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新条目推荐/候选/存档3

最新留言:14年前由Humorright在话题有人乱改日期内发布

推荐=支持

现在的规则中特别提到,推荐不等于支持,要支持还需另外投票 。 这样做我觉得没有必要。 既然愿意推荐条目, 一定是认为合乎条件的, 应该自动计入支持票。 以免有人因为不知道这条规则而漏投票 。之所以做这个提议,是因为我就遇到这个情况, 相信其他人也可能不了解这一点。 —Munford (留言) 2008年3月12日 (三) 01:32 (UTC)

多於一個修訂者?

如果該個條目是多於一個修訂者,每人也不是主要的修訂者,那能否推薦?(其實問題是在於如果當選後榮譽歸誰……)--a52ljgh89(Norris Tang) (留言) 2008年5月3日 (六) 04:36 (UTC)

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接力被撤消新條目推薦

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接力被撤消新條目推薦一事,正正就是一個實例。首先,投票結果是9票贊成對1票反對的高票支持本條目成為推薦新條目,而管理員僅以一項投反對票的意見就倉率判定本條目沒有資格當選,難以令人信服。其次,規則並沒有訂明不容許集體創作,或者必須「由一人獨立貢獻2/3」,僅訂明「候選條目必須是近期原創的符合維基編輯規則的具有一定長度的中文條目」並附合「近期:在推薦日之前5日內,創建或進行過重大增訂;重大增訂:擴充原文的2/3以上並至少擴充2000位元組。」等相關規則。因此,以本條目「並非由一人獨立貢獻,且歷史貢獻裡並無任一人單獨貢獻超過條目的2/3,不符合新條目推薦規則」為理由而拒絕,乃誤解了有關規則的條文。

管理員其後回覆說「DYK本來就是表彰個人的貢獻」,這就更加令人費解。若果規則沒有訂明,怎能用如此不成文的俗成約定去撤銷新條目推薦呢?既然已經有管理員在投票時提出「只刊登首頁,不給予獎勵」的意見,有關意見為何沒有被考慮,反而連討論都沒有就把一個非管理員提出的反對意見,作為最後處理的參考?我想這樣的處理方式跟維基百科的平等參與、知識共享等主張相悖的。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5月13日 (二) 13:30 (UTC)

不知是不是我資訊不足,但我記得曾經有人提過這個問題。我的基本意見是兩人同獎,但細節如何可能涉及挺複雜的技術問題。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6月16日 (一) 15:50 (UTC)

错误例子

目前版本中的一个问题例子是“亞洲哪條河流流經11個一級行政區?”。这不是个好例子,因为你如何知道其他河流,比如湄公河,没有流經11個一級行政區甚至更多?--蒙人 ->敖包相会 2008年6月17日 (二) 18:12 (UTC)

改成現在這樣會否好一些?(從推荐存檔挖出來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6月17日 (二) 18:36 (UTC)
没人修改,我自己改了。--蒙人 ->敖包相会 2008年7月29日 (二) 04:46 (UTC)

嘉禾大廈大火推薦問題

問:如何令推薦工作不會有黑箱作業及有台下交易的情況發生?

  1. 嘉禾大廈大火於8月10日發生,由本人創建該條目,截至8月14日(即成功被推薦日)時,本人所編輯的字元很多,而且本人在跟著情況下進行。
  2. 規則中訂明是「在推薦日之前5日內,創建或進行過重大增訂」、「擴充原文的2/3以上並至少擴充2000位元組」,而在這個條目上,不存在「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的問題。
  3. 管理員在本人第一次推薦後,以很快的時間內對條目進行存取,根本沒有在可見的時間內進行投票,嚴重影響了民主的精神;及後在第二次推薦(即重投時),又以本人因為「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而取消本人的資格,本人感到無奈及。希望管理員認真處理此事。
  4. 2008年8月13日 (三) 23:56 (UTC),用戶街燈電箱150號在投票中表示「于二次舉薦時,觀其頁歷史,有主編者數人矣(總計Sdee君佔約9KB,現文有約17KB)。按2008年6月24日之訂規,此文若中選,僅祇放卷首頁,而榮譽則授于無人也。」在不足半個小時內,管理員天上的雲彩即以結束投票,並按用戶街燈電箱150號的方式做事,難免本人感覺有黑箱作業及有台下交易的情況發生。—尼泊爾奧委會名譽副主席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8月14日 (四) 08:33 (UTC)

首先本人要嚴正聲明一點:在推薦被審理之前本人並沒有與任何人私下進行任何聯絡和討論,至於合不合資格,一切按計票員斷定,敝人只是(!)意見,若敝人之意見不正確計票員有權不理會。還有的而且確不合符授予資格,如果是第一次推薦就能過,當時起薦的長度有約8.5KB,您的貢獻有6KB~7KB,還可以接受。但……可惜不通過,您就去提第二次,那就以第二次提出時做準,那時已是17KB了,但您的貢獻數也只是9KB多少許,敢問這符合嗎?如果真的授給您,那就是對其他同類條目的不公平。還有計票員只是按「投票時間自推薦後,至條目排到候選名單的最底列為迄」做事,都輪到您最底了,如無特別情況理應處理計票,莫非就是因為差這一票(+)支持而豁免延期?—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8月14日 (四) 09:30 (UTC)

