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式毅(1884年10月—1956年11月13日),奉久,为中华民国政治家、奉系军人及后来的满洲国要人[1]

臧式毅
满洲国 第2任满洲国参议府议长
任期
1935年5月21日—1945年8月18日
前任张景惠
继任末任
中华民国 第2任辽宁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30年1月13日—1931年9月19日
前任翟文选
继任米春霖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4年10月
 大清盛京将军管辖区奉天府
逝世1956年11月13日(1956岁—11—13)(72岁)
 中国辽宁省抚顺市抚顺战犯管理所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生平 编辑

臧式毅出生于奉天城宣统元年(1909年)时曾公费留学进入日本东京振武学校,入陆军士官学校第9期学习。宣统3年(1911年)归国。早年曾追随孙烈臣。1920年直皖战争,段败。臧式毅时任西北边防军参谋长,被直系所俘,拘禁数月。1924年6月,臧式毅奉张作霖之命调回沈阳,接替张学良的东北陆军整理处参谋长一职。1925年任江苏督办公署参谋长。后孙传芳攻奉,臧被执,羁押半年后获释。1928年,张作霖遇炸身亡之后,臧式毅与刘尚清等人商议秘不发丧,并且秘密派人告之张学良,使张学良平稳接管整个东三省东北易帜后,历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少将参议、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中将参谋长。1930年,臧式毅担任辽宁省政府主席,在治理东北财政金融方面颇有建树。任职期间清政廉洁。九一八事变前,联络张景惠多次向人在北京的张学良提出警告,寻求张提供有力前方支持,惟张至事变发生当晚仍消极以待,连臧守城时拨的电话也不接。事变时,臧式毅被日本关东军扣押,软禁3个月后。期间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每天去牢里劝降臧式毅,其母送一盒鸦片,让他服毒自尽。但最终投降日本,任奉天省长,其母自缢殉国。大同元年(1932年)满州国建立后,出任郑孝胥内阁民政部总长兼奉天省长,康德元年(1934年)改民政大臣,1935年5月任参议府议长、兴亚国民运动大会总司令。1941年10月28日,以满州国全权代表身份飞往南京,与南京汪精卫政权签订《日满华共同宣言》。1945年,满洲国解体后,臧式毅于8月30日遭苏联军逮捕,押在苏联远东监狱,后引渡至中国。1956年11月13日,病死于抚顺战犯管理所,终年72岁[1]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张志强“臧式毅”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人物传 第10卷’中华书局,2000年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翟文选
辽宁省政府主席
1930年1月 - 1931年9月
继任:
米春霖
前任:
张景惠
参议府议长
任职期间:1935年5月21日-1945年8月18日
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