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0年12月

Catowe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疑問@mys 721tx举报归举报,但是为什么阁下提及了我?--マホイップTALK#10000编辑,冲啊! 2020年12月9日 (三) 06:31 (UTC)
User:CatowenUser talk:INSpecial:Diff/63079752中继续进行进行无根据指控。-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06:42 (UTC)

Kohank94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Cheetahz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討厭‘武汉肺炎’是討厭到腦子壞呢逆。”这句话明显是对于人和群体的攻击。若各打五十大板的话应同时封禁,而就现在一边被封禁而解封,另一边未被封禁的局面下,此事应告一段落,且双方今后都应保持克制。--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6 (UTC)
讚成Easterlies意見,這種很傷維基群體。—-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11:41 (UTC)

波斯波莉斯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回應请您参照您原先的留言和删除我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已经对本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更有甚者实属AGF,假称十年前的讨论是共识[8],其所指摘的内容[9]—实际是我出自善意而对他在彭湃中的倾向的质询而已,并非其所说的“违反方针指引、藐视共识,已成骚扰”,我回退这些内容也是出自Lvhis对我的骚扰而不得以为之……Lvhis总是使用“提报破坏”、“人身攻击”和“封禁”等词汇来威胁其他编者,比如[10][11],甚至指责别人讨论之前的问题为“炒冷饭”,这更是不可取的,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关于他的行为,也请管理员管理员明察其一而再、再而三、拒听劝阻警告的不当行为,封禁该用户;他的讨论页留有对我骚扰攻击的留言,我现依据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移除人身攻击内容删除该留言,请管理员检查是否妥当。谢谢!--波斯波莉斯 (talk) 2020年12月9日 (三) 13:02 (UTC)
  • @Kuon.Haku谢谢您的处理,最近有些忙……频繁回应的话会有些困难我今后会克制的,谢谢。--波斯波莉斯 (talk) 2020年12月9日 (三) 13:14 (UTC)
  • @波斯波莉斯:事情的起因非常清晰明确--是你公然违反维基有关不要人身攻击方针,首先跑到我的讨论页针对我骚扰我。如果真的只是对条目有意见,跑到我的讨论页挑衅骚扰干什么?条目又不是属于我的!10+年前有关条目编辑的共识都在条目讨论页上,你还在此称其为“假称”,不是藐视共识是什么?!都对我诬指利益冲突了,还称是“出自善意”,真是恶劣无底线!另外还不诚实,我的讨论页五天前我早就删除了你对我的攻击留言和我的回复[12],你在上面的回应还谎称“他的讨论页留有对我骚扰攻击的留言”!给你的讨论页留警告一是因为你故意保留标有我用户名有人身攻击内容的留言,二是依惯例通知你我在这里已举报你。此次管理员没封禁你,希望你能确实就此打住,如果以后再犯,只有再次举报。Lvhis留言2020年12月10日 (四) 04:21 (UTC)