事實上不可以第二次推薦為準,因為規定中定明的是以日期進行編輯的。另一方面,閣下已經多次阻礙本人的申選程序,次次都在最後一刻才提出你的「理據」,而計票的則在你發表後不足一小時後就截票,這真令人會有誤會之疑,也是本人置疑之處。另外,條目在本人在最短的時間下編輯此突發性條目實是難得之作,我對這次申選工作有很大的期望,但你每當最後時才為本人設欄,在本人無法解釋下就被截票,真叫人如何理服呢?另一個點就是在參考資料一段中,有編輯員在引文中用了大量的編碼,根本是令到有關的字元大大擴張,因而影響了條目的長度;舉一個例,買橘者向賣橘道:「爾有橘子可賣也?」答曰:「十也。」買人見之曰:「嗚呼!只得四也,何來十之?」賣橘之曰:「無他矣,四好六壞也。」爾有如賣橘之作也。—尼泊爾奧委會名譽副主席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8月14日 (四) 17:06 (UTC)
嗯……故事也說得不錯,可惜……與事實不符呢!您說因為「有編輯員在引文中用了大量的編碼」,敝人一再翻開歷史查看:改做引用模板的是User:Typhoonhurricane,篤算過後都只是加了區區2KB多少許,佔了條目約11%~12%而已,何以見得這些引文足以影響大局?再者, 閣下不是曾幾何時說過參考資料也是字節應該計算的嗎?現在卻說因為有人用了參考編碼而不應計算,您這樣是持雙重標準嗎?還有本人還要再聲明一些:在您眾多我要給意見的推薦中,在最最最後才對您給意見敝人只做過兩次(一是今次、二是2010年夏季奧林匹克青年運動會),莫非就因為小弟僅這兩次的作法就認為敝人要特別為您設限?老實說,如果我真的要務必阻住您,在 閣下的條目裏其實有很多東西可以給我挑剔,然而我這次都只是給您個(=)中立,在下已給 閣下一個很大的人情了,其實我是想投(-)反对的。而敝人理解因為沒有時間辯駁的抱怨,很抱歉我是在清晨時份才上線的,在Special:RecentChanges發現此條目在短時間內有被大幅刪改的記錄,令我要清查一下條目是否被破壞,所以查閱一下歷史,但「不看由自可,一看……」,用粵語說:呢個頁面嘅歷史非常「核突」,故重新算一下字節,算了很久就發現 閣下原來只有大約9KB的貢獻(實質只有大概8.2KB~8.5KB左右,為防誤差我說9KB好了),但條目有成17KB那麼長,就算我想「隻眼開、隻眼閉」也很難,這輪那麼多人看這個條目,祇頒給您實招話柄,叫我怎樣「隻眼開、隻眼閉」?再者,講到應不應該以第二次的長度為準的問題,敝人認為有這個必要,因為規則有寫明「連續多日編寫的條目,以完成之日為準」,那麼第二次推薦就當然要以第二次的版本做準吧。另外您說到因為投票期限不足導致第一次推選失敗,不過那個條目跟您的條目是同時截票,而且比您的條目的投票期限還要短,為何他有超過標準兩票的(+)支持,而您又差了一票才中選呢?此況究竟是規則有問題、還是您的作品有問題?這很值得 閣下深思與反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8月14日 (四) 20:50 (UTC)
容我插嘴一下,我覺得是規則的漏洞造成大家計算貢獻數的分歧。若由我來計算,會以第2次推薦時間2008年8月12日 (二) 04:14 (UTC)向前數5日,相等於條目創建日期,而不是第2次推薦與第1次推薦之間的貢獻數,也因此當時我認為條目可以再薦。此外,只有17KB的新增貢獻,不但不符合重大增訂要求,而且任何人只要多寫一句,就可增加幾十KB,成為最大貢獻者,那不是很弔詭嗎?—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15日 (五) 17:53 (UTC)
不,新規定只是針對幾個編輯者做一組字節而已,而不規定其中一個編者要符合大幅擴充要求,只要該堆擴充合計符合便可,所以「任何人只要多寫一句,就可增加幾十KB,成為最大貢獻者」雖是詭異但未嘗不可。還有現時規則是五天,不是五天,加上「以完成之日為準」,故應以發出推薦前的最後版本為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8月16日 (六) 04:59 (UTC)

用戶DYK究竟由谁更新?

敢问DYK条目数可由自己更新的吗?看看用户Tszho1997的行为,这里:[1],管理员更新後的新条目数为4条,而用户Tszho1997却私自改为5,请问用户可以绕过管理员,私自添加的吗?还不如此,Tszho1997还把该新条目数向用户User talk:JackyCheung更新,令用户Jackychenung新条目推荐由33条变为34条证据,其内容己被我回退。请问这样的行为维基社群允许吗?一条新条目推荐,成为两个用户共同添加数目,这是那里的规则?一起大幅修改的话,不是规定了谁也不会得到条目推荐。但Tszho1997竟无视此规则,一条新荐条目两人共享,完全无视规则!还有,私自添加该当何罪?本人回退了他的编辑,他反来回退我。并无视管理员,自行替其他用户更新条目数,这样维基的规则是否荡然无存?是否允许他的行为?-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06:37 (UTC)

親愛的IP用戶:
您好,請詳見管理員小周的討論頁之最底處。還有,請看看跆拳道用品之討論頁然後回答以下問題,以便搞清事實:
  • 這個條目是自薦還是推薦,還是既是推薦又是自薦?更新後又是誰的新薦條目?
  • 我在推薦新條目是有沒有提過JackyCheung有大幅修改過?
  • 那裡有一起大幅修改?大幅修改及創建是一樣嗎?
  • 我有跟管理員交待麼?我向了哪個管理員?
  • 跟據以上之問題,這樣叫無試管理員嗎?
  • 我怎樣跟那個管理員交待?

