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奇策(?—?),可献,号金门浙江绍兴府新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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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悟夙成,过目辄成诵。品格轩朗,不立町畦,笃于孝友,兄弟皆仰给焉。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初授行人司行人。泰昌元年(1620年)奉命行取大学士叶向高何宗彦等来京[1]。天启二年(1622年)十月,奉使册封乐安王朱谋𩔇。调江西饶州府馀干县知县,七年本省同考。升工部主事,魏忠贤逐渐掌权,有人劝吕奇策趋谒,台省可立跻。他说:“宁失官,此膝不可屈也。”终因得罪魏党,谪福建都事。魏忠贤败,召补秋曹,转工部虞衡司员外郎、郎中[2]。时京师戒严,奇策调度有方,擢淮安府知府。剔弊蠹,革陋规,剖决如流,人谓之顺水船。淮为南北转漕要地,料理悉得机宜。藩府经过中使需索,毅然不应,卒亦遁迹去,一郡以安。后历广东南雄府知府,到任即辞归。历任馀干、南雄、淮安,皆肖像立祠祭祀[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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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吕明稷,封行人。嗣父吕明忠,封郎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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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泰昌元年十月,遣行人杨文岳、吕奇策、袁弘勋、林咨益、王维周行取大学士叶向高、何宗彦、朱国祚、史继偕、沈㴶来京。
  2.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崇祯三年正月,工部尚书南居益请以虞衡司员外郎吕奇策为郎中掌稽军器。
  3. ^ 《新昌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