特克斯特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Ya-Ya-yah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Topic:Vyv40dwaufsj4s82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条目中,对方错误的将代指2005年的“今年”修改为了“2020年”,我在提醒对方注意之后,对方称“是你寫的今年,怪不了我。”,但在本人编辑该条目之前,“今年”就存在于条目之中,在其讨论页提醒之后,对方声称“純屬誹謗。描述皆為事實。”针对这一人身攻击行为并考虑用户以往曾被屡次封禁,建议对该用户实施处罚。
  • 的確是與我無關,你的“請你看看上下文”也沒明確說明錯處,這樣沒有明確指出回退原因也是不合理。特特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20:37 (UTC)
    • 在你的讨论页提醒你时已经写明“假定有问题的内容由前一位编者加入”,而你仍宣称我在“誹謗”,对你这种问题没解决就关闭讨论的态度我不能接受。--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2日 (三) 20:42 (UTC)
      • 的確是與我無關,你的“請你看看上下文”也沒明確說明錯處,這樣沒有明確指出回退原因也是不合理。回退要明確指出原因,提報人也似乎以一種雙方傾談的形式來回退,並非直接於編輯摘要說明錯處,你這樣沒有明確指出錯處,難到就不需要負責任?除非你明確指出,那才算。特特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20:43 (UTC)
        • 请明确我是对你宣称我“诽谤”的提报,而不是在该页面中用词的提报。在你的讨论页上,我已经明确告诉你存在的问题是“假定有问题的内容由前一位编者加入”。请你不要回避问题。--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2日 (三) 20:48 (UTC)
  • 你的“假定有問題”是於我的討論頁所說的,並沒有於編輯摘要所說,你的請你看看,一句意思也含糊,無論在討論頁、編輯摘要也無清楚說明。我的意思是你於我在編輯摘要中的錯數作出誹謗,誹謗我錯了,當然沒問題,我在我的討論頁是說你在編輯摘要的東西。似乎你理解錯意思。特特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20:53 (UTC)
  • 於我的討論頁說 誹謗是關於你在我討論頁開啟對話,是的可以理解。反正我全程就在說你在編輯摘要的事。特特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20:58 (UTC)
  • 不過這一“行為”的用意,是你所理解的,我上面也全程提到我的意思是在說編輯摘要的事,你認為我的不屬實,其實就是你誤解罷了。你的人身攻擊,其實我也在說編輯摘要的事,並非討論頁的事,你的理解錯,居然可以隨意扭曲我的意思???特特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21:02 (UTC)
  • 還有屡次封禁的事情是發生在2016年我跟你於賽果表的編輯戰,2017年的封禁是因為回退IP破壞(Dabao的那次也出於好意被封禁了),事後2018、2019、2020年三年都未曾被封禁,用戶近年在改善中,再以單一事件所封禁的多次數而作考慮,有偏頗之意。近年用戶也有改善中,你光拿2016年的一件大事情來說也沒法,管理員請考慮這點。特特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21:21 (UTC)
  • 该名用户曾有滥用多重用户及删除他人发言而被封禁的经历,请管理员加以考虑处理。--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3日 (四) 05:38 (UTC)
  • 提報人: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12月2日 (三) 20:34 (UTC)
  • 处理:
  • 仔细看了一下页面历史,“今年”是原先的编者写的,与Softyu无关。特克斯特想去修正笔误,但因为疏忽改为另一个错误的年份[13]。随后,Softyu将其改为正确的年份[14],却被特克斯特误以为是写“今年”的编者[15]。--DavidHuai1999Talk 静观其变 2020年12月4日 (五) 12:43 (UTC)

同DavidHusi1999意見,特克斯特你誤會了,請善意推定與語氣輕柔,不要再說。—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11:47 (UTC)

