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事件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種族衝突事件
(重新導向自五一三事件

五一三事件馬來語Peristiwa 13 Mei,英語:13 May Incident)是發生在馬來西亞的一場種族衝突事件,爆發於1969年5月13日,並延續數個月。[2]

五一三事件
馬來語Peristiwa 13 May
英語:13 May Incident
泰米爾語௰௩ மே சம்பவம்
爪夷文ڤريستيوا ١٣ مي
日期1969年5月13日至1969年11月 (6個月)
地點
結果
  • 國家宣佈進入緊急狀態長達2年。
  • 民主體系和國會被擱置長達2年。
  • 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並成為了當時馬來西亞的全國決策領導單位。
  • 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被迫辭職。
  • 國家原則的推出。
  • 政府執行新經濟政策
  • 增加種族間對立的緊張關係,尤其是馬來人與華人。[1]
  • 巫統行動黨成了日後種族矛盾的導火線。
衝突方
激進馬來人,主要支持巫統
華人印度人,主要支持行動黨
傷亡
25人死亡(官方報告)
143人死亡(官方報告)

事件的起因是馬來西亞聯邦反對勢力在該年舉行的1969年第三屆全國選舉中獲得50.9%的得票率,第一次超越聯盟政府(國民陣線之前身)。反對黨在5月11日進入吉隆坡慶祝勝利並且遊行。一些巫統的激進黨員爲之所觸怒,舉行反示威。5月13日,兩派人馬在街頭短兵相接,最終演變成為流血大暴動。5月15日,最高元首陛下應首相東姑阿都拉曼之請宣佈全國進入「緊急狀態」。[3][4]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官方解釋此事件主要是馬來人華人之間的種族衝突,原因是在當時的各族間政治及經濟能力有很大的差異;[5]然而部分華人認為這次事件是馬來人針對華人所展開的屠殺行為。這次血腥的種族衝突導致了多人死亡和負傷;在華人佔多數的地區,華人死傷人數遠高於馬來人

事後阿都拉薩把此前的激進民族主義改成溫和的改良主義馬來西亞政府開始執行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以消除各種族在政治以及經濟能力的差異,同時減低貧民率,提供了許多工作機會與提升收入。其主要內容是給予馬來人及土著特權,以提高他們的經濟佔有率。新經濟政策在馬來人中培養了一批中產階級[6]

1969年第三屆全國大選 編輯

1969年,馬來西亞擁有一千萬人口,其中巫裔佔53% ,華裔佔37% ,印裔佔10% ;首都吉隆坡約有45萬人口,其中華裔佔55% ,巫裔佔25% ,印裔佔19% ,其他種族佔1%。[7]

馬來西亞獨立後,第三屆大選(包括國會及州議會之改選)於1969年5月10日舉行。參加競選的政黨包括:[8][9]

另外,華人士農工商聯合會及聯合民主黨(United Democratic Party)並沒有推派候選人參選國會席次,民政黨特別集中爭取檳城州議會席位,但也在雪蘭莪競選。受華人支持之左傾社會主義陣線(社陣,Socialist Front, SF)則抵制此次普選,鼓勵罷選或投廢票。

5月4日,馬來亞勞工黨Labour Party of Malaysia,簡稱LPM)在首都地區發動示威遊行,呼求人民抵制選舉,[10]隊伍中出現支持共產主義口號及標語,並與警方發生衝突,一名勞工黨黨員遭警方擊斃。5月9日,勞工黨為5月4日被擊斃的黨員舉行出殯葬禮,沿首都街道遊行,號召選民抵制普選。[來源請求]

5月10日為投票日。[11][12]11日選舉結果揭曉,聯盟在103席國會議席中取得66席 (國會議席包含西馬東馬地區共144席,聯盟在沙巴已不勞而獲得到另外10席。東馬地區訂5月25日為投票日。),馬華公會僅佔13席,聯盟得票率約49% ,席次則較上次大選減少23席,其中馬華減少14席。[13]

反對黨(以馬來人為主的回教黨、以華裔、印度裔為主的行動黨、民政黨及進步黨等)得票率約51%,但由於受選區劃分影響,反對黨僅取得36%席次,而執政黨則取得64%席次,恰好佔有三分之二關鍵性多數席次。聯盟候選人在馬來西亞半島當選率僅64%,落選者包括林瑞安(馬華公會署理會長、工商部長),吳錦波(社會福利部長),韓沙Hamzah Abu Samah,新聞部長)及馬哈迪[13]

