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曾经存在的市辖区,在2005年5月设立,于2014年2月撤销,其区域合并入新的黄埔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千米。其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萝岗区
萝岗区的地理位置
萝岗区的地理位置
坐标:23°03′52″N 113°31′13″E / 23.06454°N 113.52027°E / 23.06454; 113.52027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设立2005年
政府驻地萝岗街道
下级行政区
6
面积
 • 总计392.56 平方公里(151.57 平方英里)
人口(2014)
 • 总计40.58万[1]
 • 户籍人口21.58万[1]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邮政编码510730
电话区号020
国内生产总值(2007)¥807.80亿[2]
人均¥38万[2]
网站www.luogang.gov.cn

得名由来 编辑

“萝岗”之名由来有多种说法。其中一说是因为此处山上生长一种叫“萝”的蔓生植物,亦叫“薛萝”,此山叫“薜萝岗”,后人简称为“萝岗”[3]

沿革 编辑

萝岗区成立前,其地归属增城市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等管辖。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在广州开发区的基础上成立萝岗区。白云区萝岗街道钟落潭镇2个居委会和14个村、黄埔区夏港街道荔联街道2个自然村、天河区新塘街道玉树村、增城市中新镇镇龙居委会和14个村、新塘镇4个村划归萝岗区管辖,萝岗区政府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萝岗区与广州开发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原在黄埔区内的广州开发区西区和东区划归萝岗区管辖。[4]9月28日,萝岗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3月,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批准萝岗区设立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萝岗目前共辖1个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5]2009年8月,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领导机关和主要职能部门办公地点搬迁至香雪三路1号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6]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萝岗区,原黄埔区与萝岗区行政区域合并成立新的黄埔区。2015年8月底,萝岗区正式停止运作。广州开发区机构和职能从原萝岗区独立单独设置,与黄埔区合署办公。[6]

辖区范围 编辑

萝岗区的辖区包括5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夏港街道联和街道东区街道萝岗街道永和街道九龙镇官洲街道(代管国际生物岛)。其中萝岗街道为区政府驻地。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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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2014年广州市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7). 
  2. ^ 2.0 2.1 广州市萝岗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萝岗区统计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0). 
  3. ^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4. ^ 黄埔、萝岗、开发区剪不断的地缘关系. 黄埔区人民政府. [永久失效链接]
  5. ^ 萝岗区新设九龙镇与永和街道办. 搜狐. [2020-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2). 
  6. ^ 6.0 6.1 黄埔区沿革. 51家庭管家. [2020-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2). 

外部链接 编辑

坐标23°10′48.74″N 113°28′49.22″E / 23.1802056°N 113.4803389°E / 23.1802056; 113.4803389 (萝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