Ping an Cha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Ping an Chang阁下于此讨论页面中,指责在下“公然說謊企圖傷害其他編寫者名譽”以及@Yel D'ohan阁下“確實有濫權”。指控之词十分凌厉,已非在下可熟视无睹,故而请求其给予理由。然理由实非在下可接受。当然,我相信Yel D'ohan阁下,也不敢苟同此指责。当前Ping an Chang阁下已表示不再就此进行任何评论,故而提交至此,希望Ping an Chang阁下可以撤回相关言论并就相关指责进行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通过对过往记录的查询,有理由相信Yel D'ohan阁下与在下当初都是凭借着帮助新手的热忱之心给予帮助,由于对方年迈,因此也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角度对相关内容予以解说。出于假定善意的角度,我不会就Ping an Chang阁下的回应做出任何评价。
具体交涉页面:与Yel D'ohan阁下的交涉;与在下的交涉:其一其二其三其四
其他人针对此问题的相关讨论其他人针对乔治·法博条目编辑的相关讨论:与Lonicear阁下2020年8月22日 (六) 21:10‎,对Tigerzeng阁下的合理编辑进行无理由回退
  • 提報人: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Lantx请讲 2020年11月29日 (日) 10:26 (UTC)
  • 处理:
  • 补充说明:希望诸君注意,Ping an Chang阁下对于Yel D'ohan阁下在编辑原因中的“抄”字非常在意,甚至引申为“抄袭”并以此为巨大之侮辱称其侵犯名誉。在下对于Yel D'ohan阁下的如下阐述表示赞同:
同时希望Ping an Chang阁下可以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理,我实非希望如此,但如同阁下甚至希望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誉一样,在下也不愿在公开页面留下阁下的的如此指控。--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Lantx请讲 2020年11月29日 (日) 10:42 (UTC)
修正链接形式。Zhuofan WuCien años de soledad 2020年11月29日 (日) 11:20 (UTC)
  • “个人并不希望最后走上必须采取法律之途径“:显然,诉诸法律威胁。”个人复制到条目里的是整个段落“:显然违反著作权方针。为Ping an Chang君解释一下,在版权所有的网站复制黏贴200字显然与维基百科CC-BY-SA 3.0的授权方式不兼容,是故被Y君回退。”重新邀請公然說謊企圖傷害其他編寫者名譽的巡迴員Lantx擔任回退員“:显然的违反文明方针。”個人只是懇請將「刪除摘要」的用詞稍微修改得較為溫和與公允(如上)並非要「刪除修訂版本」“:再解释一下,Wikimedia没有提供修改摘要的技术,而且这个摘要未达RD2标准Zhuofan WuCien años de soledad 2020年11月29日 (日) 11:20 (UTC)
  • (!)意見:當初我與Ping an Chang來回溝通數次都無法傳達到後,我本來以為只要不回應一段時間後對方就會放棄,想不到反而讓其他人被捲入這種曠日費時的爭論。我認為對於「抄」一字的問題再怎麼解釋都沒有用,我也相信Ping an Chang就算被警告或短暫封禁,也會繼續為此事找人爭執下去。考慮到他的編輯是出於善意,會花這麼多時間找人協助想必也是真的因為我的編輯摘要感到很大的情緒壓力,我同意管理員刪除我的編輯摘要。我知道這未達到WP:CFRD的標準,但我相信這裡可以適用WP:忽略所有規則。至於他和管理員爭論中用詞不當的部份就留給各位決定了。--Yel D'ohan留言2020年11月29日 (日) 18:38 (UTC)
  • (※)聲明:敝人與Ping an Chang的討論,和上述事情一點關係也没有。--Lonicear留言2020年11月29日 (日) 18:50 (UTC)
@Lonicear在下援引是想表明,在下在讨论中指出对于某一句话翻译的表述,与您指出翻译问题并无二法。然却获此指责。下面是对内容的对比引用部分。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出。
彼时因为同样“來回溝通數次都無法傳達”,故而多次陈述不想就此过多进行讨论。在下也认为因此导致乔治·法博条目中表达个人情感问题时至今日仍然存在。但同样,我已不想就此进行任何进一步的讨论--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Lantx请讲 2020年11月29日 (日) 23:22 (UTC)
  • 在下注意到,在新的讨论中,Ping an Chang阁下表示
因此,其对在下的“公然說謊企圖傷害其他編寫者名譽”指责,意为指责“在下公然突破底线对他人中伤”,以及“個人有其他更有益社會的工作待做”的沟通态度,恕在下无法使用假定善意来对此指责进行解释。也请诸位不要试图通过将此解释为“摩擦误解”、“口舌火花”来降低Ping an Chang阁下此言论中对在下的恶意。我愿相信诸君想要帮忙解决问题的善意,但任何此类言行,于在下是另一种伤害。另提醒,请勿因对方年龄之因素来试图道德绑架在下。在下也不接受以“新手”“不懂”等作为理由进行解释。Ping an Chang阁下注册于2019年03月12日,目前已编辑1,731次,其中2019年833次,2020年898次,并非早期注册近期突然使用之账号。--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Lantx请讲 2020年11月29日 (日) 23:44 (UTC)
  • @Yel D'ohan另,在下注意到,Ping an Chang阁下对“確實有濫權”之指责是指“僅就該當事人以「侵權」為名將個人拍攝上傳的圖檔刪除就足以構成濫權。”,我暂时未找到阁下与此表述相关的内容,如有烦请指出。如非,则烦请Ping an Chang阁下言明,此指责究竟指向何人以及相关的证据。在下认为“濫權”一词,在中文维基百科中是非常敏感的,如果真实存在此行为,在下也希望能够帮助Ping an Chang阁下维护权益。--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Lantx请讲 2020年11月29日 (日) 23:50 (UTC)
  • (!)意見:敝人竊以為編輯摘要依相關規範處置即可,不依個人意願再行異動或更刪。現被提報編者應已獲一般常理下可預期和獲得理解之不同編者善意溝通,兩造相關編者皆認為自身名譽受損和認知差異下產生之溝通和名譽爭議,目前應仍未對相關用戶之站內編輯活動構成實質名譽或權益損害,亦無關且不為年齡等個人背景因素綁架囿限,社群亦不在以站內溝通和平台規範或社群共識可處置之前提下受法律訴訟脅迫。往後站務人員循相關規範之通則合理合規依授權執行站務即可。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0年11月30日 (一) 12:27 (UTC)
  • (※)聲明:Yel D'ohan將個人上傳至红河哈尼梯田的8張相片以「侵權」為由刪除了6張,原本在「檢視歷史」頁面上記錄得非常清楚,現在記錄經過人為修改要與「條目閱讀頁面」對照才可清楚瞭解。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1日 (二) 04:03 (UTC)
  • (※)聲明:巡退員Zhuofan Wu在上方因個人曾經有過的想法「個人並不希望最後走上必須採取法律之途徑」而認定個人「:顯然,訴諸法律威脅。」,之後巡查員Kriz Ju亦認定個人在做「法律訴訟脅迫」(如上),個人無法理解為何一個人想藉法律尋求公道就是在做「威脅」?(社會豈不大亂?)且不談「精神傷害」在刑法上是存在的,只就一般處世而言,個人在維基用戶使用頁上看過非常正面值得推廣的「善言」:在瞭解、確定之前,應避免斷定對方為「惡意」。個人謹藉此表明一下當初確實有意尋求法律途徑以尋公道,但僅如此單純而已。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1日 (二) 07:50 (UTC)
  • 您好,閣下如果將原本簡單的編輯問題和站務人員依規執行站務的善意,直接選擇以法律的公權力介入(姑且不論效益),竊以為未必是最佳途徑,原因亦已和您闡明。大家既然都是抱持善意來到這裡,大家也都有自己要捍衛的個人權益,那麼能否懇請閣下撥冗再深入閱讀了解一下相關方針和指引等規範,或許能產生較能讓胸中鬱悶舒緩一番的想法。如您所言,為避免社會大亂,站務亦須相關規範維持,這是許多熱心用戶努力維持的事,也相信單純的事情和站務或編輯問題往後回歸常態處理即可,還望您理解(另外,敝人乃一介草民爾,什麼員都不是,只是社群大眾之一)。--Kriz Ju留言2020年12月1日 (二) 09:23 (UTC)
  • (※)聲明:上述Kriz Ju所言與事實不符:

個人說「並不希望最後走上必須採取法律之途徑」時,有特別明言"個人首先會透過「維基百科」內部管道嘗試解決"(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Ping_an_Chang#%E7%B4%85%E6%B2%B3%E5%93%88%E5%B0%BC%E6%A2%AF%E7%94%B0 ),個人確實也曾在維基內試圖 尋求協助(應有紀錄可查)。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03:09 (UTC)

那麼希望經由社群與您彼此間的反覆善意表述後,閣下可以理解海涵,執行站務的用戶僅善意執行站務而已。往後請盡可能先行理解相關規範,感謝您。--Kriz Ju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04:44 (UTC)
個人提出的是特殊情況與懇請,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上有處理特殊狀況的指示,當事人也認為可以適用WP:忽略所有規則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12:22 (UTC)
這部分請依管理員判斷裁示即可。--Kriz Ju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12:25 (UTC)
個人上述所言是針對您的指責「往後請盡可能先行理解相關規範」所做回應,與「這部分請依管理員判斷裁示即可」無關。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1:20 (UTC)
看來有點對不到焦(笑)。好的,祝編安。--Kriz Ju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4:47 (UTC)

1.關於Lantx公然說謊企圖傷害個人名譽一事個人曾在"關於前話題:條目內容「復原」問題"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Lantx/Archive1#%E9%97%9C%E6%96%BC%E5%89%8D%E8%A9%B1%E9%A1%8C%EF%BC%9A%E6%A2%9D%E7%9B%AE%E5%85%A7%E5%AE%B9%E3%80%8C%E5%BE%A9%E5%8E%9F%E3%80%8D%E5%95%8F%E9%A1%8C ) 上提出聲明。事情背景:個人請教Lantx喬治·法博的標題5「紀念」(現已由其他編輯更改為「向喬治·法博致敬的事物」)一詞如何更改為較接近實質內容。細節請參閱"關於條目內容「復原」問題"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Lantx/Archive1#%E9%97%9C%E6%96%BC%E6%A2%9D%E7%9B%AE%E5%85%A7%E5%AE%B9%E3%80%8C%E5%BE%A9%E5%8E%9F%E3%80%8D%E5%95%8F%E9%A1%8C )

2.Lantx在個人的「我的貢獻」頁面上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Ping_an_Chang&offset=20200916120033&target=Ping+an+Chang 幾個有關"關於前話題:條目內容「復原」問題"之後都標註了無理由的「(標籤:已被回退)」。個人很有禮貌的請該回退員「移除」,得到的回應是「無法移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Lantx#%E7%85%A9%E8%AB%8B%E5%BE%A9%E5%8E%9F%E5%9B%9E%E9%80%80)。

如有相關疑慮請留言,不過最快要等明天才能回覆了,請見諒!祝編安!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3:07 (UTC)

