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勋 (清朝)

清朝人物

刘勋(1830年—1889年),原名刘斌,字虎臣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武进区)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监生出身,福建候补未入流。以军功保举经历县丞加六品衔,捐升同知。以候补同知署理长泰县浦城县知县,因事遭革职。

同治十年(1871年),准予撤销暂行革职处分及恢复原参摘顶戴[1]。之后署理同安县知县。

光绪八年(1882年),署理漳浦县知县[2]

十年(1884年),署理台湾淡水县知县

十一年(1885年),补汀州府粮捕同知,加三品衔。署理台北府知府加五级,升二品封典。任内札新竹县:“将大甲地方匪徒乘间抢窃,请饬贵字营勇调回六棚,赴各该处驻扎巡防,俾安商民事,补禀台北府备查。”札新竹知县彭达孙:“议定台湾制营土勇,应否分别缓急裁留一事。”饬新竹县:“遵照拟定之夫价川费章程,办理垫给夫价等事项。”札新竹知县方祖荫:“查明光绪十一年夏秋两季,该县有无就地正法人犯。”奉福建巡抚张兆栋转知,将光绪十年冬季分台湾各属拿获重匪就地正法一案附片具奏在案。淡水各乡拆毁教堂一案,与陈霞林等函请李彤恩于十月底来台,立将教案结清,捐输亦办理就绪。

十二年(1886年),出示晓谕台北、新竹各商民人等:停止抽收清水岩庙捐,改抽茶捐作为抚番经费,并将收到日期及贴过告示处所开具清折报查。发布〈台湾出口百货行商釐金章程〉。札发户部具奏议覆:“闽浙总督杨昌濬请豁免闽省民欠未完钱粮折,抄稿札新竹县、详细造具实在民欠数目清册。”札饬新竹县办理豁免钱粮事。

例封通奉大夫,晋封资政大夫

家庭及关联 编辑

刘勋为武进西营刘氏第十七世。

  • 八世祖:刘宪章,晚明官至监察御史,复社成员。
  • 祖父:刘燮。
  • 父:刘汝达。

妻妾 编辑

  • 正室:蒋氏,诰封夫人。附生蒋子永之女。
  • 继室:宋氏,诰封夫人。
  • 侧室:陈氏。
  • 侧室:吴氏。

子女 编辑

  • 长子:刘栋(1872年-?),宋氏出。蓝翎、五品衔,代理邵武县知县。
  • 长女,宋氏出。适福建浦南场大使江西黄维藩。
  • 次女,宋氏出。适福建候补县丞吴县李思慎。
  • 三女,宋氏出。适福建候补县丞,四川胡树琛。
  • 四女,庶吴氏出。适浙江徐步青。
  • 五女,庶吴氏出。适福建候补盐大使无锡姜日铨。
  • 六女,庶陈氏出。适浙江候补知县武天骏。

注释及参考资料 编辑

  1. ^ 署理闽浙总督文煜奏请“将前代理浦城县事候补同知刘勋原参摘顶及暂行革职处分准予一并开复以资观感。”
  2. ^ 由福建巡抚岑毓英奏请以试用同知署漳浦知县
  • 刘琛、刘善强等修,《武进西营刘氏家谱》(1929年)卷三·世表·叶二百九十九
  • 刘宁颜 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淡新档案ntul-od-th13710,16104,16106,31805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军机处档折件110025,122196
官衔
前任:
张景祁
台北府淡水县知县
光绪十年(1884年)上任
继任:
李嘉棠
前任:
陈星聚
台北府知府
光绪十一年(1885年)上任
继任:
雷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