請你回答以上問題,有異議的話可到我的User Talk發言或繼續在這裡討論。—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22 (UTC)

就回答你以问题,看清楚了。根据Talk:跆拳道用品显示,你提请新条目推荐时为自荐,那为什麽JackyCheung可以增加新条目推荐数?明显就和你自己所述的JackyCheung大幅修改论点自相矛盾。既然是你创建,Jackycheung大幅修改的话,按维基规定为「如果条目是由多人协作而成(没有单一明显的主要编辑者),或者主要编辑者并非注册用户,并不会影响推荐资格。然而,获选後不会有任何人士因此而得到任何个人奖励或荣誉,只是纯粹将条目登上首页展示并归档。」。在跆拳道用品条目中,你为明显主要编辑者,那JackyCheung便不可获取荣誉,那你又为什麽给jackycheung新增条目数更新?打从一开始,给Jackycheung更新条目数就是不对。私自添加条目数就是不对,新条目更新本由管理员来做的,你却越过此规例,不止自行添加,还私自添加其他用户条目数,这不是无视管理员是什麽?还有,你在用户xiaozhow对话页的留言为「跆拳道用品一条目是推荐不是自荐,阁下已自己改回该模版信息。—JN 2008年11月18日 (二) 05:55 (UTC)」,既然你自己说了该条目是推荐,那推荐给谁?

说话前後矛盾,还有,你不要人身攻击。-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51 (UTC)

首先非常感謝閣下回答本人之問題。

第一,JackyCheung並非我的傀儡。說的話無必要一致。
第二,何謂多人?兩人就叫多人?請明鑑「多人」的詞解,有必要的可以去各詞典作出查詢。
第三,甚麼是人身攻击?我那有人身攻击?
第四,請參閱以下存檔:
當中是寫明「(自薦、User:JackyCheung大幅修改)」的

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56 (UTC)

還有,本人看得很清楚。切勿侮辱跆拳道這個運動。這個武術不是用掌的,而是拳的。希望閣下會修改。

就回答你以问题,看清楚了。根据Talk:跆道用品显示,你提请新条目推荐时为自荐,那为什麽JackyCheung可以增加新条目推荐数?

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08 (UTC)

请注意,我从来没有指JackyCheung为你的傀儡,说话一致结论不知你从何得出。哦,两人不叫多人?是不是三人才叫作多人了?「多」一词解作二人或以上,多人怎样不会是二人了,何况下面有更详细解说,不赘。你没有人身攻击了?

你不信的话可看历史的哦。所以说人蠢真是不可救药的。」

人蠢不是人身攻击了?若这不是人身攻击,我实在无法相信。-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3:56 (UTC)


一向有合寫分享的規則
  • 希望管理員增加我dyk條目2條(分別為比利·胡禮跆拳道用品),因為兩個用戶合寫條目,一向兩人皆計算,如有異議,可參看大衛·賓特利,否則極力希望管理員補回我的新薦數。
  • 先說回新薦問題,上述提及的兩個條目,前者為我推薦新用戶,但那新用戶只譯了約一半,沒有掛模版(可能是新人的緣故),我便將其譯完便推薦,註明(本條目由新人User:???????和本人共同完成)之類的說話;至於後者,推薦者User:tszho1997在推薦前曾邀請本人和他合寫該條目,其後他在推dyk時,已清楚說明(自薦,及JackyCheung大幅修改),不是已經說明的清清楚楚嗎,希望管理員明察。
  • 如用戶因不清楚規則或沒看過先例,ip用戶可能你是新手,我不會怪責你。只希望你記住一向有新薦合寫這個規則!
  • 此外,我在維基06年12月註冊,07年5月首次寫一條條目,08年7月先開始活躍,我過了一年半才知什麼是dyk,真的O泡果奶了—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39 (UTC)
    • Jacky,我跟你也是差不多,但我又不是那麼誇張呢!我08年2月加入,好像9月多才弄清甚麼是DYK。我當初加入時我還以為userbox是放在user talk裡的呢。你不信的話可看歷史的哦。所以說人蠢真是不可救藥的。—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45 (UTC)
  • 看到a君之見,我也禁不住執筆試寫一下見解
    • 首先,合寫推薦不是自薦嗎?還有,大幅修改是否看不明?可看一看編輯歷史。
    • 還有,請問人身攻擊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說「親愛的」太肉麻還是很久未聽過有人這樣說你,而令你過度興奮而一時說錯話?還是有其他意思,希望解答。
    • 有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管理員來做呢?若管理員處理錯誤,不是應該協助修正嗎?
    • 「多人」多些還是「幾人」多些,相信明眼人也會答前者,諺語說--「無三不成幾」,希望各位能領略一下箇

中道理。

  • (!)意見,在DYK裏,「多人」是指「不是單一用戶」,所以兩個人已經可以算作「多人」。如果是兩個用戶合寫條目,按照2008年6月的新規定,兩人皆不能計算榮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10 (UTC)
    • 那裡來的新規定?為什麼在相關頁面沒有明確表明?哎唷...6月我還未有來—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26 (UTC)
    • (:)回應根據[2]基本推薦資格:並非單一註冊用戶主編:如果條目是由多人協作而成(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或者主要編輯者並非註冊用戶,並不會影響推薦資格。然而,獲選後不會有任何人士因此而得到任何個人獎勵或榮譽,只是純粹將條目登上首頁展示並歸檔。—ACM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41 (UTC)
    • 你的見解我上面看過了,unacceptable—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45 (UTC)
    • 如果不是多人就是單一用戶我也沒好東西說了,這樣跟本就是強詞奪理。兩人 = 多人....這個道理我會應用在數學科上,還要好好地寫一個這樣的條目呢。非常感謝各位的教疏,本人已從中明白這個道理。IP用戶永遠是對的。—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10:03 (UTC)
究竟是谁不对了?犯错了还把责任推卸给我?什麽道理?一大堆讨论你有没有认真看看,还在强词夺理说ip用户永远是对的。行为幼稚。你不服气就提出理据。

以上。-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0:55 (UTC)

算了吧,IP用户一直受不到重视,正式讨论往往会无缘无故被攻击,少不免被扣上一顶不认识不懂的大帽子。尽管ip用户有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00 (UTC)
嘿嘿,JackyCheung这次已经算很收敛了,否则岂止“不懂”一个帽子这么客气。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伊万·巴甫洛夫 → 伊万·彼得罗维奇·巴甫洛夫,就因为一个IP用户发表了不同意见:

