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發國

由哈里发领导的伊斯兰国

哈里發國(阿拉伯語:خلافة‎,意為「繼承」)是由最高宗教和政治領袖哈里發領導的伊斯蘭國穆斯林世界存在的穆斯林帝國通常被稱為哈里發國。從概念上說,哈里發國是代表全部虔誠穆斯林社區(烏瑪)的主權國家,根據伊斯蘭教法由哈里發統治。在其早期,第一個哈里發國正統哈里發,有着直接民主shura)的成分[1],其首先由穆罕默德的直接追隨者和家族領導,以延續他所建立的宗教體制。哈里發國是「遜尼派的核心領導概念,這是在伊斯蘭早期由穆斯林多數所建立的共識」[2]。遜尼派規定,作為國家元首,哈里發應當由穆斯林或其代表選舉產生[3]。而什葉派則認為,哈里發應是伊瑪目,由真主從默罕默德家族中揀選。自四大哈里發之後,直到661年,哈里發國由不同的王朝統治,第一個是倭馬亞王朝,接下來的幾個王朝有時各自自命正統,最後的哈里發王朝為奧斯曼帝國[4]

歷史 編輯

宗教基礎 編輯

古蘭經》第24章第55節來作為哈里發國的經文依據:

真主應許你們中信道而且行善者(說):他必使他們代他治理(哈里發)大地,正如他使在他們之前逝去者代他治理(哈里發)大地一樣;他必為他們而鞏固他所為他們嘉納的宗教;他必以真主代替他們的恐怖。他們崇拜我而不以任何物配我。此後,凡不信道的,都是罪人。(第24章第55節)

在上述經文中,哈里發一詞被譯為「繼承者」或「掌權者」。依照伊斯蘭教法統治國家,根據定義,就是要通過哈里發國進行統治,並援引以下經文:

你當依真主所降示的經典而替他們判決,你不要順從他們的私慾,你當謹防他們引誘你違背真主所降示你的一部分經典。(第5章第49節)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服從真主,應當服從使者和你們中的主事人,如果你們為一件事而爭執,你們使那件事歸真主和使者(判決),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的話。這對於你們是裨益更多的,是結果更美的。(第4章第59節)

參考文獻 編輯

  1. ^ The Roots of Democracy in Islam. Irfi.org. 2002-12-16 [2014-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2). 
  2. ^ John O. Voll: Professor of Islamic history at Georgetown University "Revivalism, Shi『a Styl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National Interest.
  3. ^ Gharm Allah Al-Ghamdy. 2muslims.com. [2011-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14). 
  4. ^ Isis rebels declare 'Islamic state' in Iraq and Syria. BBC. 2014-06-30 [8 Jul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6).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