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政府

臺灣花蓮縣行政機構

坐标23°59′29″N 121°37′11″E / 23.991331°N 121.619816°E / 23.991331; 121.619816

花莲县政府中华民国花莲县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县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花莲县的自治监督机关本为台湾省政府,台湾省虚级化后业务与功能大幅缩减,花莲县的自治监督机关改为行政院内政部。花莲县政府也是辖下各乡、镇、市的地方自治监督机关。

花莲县政府
(国家语言府名列表)

Hualien County Government(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花莲县县徽
基本信息
授权法源地方制度法、花莲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主要官员
县长徐榛蔚
副县长颜新章
秘书长饶忠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14处
附属机关6个所属一级机关(25个下属机关)
20个所属一级机关
127个各级学校
联络信息
地址97001 花莲县花莲市府前路17号
电话+886 3 822-7171
网站花莲县政府
花莲县政府大楼

组织架构 编辑

花莲县政府的组织基准法为《花莲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设有14个所属一级单位,设有6个所属一级机关,设有20个所属二级机关[1]

各级学校
  • 花莲县立体育实验高级中学
  • 花莲县立南平中学
  • 花莲县立各国民中学(24校)
  • 花莲县各国民小学(101校)
县营事业机构
  • 私法人-花莲县肉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花蓮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花蓮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glrs.hl.gov.tw. [2022-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8).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