  • @Ping an Chang關於第二點,「(標籤:已被回退)」是由維基百科的系統所自動標籤的,而不是巡查員的操作。不過Lantx本人也應該向閣下解釋「無法移除」的理由,此事純粹為對於系統操作及言語上的誤會。而第一點Lantx的回應中,他應該提闡釋對話中引用「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的動機,因為這容易使閣下覺得喬治·法博這篇條目涉及宣傳。另外,「向喬治·法博致敬」在引用,不建議作為標題的原因同Lantx,「向喬治·法博致敬」一詞帶有呼籲性,讓讀者覺得自己是要向他致敬。在條目上掛板並不是要故意傷害維基百科,而是讓一些有心的人可以作出修改解決問題,反而更好地有助條目以致維基百科的發展。最後希望您能先針對條目的問題作出解決,再就Lantx的個人行為作出討論。如何您有就與Yel D'ohan的衝突希望能尋求意見,我隨時樂意再幫忙😊--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活動·簽到發表於 2020年12月4日 (五) 14:04 (UTC)
  • @SickManWP感謝留言!本早已是過眼雲煙,起因於最近偶然發現「(標籤:已被回退)」之標註以及Lantx的回歸(個人在他討論頁表示了欣喜,有歷史紀錄)。關於「刪除摘要」用詞一事,亦是近日得知可以向管理員尋求協助,在Yel D'ohan表示願意放棄「刪除摘要」時個人曾特地前往他的討論頁致意(有歷史紀錄)。個人在有限的時間內對維基能做的分享微乎其微,幾乎只是上傳一些植物圖檔,目前更體會到撰寫條目在個人年齡、背景等等因素下實非易事。再次深深感謝!也感謝您對維基的貢獻!祝編安 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5:31 (UTC)
  • @Ping an Chang不知道閣下對於條目上是否有其他問題?如果沒有的話就能將問題轉到您與Lantx和Yel D'ohan的關係上了。--2020年12月5日 (六) 06:09 (UTC)
  • @SickManWP感謝留言!當初覺得標題「紀念」並不太符合實質內容,後由其他編者做了更動,也就不再掛心。關於Lantx與Yel D'ohan,從上述應可看出個人之善意(針對Lantx)與懂得感謝他人之善意(針對Yel D'ohan)。個人一向謙和禮讓,一生從未有過是非,當然未曾遇過說謊或是侵權如此有損人格之事(對於個人這個年齡層以及職業等等背景而言。此外,個人也應算是一種邊緣人吧:雖未正式出家-取其廣義,並不一定指稱佛教-但實際生活相距不遠)。事情發展至此只有一笑置之,當然也不願再提及此事。真的感謝您的善意!令人感佩!祝編安!Ping an Chang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3:16 (UTC)  
  • (※)聲明在下在多位维基编辑的劝说下,本不愿在这种事上再浪费时间与心力。但今日于WP:CPP中,KirkLU阁下对在下的指控可以看出,此事的影响已实非在下无视即可结束。未免以后再有人因此事故事重提,并引以为对在下“公开说谎、侵害他人名誉、滥权”等类似指控之证据,在下重申自己的诉求,希望Ping an Chang阁下可以撤回相关言论并就相关指责进行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Lantx有事请讲 2020年12月8日 (二) 10:43 (UTC)

松照庵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根据被提报人被提报后仍继续不文明发言的行为,个人根据被提报人发言分析:被提报人在语文理解及控制情绪和行为上可能存在一定问题。被提报人在提报所说的:而且我觉得这不违反任何国家法律,至于你们维基,我根本无所谓。你们真的很搞笑。在讨论中表达自己对维基百科毫不放在心上“高人一等”的表现“优越”的话。但实际上,根据被提报人的编辑报告,被提报人经常参与编辑维基百科,并非对维基百科根本无所谓。被提报人的发言口不对“行”,参与自己认为可笑的事情,可见缺乏控制力而对他人抱有敌意。 以上只是个人的分析,仅供各位参考。被提报人如认为本人分析错误,就被提报人发言从言论来看明显是故意藐视维基百科: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故意扰乱正常讨论。(且多次) 那么您以这个心态在维基百科上作出编辑对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意义。您作为一名资深编者,方针指引应该也比我更加熟悉,但还是想告诉您:

维基百科不是战场:“每个用户都应该以文明、冷静、保持合作精神的态度,来与其它用户交流。”

如果被提报人您认为我的分析是对的话,您就别一直拿吃饱了撑着当挡箭牌了,少吃点吧。[開玩笑的] -WiokTALK1000+ 2020年12月23日 (三) 16:43 (UTC)

203.145.95.158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该账号操作的其他IP用户还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