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論 (佛教)

佛教理论


上座部佛教

佛教大綱英語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因果論梵語hetu-phala),在佛教中,是論述因緣業報(因hetu,緣paccaya,業kamma,報vipaka或果phala)運作規律的學說,佛教認為因果法則是天然存在的,不會因為人認為不存在就不作用於此人。所造之業爲因(?來源請求?業指行為,未必就是因或果之一。),報爲果,因和果輾轉相生,謂之「因果報應」或「因緣果報」。因果通於過去、現在和未來,謂之「三世因果」[1]

概論 編輯

了達因果皆是實相,名為深信。明信因果是佛法基本信念。一切事物均從因緣而生,有因必有果[2]

當我們種下了善因,不一定立即產生善報,只有等到緣份到了(因緣成熟)才能、也一定會得到善報的結果。反之,所作惡業,亦必於緣熟時始得惡果。因此經言:「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3]例如農民種植果樹作物等,如果能有合適的管理譬如施肥、除草、灌溉、剪除雜枝病枝等,隔年就會有相對豐碩的收穫;施肥、除草、灌溉、剪除雜枝病枝等對於作物的結成果實就是善因,相對豐碩的收穫就是善果。

善業爲善因,必收穫善果(善報福報);惡業爲惡的原因,必然收穫惡果(惡報苦報)。惡業或因懺悔等善因緣,如樹木生長受阻礙,致使由重業轉成輕報,或不會受業報;如果樹長成,已經是定業不可變易,必然受報,即所謂「定業不可消」。果實長出之前爲花,俗稱花報現世報,是報應的迅即現前;而果實長成後,俗稱果報

六因五果論 編輯

六因 編輯

是指能引生結果的原因。說一切有部提出六因論,認為因有六種: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4]

相傳六因論原出自於《增一阿含經》,但最早提出此學說的為迦多衍尼子[5]。六因論的前身是四緣說[6]

以三世來區分,六因之中,徧行因與同類因通於過去,與現在二世,但不通於未來;而異熟、相應、俱有通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無為法中的能作因,超越三世,不墮於三世;而有為法的能作因,則在三世中遍有。

五果 編輯

果是指有因有緣而生、有因有緣而報的結果,又稱果報。果報的種類有五種: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離系果。六因得五果。[7]

相對於六因,可分為有為果與無為果。有為果分成四者:異熟、等流、增上、士用。無為果只有一種,即離繫。

批評 編輯

南宋理學學者對當時過度解釋佛教因果的泛因果證驗說加以質疑。朱熹以為強調因果報應為佛教教義之末流。[8]陳淳抨擊因果論,認為「因果之說全是妄誕」,他批評道:「所載證驗極多,大抵邪說流入人心,出此等狂思妄想而已。溫公三代以前何嘗有人夢到陰府十等王者耶,此說極好,只緣佛教盛行,邪說入人已深,故有此夢想。」[9]又有加註曰,眾畏果,佛畏因之說,即普通人不喜嚐苦果,至於修行人,錯的事一開始就不要做,沒任何僥倖可逃,該來就會來。

除了理學家之外,一些佛學家也曾對這一理論作出批駁,例如圭峰宗密禪師曾經指出該理論當中難以自圓其說的地方,並且提出阿賴耶識論作為對於這些問題的解答方案[10]

影響 編輯

在中國,由於佛教的流行,許多成語或俗語都直接或間接受因果論影響而生。比如「自作自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因有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果報應」、「報應不爽」、「在劫難逃」、「香火因緣」、「一面之緣」,或善書常寫的文句,如「三世不需問,靜坐爾自知,若問前生事,今日受者是,若問後世事,今日做者是」,「相貌端莊為何因,前世鮮花供佛前」,更有自嘲的笑話成「被迫整容為何因,前世鮮花供不足」等。

相關內容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瑜伽師地論》(卷三八):「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2. ^ 隋《摩訶止觀》(卷五):「招果為因,克獲為果。」
  3. ^ 《大寶積經》卷57
  4. ^ 俱舍論》(卷六)
  5. ^ 《順正理論》:「故有說言,此六因義,說在增一增六經中,時經久遠,其文隱沒。尊者迦多衍尼子等,於諸法相,無間思求,冥感天仙,現來授與。」
  6. ^ 《大毗婆沙論》卷十六:「然此六因非契經說,契經但說有四緣性,謂因緣性,廣說乃至增上緣性。」
  7. ^ 俱舍論》(卷六):「於諸果中、應說何果,何因所得。頌曰:後因果異熟,前因增上果,同類遍等流,俱相應士用。論曰:言後因者,謂異熟因。於六因中,最後說故。初異熟果,此因所得。言前因者,謂能作因。於六因中,最初說故。後增上果,此因所得。增上之果,名增上果。唯無障住,有何增上?即由無障,得增上名。或能作因,亦有勝力。如十處界,於五識身;諸有情業,於器世界;耳等、對於眼識生等;亦有展轉增上生力。聞已便生欣見欲故。此等增上,如應當思。同類、遍行、得等流果。此二因果,皆似因故。俱有、相應、得士用果。非越士體,有別士用,即此所得,名士用果。此士用名,為目何法?即目諸法所有作用。如士用故,得士用名。如世間說鴉足藥草,醉象將軍。為唯此二有士用果?為余亦然?有說:余因亦有此果。唯除異熟。由士用果,與因俱生,或無間生。異熟不爾。有餘師說:此異熟因,亦有隔越遠士用果。譬如農夫,所收果實。」
  8. ^ 朱熹:「所以橫渠有釋氏兩末之論,只說得兩邊末梢,頭中間真實道理卻不曾識,如知覺運動是其上一梢也,因果報應是其下一梢也。」(《朱子語類》卷126)
  9. ^ 陳淳《北溪字義
  10. ^ 黃啟江. 佛教因果論的中國化. 中華佛學學報. 2003, (16): 233 [2014-09-01]. ISSN 1017-713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透過中華佛學研究所.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