那麼profile中的fullname拿來做麼?你匿名,可見你是一些怕死的鼠輩—Jacky~TALK 2008年11月4日 (二) 10:39 (UTC)

-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13 (UTC)

那我简直是太好运了,未知是否因为公开环境,其行为有异、在装模作样,免出洋相?不过看来没两样,哈哈哈。-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26 (UTC)
  • 首先,新薦規則──「並非單一註冊用戶主編:如果條目是由多人協作而成(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或者主要編輯者並非註冊用戶,並不會影響推薦資格。然而,獲選後不會有任何人士因此而得到任何個人獎勵或榮譽,只是純粹將條目登上首頁展示並歸檔。」已明列多於一人完成的新薦是不會計入任何用戶名下。另外,大衛·賓特利成為新薦時,已是零六年,此後新薦規則一直變更,誠此不可視之為先例。這應該可以解決這少少爭議。
  • ip用戶認為User:Tszho1997「私自」更新新薦數有問題,甚至應當受罰。另外一點就是他無視了管理員。就此,我有以下回應︰維基中,管理員只是一班受到社群信任且自願負上更多責任的用戶,並不特別。沒什麼無視不無視。早期時,維基中每一位用戶都可擔任管理員的角色,現在多了管理員,但原則上每一位用戶仍應該幫忙維護維基百科。此外,維基中並無任何懲罰制度。IP用戶︰我希望可以解答您一些誤解。—J.Wong 2008年11月18日 (二) 10:17 (UTC)
既然有管理员出面解释,并阐明管理员与其他用户无异,本人亦不坚持己见,但此事必须有个说法,否则以免日後此事重演。-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5:00 (UTC)

好啦,是我錯。麻煩了大家。本人將閉門數天,多謝各位有耐性地理解在下的觀點!—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10:26 (UTC)

怎麽了?不服气吗?孩子气!怎不想想此事你有否好好理解?闭门数天,请你在闭门时期好好反省自己行为,谢。-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5:00 (UTC)
說得很好,我的確是孩子,是1997年出生的。JNIV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27 (UTC)
1997年出生又如何,现在应六年级了吧,下年中一了,还是小孩子?说一句,我比你大不了多少,不要以为抛出自己是小孩子可任意妄为、不遵守规则,何况你不是小孩子。-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0:44 (UTC)
总有一些用户喜欢试图推翻共识,由他去吧。-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0:45 (UTC)

要求修改DYK的怪例

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新條目推薦資格的兩個問題的討論我已經看到,起因是2008年奧運會香港火炬接力的條目有四五個人共同編輯而引致的討論,該討論並促使管理員kevinhksouth修了條含糊不清怪例--

並非單一註冊用戶主編:如果條目是由多人協作而成(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或者主要編輯者並非註冊用戶,並不會影響推薦資格。然而,獲選後不會有任何人士因此而得到任何個人獎勵或榮譽,只是純粹將條目登上首頁展示並歸檔。

首先,「多人協作而成(沒有單一明顯的主要編輯者)」這句已經有問題,「多人」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指五人還是一百人,卻萬萬想不到是指兩人,表面看和括號內所說90%矛盾了。而且,該討論並非提及兩人共創應如何。亦沒有搬來先例--賓尼曼城球場等等理論上都是極重要的參考資料。

第二,或者主要編輯者並非註冊用戶,請問和「並非單一註冊用戶主編」有什麼關係?似乎是想讓讀者更同意,以混淆視聽吧!該例根本修得不好。

第三,該例並不是由各維基人研究,只是由kevinhksouth自行推出的所謂得到共識的所謂規例,根本不合理。

說完該規例後,現時我說自己的主張了。

當一個條目有兩人合寫,而大家貢獻的內容相若,那麼「獲選後不會有任何人士因此而得到任何個人獎勵或榮譽,只是純粹將條目登上首頁展示並歸檔。」,究竟討論時各維基人有沒有想到這問題呢?兩個人並不多,甚至三個人亦如是,為什麼會完全忽略了這點?我在該討論連個「二」字都見不到,可見該討論的不足之處。

個人認為各維基人對於兩人合寫應該不會持有太大反對意見,並且不希望每人「半條」的情況出現,所以,現在我極力希望修改有關怪例,並准許由兩人合寫的條目一併計算。不要以為因為關我事我才一時衝動希望修例,而是該怪例我到目前才知道並得悉該條例,所以我並非衝動,只是據理力爭。稍後若我有更多意見,便會繼續發表。

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11 (UTC)

  • (:)回應:「是由kevinhksouth自行推出的所謂得到共識的所謂規例」?您好像還沒看清討論內容,各人在字裡行間已經支持了,當然他們有沒有被混淆則您自己詢問各個與會者了。還有我想問:您有沒有學過數學不等式?「多人」至少就是指「多於一個人」,並不是指較多較少,這一般常識也,根本沒矛盾。另外,DYK一向就是鼓勵單獨寫條目,加了可以兩人,分明就是翻倒這個精神,再者,豈不是日後又可以擴展成3人、4人、5人、6人……,如此情況我(-)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25 (UTC)
    • 理論上,多等於many/much/plenty,你能想像many people是兩人嗎?這不是數學題
    • dyk鼓勵單獨寫條目?,我絕不同意,請問是那裡來的見解呢,我只認為dyk鼓勵新條目,兩日並不算多,如果擴展成3人、4人、5人、6人,那麼火炬接力那條早就通過了。
    • 此外,我的意思並不是沒有各位的意見,而是K君說「好,那我便去修例了」,並沒有討論該條目應是如何,文句如何。—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48 (UTC)