在州議會改選方面,執政聯盟在檳城霹靂雪蘭莪吉蘭丹四州失去優勢。反對黨在檳城的24席位中獲得20席,在霹靂州的40席中獲得21席,在雪蘭莪州的28席中獲得14席。[14][13]

傍晚,行動黨及民政黨(采非種族政治立場)分別發動群眾,在吉隆坡展開「勝利遊行」,參與之民眾情緒激烈高亢。

5月12日,首相東姑宣稱如果人民對他領導下的聯盟缺乏信心,他將辭去首相一職。他並宣佈內閣名單,謂基於馬華公會在國會中僅獲13席,使聯盟席位驟減,[15] 決定邀請陳修信一人入閣,內定為內政部長,並再保留一部長席位予馬華公會(在選前,馬華公會擁有財政、工商、房屋及地方和社會福利四個部長席位)。傍晚,反對黨再度遊行慶祝選舉結果,民眾情緒再次升高。

隨後,雪蘭莪州州務大臣拿督哈侖Datuk Harun)宣佈巫統將於13日晚7:30,展開慶祝巫統選舉勝利遊行(在11、12、13日,朝野各項集會遊行中,此次遊行為唯一合法被政府所准許)。[16]

事件經過 編輯

5月13日 編輯

此日騷亂開始發生。

馬華公會發表聲明稱大選結果已反映出華人拒絕馬華公會代表華人參與內閣,因此決定退出內閣。[17][18]

晚上6:00左右,一群馬來青年由雪蘭莪州鵝嘜縣出發,前往拿督哈侖在首都吉隆坡住處集合參加遊行,在吉隆坡郊區文良港地區與華、印族人發生衝突。6:45時,三具華人屍體被發現。

晚7:20許,副首相阿都拉薩內政部長身份宣佈首都及雪蘭莪州進入24小時戒嚴狀態。在首都地區,甘榜峇魯(Kampung Bharu)、怡保路(Ipoh Road) 、東姑阿都拉曼路(Batu Road)、金馬律(Campbell Road/Dang Wangi)、秋傑路(Chow Kit Road) 等均發生騷亂事件。

晚上8:00,正副首相,在警察總部與陸軍及警察首長會商後,敦拉扎克調派2000名軍人及3600名警察進入首都維持秩序 (因所調派的所有軍人及警察均為馬來族,引起執法公正性的懷疑)。隨後,霹靂州森美蘭州柔佛州相繼戒嚴。

晚10:40,首相東姑向全國作電視廣播,指稱此次事件為反對黨的過失,並呼籲人民與政府緊密合作,政府將負起責任以維持安寧。如果需要,他將咨請元首宣佈全國進入緊急狀態。接着,敦拉扎克邀請馬華公會正副會長陳修信及許啟模,發動成立友好委員會,分赴各出事地區去安撫勸解。當日官方公佈有25人死亡。

5月14日[來源請求] 編輯

政府開始實行戒嚴。股市休市。航空、火車、水上交通一切停頓。只有在傍晚,人民被允許步行或騎單車上街購物,不准乘坐汽車。

最高元首發佈宣告,召集馬來西亞後備軍人服役。警察局長下令動員警察志願儲備人員。各地區居民組成自衛團,保衛家園及自身安全。政府也呼籲人民前往醫院捐血,供傷者使用。

晚上11時,最高元首應首相之請,頒下緊急法令,賦予首相東姑特別權力處理此次事件。官方公佈事件已造成39死亡、114 人受傷、15人被捕。

5月15日[來源請求] 編輯

所有報紙被令停刊。吉打玻璃市馬六甲相繼被宣佈為戒嚴區,各地戒嚴時間均為上午三小時。

反對黨順利從聯盟手中接過檳城的統治權,由林蒼佑出任首席部長,林蒼佑並和首相東姑達成協議,將不會與霹靂州的反對黨在任何議題上結盟。

官方公佈,接近100人死亡,約150人被捕。民間統計則為,200人死亡,270人受傷。

5月16日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 編輯

馬華公會宣佈,同意參加一個看守內閣。

英國政府在倫敦宣佈,駐馬的3600名英軍不會介入馬來西亞之暴亂。英國政府對此次暴亂不願發表評論,但已有以軍隊干預馬來西亞暴亂的緊急計劃,但僅有在大馬首相東姑提出請求,且經過英內閣通過後,英軍才會介入。

