • “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
        • 你觉得好吗?利于维基百科的风气吗?我之前已经和他说了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既然他错了,还在这边找借口说什么电脑坏了,呵呵,你信吗?反过来说我穷追猛打。。。至少你不应该在处理里面写“拒绝”,这个绝对是不对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5:37 (UTC)
          • 一事還一事,好,你說你已經要求改正,不過你在同時威脅被舉報人(「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英文版人身攻擊禁止方針列明,這是人身攻擊的一種。既然這樣,被舉報人又怎會低頭認錯呢?雖然我也不相信那個髒話字是針對電腦。他嘲諷你幾句就這樣,我也沒轍。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但是你這樣要我改變裁決,甚至否定我的看法,是對本人、對整個程序的挑釁,如果這裏是法庭,你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動用封禁這個最後手段。--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0日 (四) 15:55 (UTC)
            • @春卷柯南: 既然是脏词,「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有错吗?你去看看3月初本人的提报记录,我有对他扰乱讨论进行提报,就是没有管理员来处理,你自己去看看,现在处理一栏还是空的,“如果這裏是法庭,你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動用封禁這個最後手段。”很可惜,第一,这不是法庭;第二,你作为管理员,职责是讲道理,你这分明就是威胁,“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我住的地方也是啊!否则我还不睡觉干嘛呢?维基给我工资吗这么卖命。。。我也告诉你,我试图和你讲道理,在你留言板留言,你不做任何回复。你如果没有道理就威胁,本人将提报你作为管理员的不端行为。。。--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6:05 (UTC)
            • @春卷柯南: “好,你说你已经要求改正”抱歉,这句话没懂,我要求改正什么?“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这句话真难听,也真没有品位,不知道你是老家在大陆还是港澳台?这句话就感觉华人社会是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严所以人们可以胡作非为一样。。。既然你这么有正义感,好,我们暂时不说“屌”这件事,你对我提出的那三句如何评论?你就说一句,有没有扰乱讨论?--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0日 (四) 16:08 (UTC)
  • 我再回應一下。一、樓主上面提到Neville那三句話有問題,Neville譏稱你是「陛下」,說話態度是有問題,我也覺得他的態度涼薄,倒過來說,也是會引致樓主不滿,無助於解決討論,你說這是擾亂討論秩序也行。J. Wong提醒了他,我同意他的決定。其實大家對這個也挺擔心的,他這樣是有可能被封禁的。二、大家退一步,吵架的時候態度不好很平常。不過,對方嘲諷、挑釁,做錯了也好,我既不願意看到「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這種嘲諷,也不願意看到「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這樣陰陽怪氣維基百科不歡迎你」這些話,無論事情如何。大家也不會想在維基百科有令人難堪的經歷。而且,我給不出你滿意的回應,也不需要罵我罵的那麼難看。管理員斷案本來就是要看情理。爆粗和嘲諷的固然是理虧,卻不一定引來對被舉報人的處罰,頂多是提醒他注意下說話態度而已。--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3月31日 (五) 09:41 (UTC)
    • @春卷柯南: 针对你的第一点,既然“大家對這個也挺擔心的”,我也就放心了,因为我就觉得要是没人当回事,当事人如果变本加厉就不好了。针对第二点,如果有人说「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这样的话,回应「這樣陰陽怪氣維基百科不歡迎你」不算过分吧?这样的语调的确是阴阳怪气,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提醒他可以停止了。。。至少不管怎么说,本人的语气没有Neville Wang那么阴阳怪气。其实本人早不必说这些话去回应Neville Wang,关键的关键是之前本人有提报,却没有管理员出来处理,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归档了,本人也当时也没当回事,没有继续提报,可是Neville Wang当时就是如预期那样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22:25 (UTC)
    • @春卷柯南: 我没有想骂你的意思,但是你上文那句“如果這裏是法庭,你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動用封禁這個最後手段。”实在是令人汗颜,我个人觉得管理员绝对不应说出这样的话,“我住的地方實行歐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我当时没有意识到你在香港,以为你在欧美某国,看了这句就以为你是崇洋媚外的那种人,自然就不爽咯。。。既然现在搞清事实了,就好。另外,我从来没有说一定需要管理员给我一个令我满意的回复,如果你早点写上上面这段,你和其他管理员的担忧,我也就不会再作提报。另外,我当时给你留言板留言,你也完全没有回复,当时就觉得你不是那么通情达理。当然这是当时看法,现在不这么觉得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22:34 (UTC)
    • @春卷柯南: 另外,维基因为没有对某些人屏蔽的功能,所发留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楼下那位到现在为止,这态度还是没有变,对吧。。。他说这些话是无利于事情解决反而可能使得事情激化的。。。所以呢,有些话,还是别给他抓住把柄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22:54 (UTC)
霧島聖也被他罵過了,我說你陛下你之前也提報過了,現在又拿出來講,隨你怎麼說。-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1日 (五) 09: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