好吧,成全他。看看修改DYK讨论方针他又如何表演。看看他的一时之气能否撑到最後。反正到最後他也不会得益。-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21 (UTC)
如果不是Jacky在MSN叫我來我也懶得來了。我就沒有甚麼意見。只是對意上IP用戶的語句感到強列的挑釁性JNIV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26 (UTC)
哈,是不是你要跟着别人的意见来走路、办事?哪句有强烈挑衅性?请指明。必当修正。-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36 (UTC)
我幹甚麼你沒權去理,我「只跟别人的意见来走路」也不關你的事(Not in your business)。你希望令JackyCheung覺得你不是M君的傀儡 或 你想繼續光明磊落地在這裡討論的話,本人誠心邀請你登錄。如果你認為自己的話沒有挑衅性的話,我也不強逼你去改。—JNIV 2008年11月19日 (三) 06:09 (UTC)
还以为你遵守承诺,闭门思过不出现了。针对你的言论,我有以下回应。你干什麽我当然没权去理会,也不与我无关,我只是说句话了,有叫你不要跟着别人意见来走路吗?不知你从那里得出我干预你的结论?要JachkyCheung觉得我是不是傀儡等语,他当我是谁的傀儡我毫不介意,反正有人总喜欢拿IP用户来攻击、任意侮辱。光明磊落在此讨论?我现在不光明磊落了吗?没注册帐户用IP不批准了吗?维基百科方针那句指明了IP用户的讨论、言行是不光明磊落了?那维基百科索性禁止IP用户编辑了好不?我言论有何挑衅性?明显的主观意见。还有,刚才有句「我为别人造票也不关你的事」,为什麽偷偷摸摸地把它删掉了,岂不和你所说的行为光明磊落不符?-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6:34 (UTC)
我閉門不是思過,我只不過是不想見到你無理的言論。還有我只是打錯字,我删掉它又關你甚麼事?那麼喜歡看歷史趕麻?關於「没注册帐户用IP不批准了吗?」其實我不是這個意思,因為別人可以用你的IP上網的。—JNIV 2008年11月19日 (三) 06:55 (UTC)
原来是闭门不是思过,请问你闭门干嘛?造车?噢,又犯下干预人家的大忌了,不说了。无理言论!?敢问那句无理了?有违规维基百科的方针规则吗?请指明!明明是理性讨论却指是无理讨论,荒谬至极。

打错字?打错一句叫打错字?如此解释令人大开眼界,反正与我无关。「刪掉关我什麽事」?好笑了,自己提出光明磊落,却偷偷摸摸地删掉,却说一句不关你的事,那我讨论光明不光明亦与你何干?果然是自相矛盾。那麽喜欢看历史干嘛?我看不看与你何干了?又再一次双重标准,只有你可干预人家的事,人家不可干预你的事?不是这个意思,看来你忘了说这句话的原因,让我重复一次给你听吧,「或 你想继续光明磊落地在这里讨论的话,本人诚心邀请你登录。」明明是指我讨论不光明磊落,为何後来会解释为不是这个意思,人家可以用我IP上网了?你当人家是易骗的吗?[Special:Contributions/74.206.236.244|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00 (UTC)

算了,跟一些蠢的人說話如對牛彈琴。還頑固過牛皮燈籠。—JNIV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06 (UTC)
加上上面那句「人蠢无药医」,这次你已是第二次人身攻击,是不是再视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不存在?-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0:48 (UTC)
我有在說你麼?我只是說自己而已,不要無無聊聊地來個挑釁。—JNIV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46 (UTC)
大家看到了,明目张胆地说别人,却狡辩为说自己。果然再次当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不存在,要不要提请管理员,由管理员来判断这是不是人身攻击?-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57 (UTC)
算吧,面對御用大律師陳火扁—Jacky~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14:45 (UTC)
  • 最不想看到的事真的發生了--有人對人不對事,我最不想看到的,這個ip用戶又來了,看來我想理性討論也不行,有些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真的失去了理智,所以劉千石並非完全錯的—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28 (UTC)
什麽叫有人对人不对事,可笑,自己以前却不是一直重演以上七字真言,还在说什麽最不想看到,什麽理性讨论,早前某人对M君就是对人不对事,尽管M君多次提醒其要对事不对人,可惜他坚持己见,详情可向M君查询。

反对而反对,嘿。他自己不又是为支持而支持?-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34 (UTC)

