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子弹

非致命武器

橡胶子弹是以橡胶制成或以橡胶包裹金属制成的子弹,须以专用火器镇暴霰弹枪等武器发射。橡胶子弹是低致命武器,射程较短,旨在代替金属子弹。多用于防暴、驱散示威等,亦可用于练习短距离射击和控制动物。橡胶子弹于北爱尔兰问题期间由英国国防部发明,并于1970年首次使用,但近距离及不当使用可以致命[1]

37毫米英军用橡胶子弹,于北爱尔兰问题期间使用。

伤害 编辑

虽然橡胶子弹属低致命武器,但在使用不当下仍可致命。医学期刊《刺针》2002年刊登论文,研究2000年10月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使用橡胶子弹的案例。在152宗因橡胶子弹导致的伤亡事件中,61%属钝器伤,39%属穿透伤;3宗导致死亡,其中2宗为子弹由眼睛射入脑部。文章结论指出:“橡胶子弹欠缺准绳度,以及在使用时不适当的瞄准方式和发射距离,曾导致大量人士严重受伤和死亡。这种弹药不应视为控制人群的安全方式。”[2]

2013年,英国国防部多篇1977年的文件获公开,内容揭示国防部曾于1972年就德里男孩因遭橡胶子弹击中致盲一事寻求和解,而非上庭揭露子弹的危险性。同时亦揭露当时对橡胶子弹的测试不足,测试期过短;如有足够测试,就能够发现橡胶子弹“可以致命”以及“可以并曾造成严重伤害”[3]

智利警方在2019年智利示威发射橡胶子弹驱散示威者,由于有200人眼部重伤,智利警方在11月决定停用橡胶子弹,智利大学(Universidad de Chile)公布研究结果,指出警方发射的橡胶子弹的橡胶含量仅有20%,其余部分则由二氧化硅硫酸钡和有害的组成,橡胶子弹的硬度如滑板轮[4]

不当使用 编辑

基于橡胶子弹相当危险及可以致命[1],一般规定对人射击时禁止瞄准头部和颈部,更有使用建议应瞄准地面,利用反弹击中腿部或脚部,以免直接射中头部或颈部,防止造成穿透伤或其他致命伤害[5]。香港警方镇压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多次发射橡胶子弹,原本香港警方有指引橡胶子弹只可向目标的下肢发射,距离不可少于5米,但在2019年6月12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占领行动中,便有香港警察向示威者及记者的头部发射橡胶子弹[6][7],香港公共医疗医生协会及前线医生联盟发表联合声明谴责香港警方滥用暴力[8],当中有示威者眼周被击中,险些导致失明[9],另有一名印尼女记者在采访时遭香港警察用橡胶子弹射击[10],右眼或将永久失明[10][11]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非致命彈藥?】布袋彈及橡膠子彈造成的傷害:擊中頭部可引起腦震盪、腦挫傷、顱內出血。. Medical Inspire. 2019-06-14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引证错误:带有name属性“橡胶子弹可致命”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2. ^ Blunt and penetrating injuries caused by rubber bullets during the Israeli-Arab conflict in October, 2000: a retrospective study
  3. ^ Rubber bullets: Army kept real dangers in NI hidden. [2019-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4. ^ 智利逾200示威者眼部重傷 防暴警停用橡膠子彈. 香港01. 2019-11-21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5. ^ 非致命武器不可怕?总会带来一些“意外”. [2019-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3). 
  6. ^ 遭警近距離橡膠子彈打中 鼻樑骨斷或毀容 示威者:駛唔駛子彈射頭?. 立场新闻. 2019-09-05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7. ^ 影片慎入!港警闖中文大學狂射彈 記者頭中橡膠子彈倒地. 今日新闻. 2019-11-13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3). 
  8. ^ 兩醫生工會譴責警方濫用暴力 布袋彈橡膠子彈瞄準頭部 並非驅散人群手段. 立场新闻. 2019-06-13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9. ^ 示威者被橡膠子彈擊中險盲 「非致命武器」殺傷力強. 香港01. 2019-06-13 [2019-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5). 
  10. ^ 10.0 10.1 中槍印尼記者代表律師:警無搜證,律師團隊 5 日後現場撿回橡膠子彈等證物. 立场新闻. 2019-10-09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11. ^ 代表律師:醫生稱印尼女記者右眼將永久失明. 明报. 2019-10-02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