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車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車站,按照等級分為特等站一等站二等站三等站四等站五等站;其中特等站、一等站通常直屬於鐵路局,二等站至五等站隸屬於車務段或鄰近的直屬大站。按照作業性質分為客運站、貨運站、客貨運站、工業站、聯軌站、港灣站、國境站、換裝站、線路所。按技術作業分為編組站、區段站、技術站、中間站、會讓站越行站。車站工作人員大部分為7×24小時的四班運轉,每班工作12小時,早6時、晚18時交接班,每班工作12小時,休息24小時,再工作12小時,休息48小時;少部分工作崗位為日勤。運輸技術工作必須遵從本站的《車站行車工作細則》(《站細》)。

北京站
上海站南廣場
六個雞站(五等站),在貴州省凱里市爐山鎮六個雞村

車站內部組織 編輯

運轉車間 編輯

  • 負責列車的接發、通過、編組、摘掛取送車輛等作業。車站線路種類包括:正線、段管線、安全線、避難線、站線。站線包括:到發線、調車線、牽出線、存車線、貨物線、換裝線、加冰線、軌道衡線、機械保溫車加油線及特殊危險貨物車輛停留線、機車走行線、機待線、岔線、渡線、車輛站修線、駝峰迂迴線、駝峰推送線、駝峰禁溜線。運轉車間按生產組織分為計劃、行車、調車三個子系統。
    • 計劃子系統的職名由高至低依次為車站調度員(或助理調度員,每個車次設2名,分別負責下行與上行兩側)、統計員、車號長、車號員。車站調度員指揮、協調整個車站的貨車取送、貨物裝卸、旅客列車車底取送、旅客乘降組織。
    • 行車子系統職名由高至低依次為車站值班主任(或稱值班站長)、車站值班員和外勤助理值班員、操縱助理值班員、聯控助理值班員,此外還有整備工、守車整備員、列尾組長、列尾裝置作業員、信號員、機車引導員、道岔清掃員、道口看守員等。車站行車室,是車站值班員、信號員、還有值班站長工作場所,是車站運轉的指揮中樞。[1]
    • 調車子系統職名由高至低依次為線路值班員(負責指揮1-3台調車機車,後改稱調車區長)、調車長、連結員、制動員、車號員,還包括駝峰值班員、駝峰作業員和扳道長、扳道員。

運轉值班人員係指車站值班主任、車站調度員、助理調度員、線路值班員、駝峰值班員、車站值班員、車場值班員、助理值班員、搬道人員、信號人員、車號人員、、預報員和中間站參加輪班工作的站長、副站長等。調車工作人員係指:調車組人員,調車區的搬道人員和機械化駝峰作業員等。

客運車間 編輯

客運人員的作業時間包括組織旅客乘降、迎送列車、必要的衛生清掃、解答旅客詢問、發售客票、清點票據或現金、填報報表、辦理行包信件等等時間。

  • 車間主任、黨(總)支部書記、客運副主任、售票副主任、後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部書記、各班值班主任(客運值班站長)、各班黨支部書記、各班團支部書記、客運計劃員。下設工組:
    • 站台:負責組織旅客站台乘降、列車上水作業。設站台值班員、站台助理值班員、客運員、上水組長、上水員(負責給旅客列車補水)
    • 候車室:客運值班員、客運員(負責檢票、進站放行組織)
    • 進站口:安檢組長、安檢(客運)員
    • 出站口:(出站)檢票員、到補員
    • 軟席候車室:領班員
    • 總服務台(或稱值班站長室):總服務台值班員、客運員
    • 售票室(或單列為售票車間):售票值班員、售票員
    • 客運總控室:列車到發通告顯示、旅客引導與開檢顯示、客運廣播、視頻監控等。職名有廣播員。
    • 行包房(或單列為行包車間):行李值班員、行李員、裝卸員
    • 進款室:進款員
    • 後勤輔助部門:食堂、水暖電、保潔

貨運車間 編輯

  • 設備包括貨運倉庫、貨車檢斤線、貨車換裝線、大件貨物裝卸線等。設貨運值班員、貨運調度員、貨運員、貨運檢查員、貨運計劃員、核算員。業務可概括為出入或、取送車、裝卸車。
  • 裝卸車間:設裝卸派班員、裝卸工組。
  • 售票車間
  • 整備車間
  • 行包車間
  • 辦公室
  • 黨委辦公室
  • 客貨業務收入室
  • 安全(路風)室
  • 技術室(工程師、技術員)
  • 計劃財務室
  • 職工教育室
  • 勞資人事室
  • 統計室
  • 檔案室
  • 武裝部
  • 工會
  • 醫務室
  • 軍代處

車站等級 編輯

中國大陸的火車站數量繁多,辦理的業務種類和數量也不盡相同。據此,鐵路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將車站分別劃為特等站、一等站、二等站、三等站、四等站和五等站,另外還有乘降所線路所兩個類別。下表列舉了各個車站等級及相應的條件,車站基本按照下列條件劃分等級,但是也會考慮到車站當地的條件[註 1]。除特等站由各鐵路局集團提出意見、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審批以外,第一、二、三等由各鐵路局集團核定並審批,報國鐵集團備案;第四以及五等由各鐵路局集團核定並審批。

中國大陸鐵路車站等級及評定條件
等級 客運站條件 貨運站條件 編組站條件
上下車及換乘旅客(人/日) 到發/中轉行包(件/日) 裝卸車數量[2](輛/日) 有調作業車[3](輛/日)
特等站 ≥60,000※

≥20,000▲

≥20,000※

≥2,500▲

≥750※

≥400▲

≥6,500※

≥4,500▲

一等站 ≥15,000※

≥8,000▲

≥1,500※

≥500▲

≥350※

≥200▲

≥3,000※

≥2,000▲

二等站 ≥5,000※

≥4,000▲

≥500※

≥300▲

≥200※

≥100▲

≥1,500※

≥1,000▲

三等站 ≥2,000▲ ≥100▲ ≥50▲ ≥500▲
四等站 不具備三等站條件的客運或貨運、貨物列車解編技術作業的綜合業務的車站
五等站 只辦理列車會讓、越行的會讓站越行站
※:辦理單項業務的車站,具備其中一項帶※的條件,即可成為相應等級的車站
▲:辦理綜合業務的車站,具備其中兩項帶▲的條件,即可成為相應等級的車站

參見 編輯

註釋 編輯

  1. ^ 例外情況:
    • 首都、中央直轄市及個別省會所在的車站,可酌定為特等站。
    • 省府所在地的車站及重要的國境站、口岸站,可酌定為一等站或二等站。
    • 工礦企業比較集中地區所在地的車站及位於三個方向以上並擔當機車更換、列車技術作業的車站,可酌定為二等站或三等站。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探访半岛最忙火车站 为省时间马桶搬进行车室. 半島網. 2012-03-26 [2019-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2). 
  2. ^ 裝卸車數以整車為標準。零擔裝卸車數包括整零、沿零。一站整零裝、卸各按一車計算;兩站整零第一到站(三站整零為第一、第二到站)無論有無加裝,裝卸合計均按0.5車計算。中間站沿零發到,累計十噸按一車計算。零擔換算整車的比例為1:3.5車;專用線作業車換算為本站作業車的比例為2:1車;專用鐵道作業車換算為本站作業車的比例為3:1車
  3. ^ 有調作業車數係指《運站報12》車站工作報告中之日均辦理車數減去無調中轉車數即第九項減去第十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