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是指因为创伤、疾病或手术而切断人体的一部分,被截肢的人就会被称为截肢者。截肢主要分为部截肢及部截肢。人们要截肢可能是因为患上食肉菌糖尿病癌症等症状,或甚至遇上战争恐怖袭击地震等灾害。[1][2]

截肢
J·麦克奈特在1865年的铁路事故中失去了他的肢体,是第二个记录幸存者同时是三重截肢。
类型外科手术[*]
分类和外部资源
ICD-10T14.7
MeSHD000673
[编辑此条目的维基数据]
2007年英国伤残运动会金牌得主约翰·麦克福尔
伊拉克被炸去左脚的美军

幸免疗程 编辑

假使因某种原因引致需接受截肢疗程,相对于死在家中或医院,性质颇负面,常态相关患者也选择离世[3][4]

相关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Amputee Coalition Factsheet. [2013-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1). 
  2. ^ 48岁女死者义肢被撞飞 早年曾遇车祸截右腿保命,加拿大星岛日报,2018年4月26日。
  3. ^ 病人寧死不截肢 腿比命重要?.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4. ^ 醫生勸病人截肢保命 家屬:寧死不能無全屍.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