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中央各机构分(内设机构)办事,诸曹中次于的低级官员称三公府及各将军大夫开府者均有此类属吏。地方也遍设此官,是低级书办员类型的官员。按东汉制度,中央以及三公府之,秩百石至三百石;地方秩百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