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县
河源县是中国广东省历史上的一个旧县名,为今天的河源市的前身。始设于公元483年,撤销于公元1988年,此间一千五百多年县名未变。
历史
编辑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龙川县置河源、新丰县,隶属南海郡;河源县治设于今源城区上城。南梁天监二年(503年),析南海置梁化郡,河源县隶属梁化郡。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废梁化郡置循州,河源县隶属循州。次年,龙川县并入河源县。大业元年(605年),裁休吉县并入河源;置龙川郡,河源隶属龙川郡。
唐朝武德五年(622年),析河源县置石城县,县治在县东北100公里原清湖都。同年龙川郡复名循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石城县,并入河源。嗣圣元年(684年),改循州为雷乡郡。天宝四年(745年),改雷乡郡为海丰郡。乾元元年(758年),复名循州。唐时河源地域广阔,包括了今东源、源城、和平、连平、新丰、龙门的部份或大部份地方。
南汉乾亨元年(917年),析循州置祯州,河源县隶属祯州。北宋天禧五年(1021年),改祯州为惠州。宣和二年(1021年)改惠州为博罗郡,不久又复称惠州。
元朝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惠州为惠州路,立总管府,管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4县。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惠州路改为府,河源属惠州府辖。崇祯六年(1633年),河源分割忠信二图之地置连平州,并兼河源、和平两县。此时,河源人口、地域大减。清朝时属惠州府,是惠州府属的中心地方。
近代
编辑民国初年(1919年),河源属广东潮循道,旋即废。道制废后,中级地方行政机构久不设置。民国14年(1925年)广东统一,河源隶属东江行政委员会公署。
1949年初,中共领导下的粤赣湘边区机构成功地策反了驻守河源县的广东省保安第十三团,并歼灭其它效忠中华民国政府的武装力量,控制了东江上游地区除河源县城外的所有县城及乡村。在此之前的1947年冬,中共政权已控制河源县的部分地区。1948年12月,在上莞成立河源县人民政府,1949年6月迁至蓝口镇。中共九连地委撤消中共河东工委、河西工委,成立中共河源县委员会。同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已逼近广东省。当时,驻守河源县城的是国军第196师。在粤赣湘边纵队攻势下,9月18日,国军第196师撤出河源县城。19日,粤赣湘边纵队进入县城。21日,攻占河源县全境。23日,中共河源县委、河源县人民政府迁往县城,接管河源[1]。
1949年后,河源县属东江专区;1953年属粤东行政区;1956年3月属惠阳专区;1959年3月惠阳专区撤销,属韶关专区管辖;1963年惠阳地区恢复,又划归惠阳地区辖。1988年1月,惠阳专区改为惠州市,河源撤县设置地级市,辖龙川、紫金、和平、连平4个县级区,原河源县划分为源城区和郊区。
注释
编辑- ^ 中国共产党河源县地方史编纂委员会. 第一编......一、河源全境解放与接管. 广东省情网,来源:《中国共产党河源县历史(第二卷)》. [2018-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1)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