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駕,全稱別駕從事史,又稱別駕從事中國古代職官名。置,為刺史的佐官,因其地位較高,因而出巡時不與刺史同乘一車駕,故稱為別駕。南北朝時期,沿襲設置。作為州府中總理眾事務的官員。初,因廢郡存州,故更名為「長史」。唐初,曾改郡丞為別駕,高宗時期又改為長史。後廢置無定例。宋代,因通判一職近似別駕,故別駕成為了通判的習稱。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 黃本驥《歷代職官表》(臺北:樂天出版社,19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