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裁判法院

裁判法院(英语:Magistrates' Courts)是香港最初级的刑事法院,可以聆讯的控罪包括简易程序罪行可公诉罪行民事诉讼、较严重的可公诉罪行会移交至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所有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于裁判法院开始。与香港其他法院不同,裁判法院的裁判员称为裁判官(1992年前则称为裁判司),而非法官

裁判法院
The Magistrates' Courts
司法管辖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
所在地分布香港各区
设立法源《裁判官条例》
上诉法院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网址http://www.judiciary.gov.hk
总裁判官
现任苏惠德先生
首长上任时间2020年1月6日
香港各级法院位置图

裁判法院在1992年前的名称为裁判司署

裁判程序 编辑

所有刑事案件不论案情大小,审理程序都是在裁判法院开始;某些严重案件(例如谋杀)差不多肯定交由上级法院审理,故此程序俗称“过堂”。执法机关(如香港警务处)拘捕疑犯后,必须在48小时内连同足够证据将疑犯提交裁判法院进行起诉(提起公诉),查考表面证供是否成立。如果案件简单则可以立即判决;如果裁判官认为案情复杂或者严重,则需要提交至更高级的法院进行审理(下详),让疑犯保释;又或被告有可能弃保潜逃,则可以批准羁押

判刑 编辑

在一般情况下,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和罚款10万港元(就一宗案件只涉及单一罪行而言)。但是,当裁判法院同时处理两项或以上的可公诉罪行时,裁判官可判处最高3年的刑期。就某些条例而言,单一罪行可判处监禁3年和罚款500万港元。至于有关违例小贩、交通违例事项、乱抛垃圾、公司没有遵守《公司条例》事项以及雇主违反《雇佣条例》事项等性质较轻微的罪行,则由特委裁判官负责审理。 特委裁判官不能判处监禁刑罚,而一般罚款的上限为5万港元,除非在任何其他条例中明确订定一个较高的金额。

现时运作之裁判法院 编辑

裁判法院 地址 管辖范围
东区裁判法院 香港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 香港岛离岛 (不包括大屿山)
西九龙裁判法院 九龙长沙湾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 深水埗旺角葵青荃湾离岛 (大屿山)
九龙城裁判法院 九龙九龙城亚皆老街147M号九龙城法院大楼 九龙城油麻地尖沙嘴黄大仙
观塘裁判法院 九龙鲤鱼门道10号观塘法院大楼 观塘黄大仙西贡将军澳
屯门裁判法院 新界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法院大楼 屯门元朗
粉岭裁判法院 新界粉岭璧峰路1号粉岭法院大楼 大埔北区
沙田裁判法院 新界沙田宜正里1号沙田法院大楼 沙田马鞍山

已关闭之裁判法院 编辑

裁判法院 关闭年份 地址 其后用途
中央裁判司署 1979 香港中环亚毕诺道1号 最高法院入境事务处旧中区警署, 现为“大馆”一部分
铜锣湾裁判司署 1986 香港铜锣湾电气道20号 拆卸及重建成柏景台以及港铁天后站
西区裁判法院 2004 香港西营盘薄扶林道2A 劳工处劳资关系科(西港岛)办事处及就业中心/渠务署净化海港计划部办公室
南九龙裁判法院 2000 九龙油麻地加士居道36-38号 劳资审裁处/土地审裁处
北九龙裁判法院 2005 九龙石硖尾大埔道292号 萨凡纳艺术设计学院香港分校 (2020年6月1日起停办), 大楼现已交还政府
新蒲岗裁判法院 2001 九龙新蒲岗太子道东690号 拆卸及重建成住宅商业综合项目誉·港湾及商场Mikiki
前粉岭裁判法院 2002 新界粉岭马会道302号 香港青年协会领袖学院

历任总裁判官 编辑

  1. 汤宝臣 先生 (1998-2000)
  2. 李瀚良 先生 (2000-2008)[1]
  3. 唐 文 先生 (2008-2013)[1]
  4. 李庆年 先生 (2014-2018)[2]
  5. 罗德泉 先生 (2018-2020,署任)
  6. 苏惠德 先生 (2020-)[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委任司法人員. 司法机构. 2008-06-30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2. ^ 委任司法人員. 司法机构. 2014-03-10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5). 
  3. ^ 委任司法人員. 司法机构. 2020-01-03 [2020-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3).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