详情可向醫生查询都沒有用啦,首先有人自認對人不對事了,第二,本人可來有對人不對事,看來例新手IP用戶看漏了,不要乘機扯開話題,你話某用戶的風格完全一樣,我怎能不懷疑呢!—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55 (UTC)
首先,你从哪句看到我对人不对事了?回应你也叫对人不对事吗?那下次我不回应了。第二,「本人可有对人不对事」,哇!本ip用户首次见识阁下脸皮是如此厚颜,在方针页上「严正声明」早就记录了你的幼稚行为,其他的请你自行查阅发言记录,结集後不知你会怎说?第三,扯开话题,好像是你先扯起话题,怎把罪责降给我了?最後,请自行查询CU结果,看来你说我是某用户分身的言论统统是无理取闹、恶意攻击。-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5:11 (UTC)
近期少了上維基,今天一上便看到有人點名作出一些意見。就以上的質疑,我想作出一些回應:
1. 「多人」在該句的意思是「多於一人」,與「單人」相對。假如「多人」一詞的意思有歧義,可以考慮修改為「多於一人」。因此根據規例,無論是兩個人還是十個人合作編寫的條目,獲選新條目推薦後均不會有人獲得榮譽。
2. 請問為甚麼會「混淆視聽」呢?正常發出新條目推薦榮譽的情況就是「單一註冊用戶主編」。該例旨在說明在那種情況之外的處理方法。
3. 本人於5月10日展開討論,在6月16日確認大家再沒有新的意見,最後至6月24日才修改規則。換句話說,有超過一個月的時間讓各位發表意見。不明白為何還要質疑這「並不是由各維基人研究」。
多於一人合寫而沒有人得到榮譽是最佳的處理手法,可以避免一個條目發出多於一個榮譽的情況出現,避免對獨自編寫或大幅擴充的編者不公平。希望以上回應能夠解答到閣下的質疑。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42 (UTC)
還有,希望大家能夠理性地討論,避免作出人身攻擊及其他與此事無直接關係的發言。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45 (UTC)
我也很想發表意見的,唉...沒有機會= =—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50 (UTC)
「或者主要編輯者並非註冊用戶,並不會影響推薦資格」寫進去有用處嗎?OFF-TOPIC了。此外,「多於一人合寫而沒有人得到榮譽是最佳的處理手法」並不同意,我一早和相關維基人說好合作的,所以這樣並不公平,所以現在便要求修例,條例一有歧義不好,二該條例不完善,討論者也一樣,我相信如果有人提出一定會有迴響的—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52 (UTC)
此外,我不認同「一個條目發出多於一個榮譽」對於其他人不公平,這又是何理呢—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2:00 (UTC)
的確「一個條目發出多於一個榮譽」對於其他人不公平。假設有兩個條目,兩個條目都有3000位元組,條目1是5天內由A君一人完成,而條目2則是由B君和C君兩個人在五天內一起完成,B君和C君各自貢獻一半,那麼:A君貢獻3000位元組,B君貢獻1500位元組,C君貢獻1500位元組。如果可以發出多於一個榮譽,意味著B君和C君只需貢獻單一用戶要求的50%就可以獲獎,但A君依舊要做到100%才能獲獎,明顯的不公平狀況也。—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8日 (二) 12:50 (UTC)
其實現時的算法也未必見公平,有些人的dyk可能得3000,但有些人可能有10000,所以也未必公平,現我會發出新意見—Jacky~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08:59 (UTC)
  • 我知道你們不希望平分,但你們還在堅持,我也不得不提出我的想法--就像903的合唱歌處理方法,以百分比分配,不過我知你實反對,但這是確保公平的一大做法—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2:55 (UTC)
  • 目前看到出來的是,當事人對沒有對事件進行避嫌,居然自行為另一個維基人DYK加上條目。另外JackyCheung回應手法有問題,既然有問題就提出來,不要搞到此事無限大。—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12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RalfX於2008年11月18日 (二) 13:3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對於dyk評選我一項新想法,希望各位來看看

本處搞破壞的人不受歡迎,況且我那張充滿證據的圖片也被刪除了(網頁截圖一向不侵權)。

我提出的這個新想法是--dyk可加強計算字數方面的評審,除了現時3000字以上之外,我還建議若果合寫條目,而該條目每人寫超過若干字數的話,那便可以通過,另一方面則可消除cdip150提出的不公平論點。

現時只限單人創寫新條目的制度亦非盡善盡美,人為的先不說,先說計算問題,新條目看來只有一定分量便能獲得支持,不限字數,無論5000還是20000也是一樣,頂多會有其他維基人說「不如試優良吧」,但也只和普通條目一樣計算一次dyk數。

現行制度還有一個bug,就是由於局限於一人所寫,往往使一些維基人為了刷點數(dyk數)而不斷將其他版本的稍長條目來個撮寫,簡單來說即是偷工減料,但將圖片搬過來並以很短小的內容已過關。

雖然以上一段所說的,和我欲推行的新制度影響不大,但我這個新制,可以有效加強條目質素,至少兩人寫的條目也一定比一人寫的長而豐富點吧(假設每人至少寫5000字),此外,亦可增加各維基人的交流、合作、默契甚至團結,不用整天像個電車男搬對著電腦,應該有一點感情吧,對維基和維基人的發展也很好(吹水味有點濃,若不認同不要介意)。

希望各維基人能認真想一下這個可能性。倘有所騷擾,僅此致歉,謝謝。

Jacky~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20 (UTC)

(!)意見:也是有不公平情況出現的,一個條目單獨寫50000位元組就一個獎,但一個條目10個人各寫5000位元組就每人一個獎……有點兒那個,以制度複雜情況而又容易造成不公平,之所以讓我一直以來主張取消計算DYK及取消維基創作獎這個做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38 (UTC)
ps. 誰說「網頁截圖一向不侵權」?年中捉網頁截圖侵權也捉到不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9日 (三) 09:40 (UTC)
我有個疑問:當初之所以多人協作無人得獎,是出於一些條目因修改已過2/3,但是因多人協作才過2/3(但無任何一人單獨完成2/3),所以才會有無人得獎的情況出現。但是若出現有人修改超過2/3的狀況,不是應將新薦給予超過2/3的人嗎?若沒有任何人編輯超過2/3,條目不是應該不合資格嗎?到底現在有的問題是甚麼?開編條目的理論上是算舊版本,選的是“新薦”,理論上不會用開條目的人推薦,除非他是主編輯者。--122.100.158.1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04 (UTC)
  • 一次過回答兩位問題:先回應ip用戶,因為若在寫條目前有默契,每人寫一半,便不達2/3這條規了。再回應cdip150,截圖我沒所謂,但我認為50000位元組基本上沒有什麼可能,就算有也可能會去選優良/特色,不是更多榮譽嗎。此外,我只希望為2人合寫的條目計算在內—Jacky~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13:09 (UTC)
    • 「不是更多榮譽嗎」,答案真的不是,中選了優良/特色是沒有榮譽的。您也寫過特色條目,但您可曾見過有「恭喜您……總計有3個條目獲選特色條目」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9日 (三) 17:14 (UTC)
      • 不過那些獎勵(例如內容專家),常常是以寫了xx條優良/特色為由,然後高級榮譽(甚麼xx主編)又是看獎勵的,直接上是在選條目,間接上還是去選更多榮譽,除非以後不以誰主編多少條優良/特色為理由去推選獎勵。202.86.156.39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6:12 (UTC)
        • 誠然,特色或優良通常需要多人協作,因此不會像 DYK 那樣能清楚獎勵單一貢獻者。但話說回來,高級維基獎勵的評核之所以要提名 / 投票,也正正是因為要投票者仔細判斷被提名者的貢獻是否出眾:參與 特色 / 優良條目顯然是一項比較容易觀察到的指標。其實只要大家勤力一些,看看那人的貢獻 / 編輯歷史,就已經可以免除不少爭議。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9年2月9日 (一) 08:02 (UTC)
    • MediaWiki的軟件文字以GPL授權、內容以GFDL授權,但有關截圖內含有Microsoft的商標和IE的 截圖不是侵權,但更改截圖是侵權。所以你在該截圖上加入說明語句是侵權行為。另外合理使用的圖片只可用於條目上。-『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13 (UTC)

