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宠 (陈王)

陳王

陈愍王刘宠(2世纪?—197年),汉代藩王汉明帝之子陈敬王刘羡的曾孙,陈孝王刘承之子。刘宠有勇,善弩射[1],十发十中,中皆同处[2]。汉末天下大乱,刘宠拥强弩数千,领兵自守。关东诸侯兴义兵讨伐董卓,刘宠率军屯驻阳夏,自称“辅汉大将军”。

生平 编辑

祭天诉讼 编辑

熹平二年(173年),陈国国相师迁追奏陈国前任国相魏愔与刘宠共祭天神,有不法企图,实属大逆不道之罪。有关官员上奏派遣使者案查此事。当时汉灵帝刘宏刚刚处罚勃海孝王刘悝,不忍心再施刑罚,于是诏命用槛车传送魏愔、师迁到北寺诏狱,派中常侍王酺与尚书令、侍御史共同拷问。魏愔推说是与刘宠共同祭祀黄老君,求长生之福而已,没有其他的企图。王酺等上奏说魏愔的职责在于匡正,然而却行为不正,师迁诬告他的国王,以不道欺骗国王,于是全部诛杀。汉灵帝下诏赦免了刘宠不做追究。[3]

守卫陈国 编辑

中平年间(184年—189年),黄巾军起事时,当时刘宠拥有数千张强弩,于是征召境内兵士,屯驻都亭,守卫陈国。陈国人平素知道刘宠善射[4],因而惧怕他,不敢叛离。

“辅汉大将军” 编辑

初平元年(190年),关东诸侯兴义兵伐董,陈国相许玚与豫州刺史孔伷合规。[5]刘宠率领军队屯驻在阳夏,自称“辅汉大将军”。

陈国富强 编辑

陈国骆俊素有威望恩德,当时天下正值饥荒,邻郡人民多来归附,骆俊倾力救济帮助,来投的民众因此得以存活。[6]东汉后期时,王侯不再有租赋俸禄,反而常被虏掠抢夺,只有陈国富强,拥有部众十几万人。[7]

陈国破败 编辑

建安二年(197年),这年饥荒,江淮间的人民相食。[8]仲家帝袁术向陈国求粮,被骆俊所拒,袁术因此愤恨,派刺客张闿暗杀骆俊和刘宠。张闿佯装因私事路过陈国,并到达骆俊的住所。骆俊不虞有诈,往之与他喝酒,结果被张闿诈杀。刘宠也被张闿刺杀身亡,陈国因此破败衰落。[9]谥号[10]

治下吏民 编辑

  • 魏愔,陈国相。在任期间曾与陈王刘宠拜祭黄老诸神,后被师迁上书控告有不轨的企图。
  • 师迁,陈国相,接任前陈国相魏愔的位置,上书控告魏愔与陈王刘宠拜祭黄老诸神之事。
  • 许玚,汝南平舆人,许靖的从兄,陈国相,与孔伷共讨董卓。
  • 骆俊,会稽乌伤人,曾举孝廉,后补任尚书侍郎,再拜为陈国相,有威望恩德。袁术向陈国求粮,被骆俊所拒,袁术因此愤恨,派刺客杀害骆俊和刘宠,
  • 袁涣,陈国扶乐人,出身郡望袁氏,为陈郡功曹时,郡中的奸吏都因袁涣而自行辞职离去。后来迁任侍御史。
    • 袁霸,堂弟,公恪有功干,魏国初年当大司农。
    • 袁徽,袁霸弟,儒生,因天下荒乱避乱交州,司徒曾征召他,但他不应,落评价人物。
    • 袁敏,袁徽弟,有武艺,喜好治水,官至河堤谒者。
  • 何夔,陈国阳夏人,何夔年幼丧父,与母亲和兄长同住,以孝友而得到称道。与袁霸同知名于世,后来避乱淮南。
  • 梁习,陈国柘人,陈国官吏。建安二年(197年),曹操任司空时辟命他为漳县长,后来历任乘氏、海西和下邳县令,都有治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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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编辑

  • 范晔,《后汉书》,卷50《孝明八王列传》
  • 范晔,《后汉书》,卷75《刘焉袁术吕布列传》
前任:
孝王刘承
东汉陈王
?-197年
继任:
  1. ^ 《资治通鉴 卷六十二》“陈王宠有勇,善弩射。”
  2. ^ 范晔《后汉书》:“宠善弩射,十发十中,中皆同处。”
  3. ^ 《后汉书·卷五十·孝明八王列传第四十》:熹平二年,国相师迁追奏前相魏愔与宠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验。是时,新诛勃海王悝,灵帝不忍复加法,诏槛车传送愔、迁诣北寺诏狱,使中常侍王酺与尚书令、侍御史杂考。愔辞与王共祭黄老君,求长生福而已,无他冀幸。酺等奏愔职在匡正,而所为不端,迁诬靠其王,罔以不道,皆诛死。有诏赦宠不案。
  4. ^ 华峤《后汉书》曰:陈愍王宠射,善弩。其秘法以天覆地载,参连为奇,又有三微三小,三微为经,三小为纬,经纬相将,万胜之方,然要在机牙。其射至十发十中。
  5. ^ 《三国志 卷三十八 蜀书八 许麋孙简伊秦传第八》:许靖字文休,汝南平舆人……灵帝崩,董卓秉政,以汉阳周毖为吏部尚书,与靖共谋议,进退天下之士,沙汰秽浊,显拔幽滞。进用颍川荀爽、韩融、陈纪等为公、卿、郡守,拜尚书韩馥为冀州牧,侍中刘岱为兖州刺史,颍川张咨为南阳太守,陈留孔伷为豫州刺史,东郡张邈为陈留太守,而迁靖巴郡太守,不就,补御史中丞。馥等到官,各举兵还向京都,欲以诛卓。卓怒毖曰:"诸君言当拔用善士,卓从君计,不欲违天下人心。而诸君所用人,至官之日,还来相图。卓何用相负!"叱毖令出,于外斩之。靖从兄陈相玚,又与伷合规,靖惧诛,奔伷。
  6. ^ 《后汉书·卷五十·孝明八王列传第四十》:国相会稽骆俊素有感恩,时天下饥荒,邻郡人多归就之,俊倾赈赡,并得全活。
  7. ^ 《资治通鉴 卷六十二》是时王侯无复租禄,而数见虏夺,或并日而食,转死沟壑,而陈独富强,邻郡人多归之,有众十余万。
  8. ^ 《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第九》:(建安二年)是岁饥,江淮间民相食。袁术杀陈王宠。
  9. ^ 《后汉书·卷五十·孝明八王列传第四十·陈王宠传》引谢承《后汉书》:袁术使部曲将张闿,阳(通佯,佯装之意)私行到陈,之俊所,俊往从饮酒,因诈杀俊。
  10. ^ 蔡邕《帝谥》“在国逢难曰“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