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地

人們所生活的,任何規模的社區

人類聚居地(英語:human settlement),按照美國地質調查局的定義,是指有人口聚居的地方地區(視人口普查結果而定),並根據經緯度分析某一範圍聚集或散落的建築物與該地長住的人口(一般稱為城市)加以歸類。例如「人口稀疏的地方」(a thinly populated place)或「人口密集的地方」(a thickly populated place);「人口稀少的地區」(a sparsely populated district)或「人口稠密的地區」(a densely populated district)等。

在美國俄勒岡州的一個小鎮

定居點通常包括其基礎設施,例如道路,圍欄,溝渠,池塘,公園,林地,變電站,商店,水廠,莊園,莊園,護城河和教堂。

研究人類聚居地的學科稱為人類群居學(ekistics)。

歷史 編輯

關於人類定居點最早的地理證據是傑貝爾·伊爾胡德英語Jebel Irhoud(Jebel Irhoud),其中的八個人早期現代人類遺體可以追溯到30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

延伸閱讀 編輯

  • 陶思炎. 中国都市民俗学. 東南大學出版社. 2004: 頁143. ISBN 9787810897419. 
  •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編輯部.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2卷.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00079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