DYK 为何非得是3000字(或以上)

如题 实在不明,麻烦哪位解释下,DYK是DoYouKnow而不是在选其他,只要说清楚问题即可,当然适当的字数规定是有必要的,好像没说新条目可以摆脱这3000字的限制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0日 (四) 06:54 (UTC)

  • 我觉得3000字节很短了,很容易达到。一个结构完善、有一定实质内容、能“说清楚问题”的条目,会少于3000字节?其实我倒觉得现在当选的DYK条目质量良莠不齐,很多都不太符合维基百科的基本规范。--Teekkari (留言) 2008年11月20日 (四) 09:38 (UTC)
    • (!)意見DYK的重點不在是否达到3000字节,討論主題不明。-『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30 (UTC)
      • (!)意見但3000字已然成为必要的门槛(甚至之前有人提议升至3500 这么下去5000,1w的要求也可能被提出来),说清楚问题即可=必然达到3000字?简明扼要的话 很多东西简单就能说明白 DYK中,有一部分也在于提问者的提问技巧 难道DYK的目的不是让大家通过百科掌握更多知识而是其他?所谓条目计数及其他相关项目的评选之必须条件,不过是副产品而已。另,举一例,某条目 现2000字,对照其他版本进行翻译,他语言版本更新1000字左右,就算中文及时更新翻译跟进的话,最多1000字左右,上哪儿去找那剩下的1000字来达到必须的2000字及2/3更新要求?所以,DYK当速速改革才是。—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43 (UTC)
  • (!)意見,DYK只是個簡稱,全稱是「Recent additions, Did you know?(近期新建的,你知道嗎?)」,故本意是用作新建條目登上首頁的舞台,而不只是让大家通过百科掌握更多知识那麼簡單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58 (UTC)

李俊傑

您好。李俊傑現正參與新條目推薦(誰是Theatresports(港澳、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註冊專業導師及顧問?(自薦)),請支持或給點意見,如認為內容有不妥,可提出,我將會根據您的意見對條目作出相應的調整,謝謝。-建燁 (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3:35 (UTC)

新条目推荐对于临时页面的处理方法

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中,对于侵权条目临时页有如下的规定:

重写侵权条目:被重写的侵权条目,请先从temp页面移动到主页面(提早删除侵权页面),方可提名于此。(假如等待侵权讨论结束后才开始提名,将可能会因不符合最近5天新增的规定而丧失候选资格。)

在下以为,提早删除侵权页面并不合适,而且会使得一些存在争议的侵权得不到足够的讨论时间,或是原作者本可以将原文以GFDL授权的条目,但提前删除便使得原条目失去存在的机会。此外,删除、移动只有管理员可以操作,这样普通用户便无法提名条目。建议采用对于被提删条目的处理办法,允许被提名,但投票延迟至侵权讨论结束—Ben.MQ 2009年2月2日 (一) 09:11 (UTC)

WP:DYKC的规则

[3] 我最初没有放到最顶是因为

请根据条目的“创建日期(连续多日编写的条目,以完成之日为准)/大幅更改日期”(不是提交到这里的日期,以UTC时间为准)排列,最新的条目请放在最上面。

但是也许按照建立日期排列并不是一个好的规则,因为

  1. 放在下面不容易被注意到
  2. 上面有“投票时间自推荐后,至条目排到候选名单的最底列为迄。”而我加入的4月29日(没有超过5天)的条目也许刚加入就要面临被移除的处理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改这个规则?—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6:45 (UTC)

规则修订

现在能否进一步更新规则呢?在下注意到WP:DYKC里鲜有反对票,不如这样规定:

  1. 放弃现有投票制,若无反对票的都可上DYK,这样也可以节省投票的流程。同时,在推荐的条目下,给出相应的意见,帮助改进这个条目。
  2. 有人认为条目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可以直接反对。
    • 如果这种情况下条目不足,把反对票最少的加入DYK,否则停止在投票流程,只到条目的问题解决。

以上。—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2009年7月1日 (三) 05:05 (UTC)

(:)回應:“如果这种情况下条目不足,把反对票最少的加入DYK,否则停止在投票流程,只到条目的问题解决。”我觉得这能解决这个问题。至于品质,不行的就(-)反对,而不用意见。—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4日 (六) 04:18 (UTC)
  • (-)反对,倘若根據閣下的第一個觀點的邏輯去運行DYK,這是不是代表著有反對票的便不能成為DYK?而根據閣下提出的第三個觀點,有反對票便停止流程,那這樣不就是將整個投票流程拖慢了嗎?這與閣下在第一個觀點所提出的節省投票不正正是自相矛盾嗎?若然條目的問題一直持續,那是否意昧著它一直保留在DYK候選直到問題解決?縱觀上述結論,若更改規則會造成DYK擠塞,甚至加重了管理員的工作負擔,最終浪費了各位的寶貴時間,所以只好投反對。—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4日 (六) 09:50 (UTC)
我更觉得一般推荐到新条目推荐的,符合要求的基本能够通过。整个候选列表里基本上就是(+)支持(!)意見(:)回應,所以才有此建议,我希望有更好的做法。--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4日 (六) 10:15 (UTC)
那就可以忽視其他負面影響了嗎?—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7月4日 (六) 10:53 (UTC)
不投反對票是中文維基人個個不想得罪人,我於DYK上的意見均足以成一反對,只是我不愛當劊子手,只愛當個進諫大臣,畢竟建設比破壞好,而給意見下大多數人都會改的。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7月5日 (日) 13:38 (UTC)
我觉得热情参与维基百科的没有人会拒绝由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5日 (日) 14:03 (UTC)
这是en的规则:
图标 代码 DYK Ready? 描述
  {{subst:DYKtick}} 没有问题,准备供DYK使用
  {{subst:DYKtickAGF}} 条目准备供DYK使用,有來自外語或離線的可信參考
  {{subst:DYK?}} 疑问 要成為合格的DYK條目前,有一個問題

