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签又称拈阄捉阄掣签等,是遇见问题难以解决,或各种财务、职缺[1]:8、奖品等利益分配,或各种任务分工时,解决争议的方法。是由人抽取有特定标记的“签条”(例如竹片、木片、纸条等等),理论上结果是随机的。可以由特定的某人抽取,即“被动式抽签”;或由当事人自行抽取,即“主动式抽签”。

这一方法在解决政治争议时,亦有制度化的使用。如中国明清时,即以抽签方式分配官员任职地[1]:8。清代则形成制度化的金瓶掣签,解决西藏活佛转世制度流弊问题。

抽签方式 编辑

被动式 编辑

被动式抽签,是由特定的某人(如负责人)或某种程序抽取上面写有当事人资讯的签条。如被抽到的当事人,必须依照相关的规定行事。例如中学教师要求学生回答问题时,往往由班上的签筒,抽取学生姓名或座号;或者公司机关财团会社尾牙抽奖,最高奖项,往往由负责人或行政长官抽取职员的姓名或工作编号签。民间互助会无人竞标的时候,会首往往以抽签方式选取一名会员,强迫得标。

主动式 编辑

主动式抽签,是由当事人抽取签条,并各自依照签条上的指示行事。例如即席演说或朗读,往往由参赛者自行抽取题目。服兵役时,原则上由役男或役男的代表人(亲属、委托人等),自抽服役的军种。又有如军校预官班队结训时,由学员自抽自己被分配的单位。或者有些学校书院分配宿舍,亦采取学生自行抽签,决定自己的住宿寝室。

分产时通常使用主动式抽签,台湾清治时期闽南安溪县高、林、张三姓移民,奉请了尪公(保仪尊王)圣像、夫人妈(尪公的配偶,又称尪妈或尪娘)圣像与香炉移居台北拓垦,文宗咸丰三年(1853年)发生顶下郊拼事件,台北情势严峻,三姓人士决议分家避祸,取出三圣物:尪公圣像、夫人妈圣像、香炉。三姓拈阄分配,高姓人士拈得尪公圣像,建造景美集应庙;林姓人士拈得夫人妈圣像,建万隆集应庙;张姓人士拈得香炉,建木栅集应庙

耶稣受难时,罗马士兵分取耶稣的财物,“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拈阄分他的衣服”[2] ,“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拈阄分他的衣服,看是谁得什么。” [3]

关于向神灵请求指示的作为,一般称为抽灵签,简称亦是抽签。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1.0 1.1 刘鹏九. 《中国古代县官制度初探》. 史学月刊 (河南省开封市: 河南大学、河南省历史学会). 1992, (1992年第6期): 6–13. ISSN 0583-0214 (简体中文). 
  2. ^ 马太福音》27:35
  3. ^ 马可福音》15:24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