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宪法(State constitution (United States))为美国各州所自行制定之宪法。大体上,州宪法的内文字数略多于美国宪法的7,500字,内容多半系州政府和人民日常关系之细节。例如:佛蒙特州的州宪法是8,295字,而阿拉巴马州于1901年最新批准的州宪法共有310,296个字。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宪法文件之间,文件的长度和细节规定之差异,乃因于其各自目的和用途。无论是联邦还是各州的宪法,都是对应层级的法律和政治组织之基础。但美国宪法规定了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州宪法描述了结构细节和那些不能给联邦政府的权力。许多州认为一些解决具体问题的法律很重要,从而将之详尽纳入州宪法中。另外,所有州宪法都不得抵触美国宪法。

美国州宪法列表 编辑

美国属地宪法 编辑

美国各主要岛屿领土也拥有自己的宪法。有别于州宪法,这些宪法受到国会的批准和监督。

  • 波多黎各联邦宪法
    • 1952年3月3日——公投通过
    • 1952年7月25日——实施
  • 美属萨摩亚领地宪法
    • 1960年4月27日——内政部长弗雷德·安德鲁·西顿批准68名成员制定
    • 1960年10月17日——实施
    • 1967年6月2日——内政部长斯图亚特·乌达尔批准经公投通过的《修宪案》
    • 1967年7月1日——新宪法生效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宪法" 编辑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华府)的最高权威机构为美国国会,华府扮演一个类似主要城市的角色,而不是像其它各州和领土一样。哥伦比亚特区委员会依照哥伦比亚特区地方自治法而建立,其拥有的发展权力类似于其它主要城市。国会已经授权这个委员会可以颁布法律。哥伦比亚特区委员会先后在1982年[1][永久失效链接]和1987年[2][永久失效链接]提出两条宪法修正案,内容都是将目前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改制为新哥伦比亚州。

参考文献 编辑

  • Hammons, Christopher W. (1999). 詹姆斯·麦迪逊错了吗? Rethinking the American preference for short, framework-oriented constitutions. 美国政治科学观察 1999年12月.
    • The appendices to this article contain substantial data on state constitutions.

另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