必須解決。使用{{subst:DYKproblem|Article}}來標示被推薦條目

  {{subst:DYK?no}} 可能 要成為合格的DYK條目前,需要額外的修訂。使用{{subst:DYKproblem|Article}}來標示被推薦條目。
  {{subst:DYKno}} 文章完成但未满足资格,或著是需要大量修訂才能滿足推薦條件
请考虑使用{{subst:DYKproblem|Article|header=yes|sig=yes}}在提名的条目的讨论页上,以防有问题时他们不能注意到。
个人觉得这比满屏幕的(+)支持票更好,也并未降低DYK的质量。原来我看到一个条目的入选资格尚未符合(大部分内容从别的条目分割而来),然而这个条目一样有4人投下支持票。可见并非投票制度足够完善。—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5日 (日) 01:06 (UTC)
  • 已翻譯完成。但覺得實在是分的有點太細,真的有必要分出「一個待修訂之處」和「一些待修訂之處」兩種票嗎?還有第二種票的意義實在是不太清楚,不曉得和第一種有何差別?而若排除以上我提出的兩點,也就只是「支持」、「意見」和「反對」三種票罷了。--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9年7月5日 (日) 12:12 (UTC)
中文采用了4票,我认为完全不必要那么多票。因为推荐过去的条目无非是有资格、无资格、有问题这样。—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5日 (日) 13:17 (UTC)

(-)反对,事實上我還覺得有時大家對DYK的投票還太潦草寬容了,有時候一些已經獲得五六票支持的條目,又忽然被人指出有翻譯不完全、無參考資料、新增幅度不足或者條目內容明顯錯誤等等問題。四票過關實在不能算多。此外,審核時間拉長往往與參選條目數量多寡有關,而非投票技術問題。大部分條目早早就獲得四票乃至八九票的支持,但因DYK塞車而留在候選頁排隊,這跟審核方式根本無關。—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7月5日 (日) 17:06 (UTC)

我看到有些条目并未满足DYK要求,一样有人投下了支持票,而且是4票支持,似乎审查不那么严格。既然这样的话,投票数的多少也并未有大的意义--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6日 (一) 00:21 (UTC)

(-)反对,看不出必要性—天上的雲彩 พูดคุย 2009年7月6日 (一) 05:46 (UTC)

一問一連結?!

突然看到題目指南寫著「整個題目只需要一個謎底的超鏈結」(指內部連結),是共識嗎?在整個長長的討論頁看到不少提高DYK門檻的討論,但就不見這個不在實行的規定。—〖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7月28日 (二) 10:48 (UTC)

從當中寫道『以下為一些設置問題指南,並非規則,歡迎各位修改。』,那這個不是規則。如果是我自己新薦新條目的話,也不會用這個方法。據說像粵語維基的新薦就不太鼓勵使用問詞的做法。 Shinjiman 2009年8月27日 (四) 15:55 (UTC)

新條目推薦:一問一連結?!

突然看到題目指南寫著「整個題目只需要一個謎底的超鏈結」(指內部連結),是共識嗎?在整個長長的討論頁看到不少提高DYK門檻的討論,但就不見這個不在實行的規定。—〖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7月28日 (二) 10:48 (UTC)

确实有如此要求新荐但不实行现象的现象存在。个人认为条目有多个内部连接并无坏处,毕竟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东西感兴趣,也就是说不一定对谜底感兴趣,而是其他,例如
這個問題確實不好,已改。但實際上「整個題目只需要一個謎底的超鏈結」的意思是包含謎底的超鏈接只需有一個,而不是問題里只能有一個超鏈接,題目指南的表述非常含混。另外,“只需要”的意思不是“必須只有”,只是一種建議。—KeepOpera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09:49 (UTC)—KeepOpera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09:51 (UTC)
指南的本意应该是指「整個題目只需要一個謎底」,加上“超链接”反而造成歧义。—Chief.Wei 2009年8月7日 (五) 15:58 (UTC)
有人作出這樣的編輯。—〖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7日 (五) 23:17 (UTC)
既然間接指明道姓,我就站出來了。我認為這規則值得強制執行:試想在維基首頁一個小小的框內有一大堆藍色連接,不眼花也覺得不美觀吧。YunHuBuXi 2009年8月12日 (三) 15:40 (UTC)
雖然「間接指明道姓」,但請你明白我是對事不對人。—〖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19日 (三) 08:10 (UTC)
(!)意見:有一些明显不合适的问题也被推荐到首页。真不明白投赞成票的都是怎么想的。-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8:36 (UTC)
(:)回應:原来的条目不说,现在正在候选的里面就有问题不合适的。—快龙到此一游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9日 (六) 15:15 (UTC)
(!)意見,鼓起勇氣投下(-)反对票吧!—〖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31日 (一) 02:50 (UTC)

有人乱改日期

我的候选条目是12月28日加上去的,而12月27日没有新条目候选.然而有人把日期改了,我的候选条目成了12月27日的,请问这是干什么?—Humorright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13: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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