最高元首在首相咨請之下,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National Operation Council, NOC),副首相阿都拉薩為其負責人。NOC之成立,意即馬來西亞暫時放棄了民主體制,而以NOC 為決策領導單位。敦拉扎克稱NOC約需半個月時間才能使秩序恢復正常。NOC宣佈擱置國會及州議會,暫停尚未完成的東馬地區之普選,實施宵禁及暫停行使所有法律權利,這意味着NOC可以進入任何住宅搜查,沒收私人財產,拘留驅逐任何人,實施秘密審判,對犯罪行為頒佈包括死刑的刑罰,撤銷任何人的公民資格,修改法律及制定各項法律的臨時條款。

全國新聞檢查被宣佈實施,發佈至國外的新聞,必須將新聞副本送交政府檢查,但非強迫性。

NOC並捕獲據信為共產黨黨員的93人(非法組織)。

官方公佈,89人死亡,272人受傷,305人被捕。

5月17日[來源請求] 編輯

阿都拉薩公佈NOC組成名單,另一方面,馬華公會宣佈,馬華公會對參與政府一事重新考慮。

NOC 下令取消所有外國記者之宵禁通行證,要求記者們採用官方所提供的新聞稿及統計數字;僅有國營電視台及電台的記者被允許在各地通行。官方公佈:98人死亡,300 人受傷,約500 人被捕。民間統計,250-300人死亡,超過1000人被捕,其中包括 9名國會或州議會議員。

5月18日[來源請求] 編輯

報章在經過政府的嚴密檢查過後,被准予發行。官方公佈,136 人死亡,316 人受傷。

5月19日[來源請求] 編輯

火車、公車、銀行恢復正常運作。

NOC 決定在馬來亞半島11州內設置「地方行動委員會」,由各州首席部長領導,成員包括軍事及警察官員,以維持各地秩序。

官方公佈:147人死亡,3022人被捕。

5月20日[來源請求] 編輯

首相東姑宣佈新內閣名單。

馬來西亞政府考慮重新裝備 3個新的陸軍營隊,以擴充武力應付緊急狀況,請求澳洲英國印度協助擴充軍備,並獲印度政府同意,澳洲政府則尚未回應。

官方公佈,吉隆坡地區157人死亡,全國超過3000人被捕。

5月21日[來源請求] 編輯

公務員恢復上班。吉隆坡戒嚴放寬,每天7:30am至2:00pm可自由活動;首都以外地區每天戒嚴12小時。

官方公佈,吉隆坡地區163人死亡。

5月22日[來源請求] 編輯

阿都拉薩在記者會上保證,類似此次暴亂將不會再發生。沙巴砂拉越報紙被停刊。政府公佈報紙及其他出版物的管理規則。

官方公佈,吉隆坡市內共有163人死亡,約400人失蹤。民間統計約500人死亡。

5月24日[來源請求] 編輯

沙巴報紙恢復出刊。

包括《時代雜誌》、《新聞周刊》及多種來自國外的報章或雜誌被禁入口,但在代理商「撕去並燒毀」刊載有關馬來西亞暴亂的數頁報導後則開禁。

官方宣佈,167人死亡,330人受傷,3963人被捕。

警方及軍人仍在首都地區保持24小時巡邏。

5月27日[來源請求] 編輯

霹靂州州務大臣將最近馬來西亞發生之暴亂事件歸咎於共產黨,並在友好委員會上勸告同胞們不要聽信謠言或別人的煽動,該委員會是在暴亂發生後組成。

馬來西亞向美國尋求武器援助,遭到拒絕。美政府僅根據一項軍事買賣計劃加速遞交若干通訊裝備。

5月29日[來源請求] 編輯

華人社會開始進行一項徵求支持的運動,籲請馬華公會主席陳修信為華人社會利益而參加聯合政府。

政府已在馬邊界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潛隱在邊界的共產黨分子向南部移動 (暴亂發生後,共產黨或各私會黨「化暗為明」,積極活動,以爭取浮動的民心。在 513 事件中,大多數評論均認為此事件與共產黨牽涉極深,而往後消滅共產黨成了要務,延續至1989年左右。) ,利用大馬之緊張局勢擴大活動。

