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指農業生産單位、生産組織或生産企業,以從事農業生産或畜牧養殖爲主,經營各種農產品和畜牧産品[1]

加州農場的油畫
現代農場

農場可以作爲一個企業,由個人、家庭或社群所有和經營,或由聯合體、公司所有和經營。根據產業形態,又可分為農場、牧場林場漁場[2]:17

農場的規模可以從數畝到成百上千公頃不等,在美洲,一個農場的規模大的可以大到幾萬公頃或幾十萬公頃。在中國大陸人民公社時期(1950年代至1980年代),一個大的國有農場面積相當與一個或幾個的規模,號稱中國最大農場的國營友誼農場甚至衍生出友誼縣,次於它的芳草湖農場則衍生出芳草湖市;原來以大型農場爲主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東北北大荒自1990年代以來相繼改爲城鎮建制,亦有直接以農場命名的類似鄉級單位

巴西的大種植園,在殖民時期,種植園主對其不動產以及為他們工作的黑人奴隸和自由民均擁有控制權,實際上不受殖民當局干涉。

在農業以外領域,「農場」也被引伸為培育與量產某事物的地方,例如職業運動農場系統農場球隊等是做為儲備戰力、培育年輕運動員的地方;算圖農場伺服器農場則是部署大量伺服器資料中心

參考 編輯

  1. ^ Gregor, 209; Adams, 454.
  2. ^ 黃仕偉、王鈺. 《中国特色家庭农场:概念内涵与阶段特征》. 農村經濟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2014, (2014年第10期): 17—21 [2024-01-31]. ISSN 1003-7470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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