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凱(1413年—?),字宗原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統乙丑進士。

曹凱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
籍貫 山東青州府益都縣軍籍
字號 字宗原
出生 永樂十一年(1413年)
逝世 天順年間
出身
  • 正統十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正統十年(1445年),中進士,授刑科給事中。正統十四年(1449年),瓦剌進犯,英宗大舉親征,曹凱力諫勸阻未果。明軍在土木堡大敗,英宗被俘。消息傳來,曹凱痛哭數日,在朝殿上與王竑等共同擊斃錦衣衛指揮馬順

景泰年間,給事中林聰何文淵周旋,曹凱與林聰力爭。又參與調停福建巡按許仕達與侍郎薛希璉。出爲浙江右參政,居官數年,有政聲。

英宗復辟後,石亨得勢,因記恨曹凱從前對其彈劾之事,謫曹凱為衛經歷[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史·卷164》:曹凱,字宗元,益都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磊落多壯節。英宗北征,諫甚力,且曰:「今日之勢,大異澶淵。彼文武忠勇,士馬勁悍。今中貴竊權,人心玩愒。此輩不惟以陛下為孤註,即懷、湣、徽、欽亦何暇恤?」帝不從,乘輿果陷。凱痛哭竟日,聲徹禁庭,與王竑共擊馬順至死。景泰中,遷左。給事中林聰劾何文淵、周旋,詔宥之。凱上殿力諍,二人遂下吏。時令輸豆得補官,凱爭曰:「近例,輸豆四千石以上,授指揮。彼受祿十餘年,費已償矣,乃令之世襲,是以生民膏血養無功子孫,而彼取息長無窮也。有功者必相謂曰:吾以捐軀獲此,彼以輸豆亦獲此,是朝廷以我軀命等於荏菽,其誰不解體!乞自今惟令帶俸,不得任事傳襲,文職則止原籍帶俸。」帝以為然,命已授者如故,未授者悉如凱議。福建巡按許仕達與侍郎薛希璉相訐,命凱往勘。用薦,擢浙江右參政。時諸衛武職役軍辦納月錢,至四千五百餘人,以凱言禁止。鎮守都督李信擅募民為軍,糜餉萬余石,凱劾奏之。信雖獲宥,諸助信募軍者鹹獲罪,在浙數年,聲甚著。初,凱為給事,常劾武清侯石亨。亨得誌,修前憾,謫凱衛經歷,卒。
官銜
前任:
顧𥉑
明朝贛州府知府
1466年-1469年
繼任:
謝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