官方公佈,173 人死亡。

5月30日[來源請求] 編輯

英國允諾供應馬來西亞所需之軍事配備。

5月31日[來源請求] 編輯

六十餘華人團體提出要求馬華重新參加內閣。

新加坡當局已封鎖所有自馬來西亞的入口通道,僅允許非馬來人入境。

6月2日[來源請求] 編輯

新加坡6名青年被警方以攜帶攻擊性武器及群毆向法庭起訴。新加坡地區,官方公佈2人死亡、受傷38人。民間統計死亡人數40人。

吉隆坡地區居民因相信新的衝突已再度發生,而引起恐慌,警方隨後證實並無重大事件發生。

6月3日[來源請求] 編輯

吉隆坡宵禁時間縮短,從下午5點至第二天凌晨5點半。

政府發給每名在暴亂中喪失工作或家園的難民5至15美元的生活津貼至他們找到工作或重建家園為止;澳洲已同意給予馬來西亞政府額外軍事援助,包括步槍、通訊設備、海面巡邏小艇等。英國及印度所援助的軍事裝備運抵大馬。

新加坡公佈,4人死亡,40人受傷。馬來西亞官方公佈,吉隆坡地區,178人死亡,全國共6155人被捕。

6月7日[來源請求] 編輯

馬來西亞取消元首誕辰的假日,及取消一切慶祝活動,緊張氣氛仍籠罩吉隆坡。

6月8日至6月27日[來源請求] 編輯

各中學恢復上課,小學依舊停課。大馬軍隊在霹靂州北部大規模搜查及逮捕共黨分子。

吉隆坡地區解嚴時間也放寬。

馬來西亞印度國大黨宣佈將留在政府內閣中。

新加坡政府下令49名大馬人離境。馬國官方宣佈,182人死亡,346人受傷,7100人被捕。

6月5日被令停刊一個月後,《中國報》在政府特別允許下,於今天開始重新發行。官方公佈,7500人被捕,其中6511人已被釋放。

6月28日至7月1日[來源請求] 編輯

吉隆坡地區衝突再起,警方設置路障,防止其他地區人民進入市區。官方公佈,186人死亡。民間統計,已達1200人死亡。

除了首都地區,其他地區解嚴時間均為 4小時。默迪卡體育場被用作難民收容所。

敦拉扎克重申,政府決心不讓暴亂悲劇重演。官方公佈,195人死亡。

7月5日至7月6日[來源請求] 編輯

吉隆坡地區騷亂分子展開「街頭戰爭」,用「打了就跑」的策略,警方則封鎖任何騷亂事件發生的地區。

吉隆坡地區第一次發生警員被殺害事件,造成一死一重傷,警方因此逮捕57名可疑份子。

7月8日[來源請求] 編輯

政府報導,自5月13日暴亂發生以來,因火災而毀損840萬馬幣,稅收損失2100萬馬幣。

7月11日[來源請求] 編輯

人們對於東姑的領導喪失信心,要求東姑即刻辭職。由首相領導的聯盟召開最高執行委員會,吉隆坡地區採取了大規模警戒措施。

7月17日 編輯

馬哈迪·穆罕默德致函東姑,要求東姑辭職,謂東姑犯下錯誤。[19]馬來亞大學約1000名學生示威遊行,要求東姑下台,警方在馬大門口設置路障,檢查進出人士。[20]

7月19日[來源請求] 編輯

敦拉扎克呼籲人民支持首相東姑的領導。敦拉扎克並接見中華總商會代表,感謝該會在戒嚴時期協助恢復正常各項商業活動。

7月20日[來源請求] 編輯

馬哈迪·穆罕默德致函瑪拉學院及莫斯里姻學院向學生指控東姑所犯的錯誤。他因此被逐出巫統執行委員會。

7月30日[來源請求] 編輯

教育部長宣佈,從1970年起,將以馬來語替代英語為英文源流小學教學媒介語。

8月31日[來源請求] 編輯

為免不法份子藉機引起騷動,所有慶祝國慶之遊行、表演及宴會等活動皆被取消。馬來西亞以「最簡樸而沉重的方式慶祝獨立12周年」。

9月2日[來源請求] 編輯

馬來西亞政府下令禁止一切旨在迫使首相東姑辭職的公開集會,因此類集會妨害公共秩序。

9月23日 編輯

首相東姑出版其袖珍版新著作《5月13日前後》,初版20萬冊被搶購一空。[21]

