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命婦
外命婦,又稱誥命夫人。古代婦女有封號的稱命婦,有內命婦、外命婦;皇帝妃嬪及太子良娣以下為內命婦,卿、大夫之妻、母為外命婦,即皇宮外婦人有爵位的命婦通稱。夫或子為官,帝王可於其母及妻授予封號,可享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
漢朝的外命婦有公主、王太妃、王妃、諸王女、列侯太夫人、夫人,而外戚婦女則封為君。西漢皇帝之女都嫁給列侯,稱公主;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為郡君之人,如宣城郡廣德君、酇君等。
東漢皇女都封為縣公主,儀服相當於列侯;尊崇者加號長公主,儀服相當於藩王。諸王女封鄉、亭翁主,儀服相當於鄉侯、亭侯。漢章帝特封東平憲王劉蒼、瑯玡孝王劉京之女為縣公主。
南朝宋,諸王之女封縣主。北周的制度,皇帝之姑、皇帝之姊稱長公主,皇帝之女稱公主,王之母為王太妃,王之妻為王妃,柱國以下、帥都督以上的母親、妻子,授太夫人、夫人、郡君、鄉君等稱號。
唐代公主及王妃以下,諸王母親、妻子及職事官五品以上勛官四品以上有封之人的母親、妻子等,享有朝參皇后等禮節上的榮譽。諸王母妻及妃,文武官一品及國公母親、妻子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親、妻子為郡夫人;四品為郡君,五品為縣君,勛官四品有封者為鄉君。唐玄宗開元年間,敕令王之妻為妃,文武官及國公之妻為夫人,母為太夫人。
宋朝有十四種號: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郡主、縣主、國夫人、郡夫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敘贈之制:三公、宰相、執政、節度使三代,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二代,余官一代,各自辨別他們的位序進升。加食邑實封,則視其品高下,以定戶數多寡。父親和嫡母在世,不得請生母的封贈。生母沒有封贈,也不許先封其妻。
元朝一品封國夫人,二品郡公夫人,三品郡侯夫人,四品郡君,五品縣君,六品恭人,七品宜人。
明朝之號有九,分十等:公為國夫人,侯為侯夫人,伯為伯夫人,一品為夫人(後來稱一品夫人),二品為夫人,三品為淑人,四品為恭人,五品為宜人,六品為安人,七品為孺人。因其子孫獲封,加「太」字,丈夫在世就不加。封贈的次序,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並封,兩封從優品。父親之職高於兒子,則可進一階。父應停給,及子為人後者,都可以得以移封。嫡母在世不封生母,生母未封不先封妻。妻子之封,止於一嫡一繼。可以追奪。
清朝一、二品為夫人,三品為淑人,四品為恭人,五品為宜人,六品為安人,七品、八品、九品為孺人。民爵的公、侯、伯之妻,宗室爵自長子至輔國將軍正室也稱為夫人,奉國將軍正室為淑人,奉恩將軍正室為恭人。
參考資料
編輯-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 中國官制大辭典·下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