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心(英語:Sympathy)是對自身以外的生命痛苦需要感知理解和反應。[1] 根據大衛·休謨(David Hume)的說法,同情心的關注始於人們由自身觀點,轉向對於有需求的他者的觀點的過程;休謨解釋道,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所有人的心智感覺和運作上都是相似的」,並且「一個人的動作會與其他人溝通」。[2]

有人認為,同情心產生的原因,除了同理心之外,還與公平正義、相互依存等情緒有關。它牽涉到人類在某個特定情境下的自由意志,被認為是人類天性之一,也是理性的根源。

心理學裏的同情 編輯

心理學上「同理心」(empathy)與同情(Compassion)、同情心(sympathy)有些許不同,「同情心」包含情感部分的感同身受,而「同理心」則強調以理性角度出發的理解。

哲學和宗教裏的同情 編輯

西方哲學 編輯

自由意志論派哲學家認為理性根源來自同情心。

印度哲學 編輯

「同情」或「憐憫」(Dayā)在印度哲學和印度教育哲學經典《吠陀》中,被讚揚爲人類偉大特質之一[3]

佛教 編輯

在佛教中,同情心體現在慈悲心。

參考資料 編輯

  1. ^ Tear, J; Michalska, KJ. Neurodevelopmental changes in the circuits underlying empathy and sympathy from childhood to adulthood. Developmental Science. 2010, 13 (6): 886–899. PMID 20977559. doi:10.1111/j.1467-7687.2009.00940.x. 
  2. ^ Hume, David. The David Hume Collection. Charles River Editors. 2018. ISBN 9781531257637 (英語). [失效連結]
  3. ^ Definition of daya in Hinduism. [2019-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9). 

引用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