10月 編輯

官方公佈196人死亡(華族143人、馬來族24人、印族13人,另外15人無法辨認)、受傷人數439人(其中18人受槍傷)。[22]

被捕人數共9143人(華族5126人、馬來族2077人、印族1874人,其餘66人為外國人,包括巴基斯坦歐洲泰國新加坡等等),其中5561人被控上法庭,罪名包括攜帶武器、破壞宵禁等等。共221輛車及753棟房屋被損毀。

10月25日 編輯

阿都拉薩稱馬來西亞的政治制度必須改革,以防止「反國家份子」煽動引起爭端,及建立更適合人民的經濟和社會形式。[23]

首相辭職

1970年獨立周年前夕,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於9月21日被逼宣佈辭職下台,結束15年首相生涯。由於當時馬來西亞國會被擱置,因此執政黨推舉由敦拉扎克繼任為首相。[24]

參見 編輯

註釋 編輯

  1. ^ 海外华人:马来西亚. BBC News. [2007-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8). 
  2. ^ 柯嘉遜. 50年后,是时候解密“513事件”了. 《當今大馬》. 2019-05-13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6). 
  3. ^ Guan Eng: National unity and racial threats don't gel. 2004-10-06 [200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1).  Malaysiakini.
  4. ^ "The Death of a Democracy" by John Slimming. Book written by an Observer/UK journalist, who was in Kuala Lumpur at the time.
  5. ^ 五一三悲剧(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告书). [200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2-18). 
  6. ^ Silver lining in a dark cloud: May 13 was not all bad news, Malaysia Today, [200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3-06) 
  7. ^ Leon Comber, "13 May 1969, A Survey of Sino-Malay Relations",Heinemann Asia Ltd., Kuala Lumpur, 1981, Kamarudin, Raja Petra (June 13, 2005).
  8. ^ Pilihan Raya Umum Ketiga Tahun 1969, Arkib Negara Malaysia,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4) . Portal Rasmi Arkib Negara Malaysia
  9. ^ Newspaper Full Page - The Straits Times, 10 May 1969, Page 1. The Straits Times. 1969-05-10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0. ^ Newspaper Full Page - The Straits Times, 11 May 1969, Page 4. The Straits Times. 1969-05-11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8).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1. ^ Newspaper Full Page - Berita Harian, 10 May 1969, Page 1. Berita Harian. 1969-05-10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8).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2. ^ Newspaper Full Page - Berita Harian, 11 May 1969, Page 1. Berita Harian. 1969-05-11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3. ^ 13.0 13.1 13.2 Newspaper Full Page - The Sunday Times, 11 May 1969, Page 1. The Sunday Times. 1969-05-11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8).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4.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GE3 Results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15. ^ Newspaper Full Page - Berita Harian, 12 May 1969, Page 1. Berita Harian. 1969-05-12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6. ^ 蒙慧賢. 【513事件簿‧03/谁在回避513?】90和00后,怎样解读513?. 《星洲日報》. 2019-05-12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4). 
  17. ^ Newspaper Full Page - Berita Harian, 14 May 1969, Page 1. Berita Harian. 1969-05-14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8. ^ Newspaper Full Page - The Straits Times, 14 May 1969, Page 1. The Straits Times. 1969-05-14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Newspaper SG, 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
  19. ^ Utusan revives ghost of Dr M's spat with the Tunku. Malaysiakini. 2017-07-09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2). 
  20. ^ Alan Teh Leam Seng. Riots forewarned in a dream – the May 13th tragedy. New Straits Times Malaysia. 2019-05-12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21. ^ Rahman, Tunku Abdul (1969). "May 13 - Before and After". Retrieved Oct. 29, 2005.
  22. ^ 孫若蜜. 大馬避談「513事件」 馬哈迪能化解被渲染出的種族仇恨?. ETTODAY. 2018-05-13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23. ^ Marina Yusof's 'Seditious' Act", [2017-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0-08-18)  Retrieved Oct. 29, 2005.
  24. ^ Martin Vengadesan. May 13, 1969: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The Star Malaysia. 2008-05-11 [2020-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7). 

參考文獻 編輯

此文來源為留台同學會出版之大馬青年:《513事件始末》作者:陳玉璇 http://www.malaysia-chinese.net/cgi-bin/czreadall.pl?mesgdir=messages&board=%D0%C7%C2%ED%CA%B7%C1%CF&User=&Pass=&file=start&records=100001&year=2004&month=08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