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策(1580年—?年),字献可,号参寰直隶徽州府休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程策
大明
籍贯直隶徽州府休宁县民籍
字号字献可,号参寰
出生庚辰八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范氏(赠孺人),继娶汪氏(赠孺人)
亲属曾祖程永大,祖程琥,父程尚宾,母詹氏(封孺人)
出身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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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八月初四日生,行二,治《易经》,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由附生中式癸卯科应天府乡试九十一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会试二百十九名,第三甲第十七名进士。刑部观政,授陕西西安府推官,丁忧,四十六年补袁州府推官,本年升刑部广西司主事[1]。崇祯三年(1630年)任湖广德安府知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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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程永大;祖程琥;父程尚宾,封文林郎西安府推官;母詹氏(封孺人)。永感下。兄元亨,弟元良(儒士);元善;元佐。子其蕴(庠生);其蓄;其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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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
官衔
前任:
胡继先
明朝德安府知府
崇祯三年-五年
继任:
程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