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數

完全數Perfect number),又稱完美數完備數,是一些特殊的自然數:它所有的真因子(即除了自身以外的因數)的和,恰好等於它本身,完全數不可能是楔形數平方數佩爾數費波那契數

古氏積木演示完全數6

例如:第一個完全數是6,它有因數1、2、3、6,除去它本身6外,其餘3個數相加,,恰好等於本身。第二個完全數是28,它有因數1、2、4、7、14、28,除去它本身28外,其餘5個數相加,,也恰好等於本身。後面的數是4968128

十進位的5位數到7位數、9位數、11位數、13到18位數等位數都沒有完全數,它們不是虧數就是盈數

完全數的發現編輯

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得是通過  的表達式發現前四個完全數的。

  
  
  
  

一個偶數是完美數,當且僅當它具有如下形式: ,其中 是質數,此事實的充分性由歐幾里得證明,而必要性則由歐拉所證明。

比如,上面的  對應着  的情況。我們只要找到了一個形如 質數(即梅森質數),也就知道了一個偶完美數。

儘管沒有發現奇完全數,但是當代數學家奧斯丁·歐爾證明,若有奇完全數,則其形式必然是  的形式,其中 是質數。

首十個完全數是( A000396):

  1. 6(1位)
  2. 28(2位)
  3. 496(3位)
  4. 8128(4位)
  5. 33550336(8位)
  6. 8589869056(10位)
  7. 137438691328(12位)
  8. 2305843008139952128(19位)
  9. 2658455991569831744654692615953842176(37位)
  10. 191561942608236107294793378084303638130997321548169216(54位)

歷史編輯

古代數學家根據當時已知的四個完全數做了很多假設,大部分都是錯誤的。其中的一個假設是:因為 2、3、5、7 恰好是頭 4 個質數,第 5 個完全數應該是第 5 個質數,即當   的時候,可是   並不是質數。因此   不是完全數。另外兩個錯誤假設是:

  • 頭四個完全數分別是 1、2、3、4 位數,第五個應該是 5 位數。
  • 完全數應該是交替以 6 或 8 結尾。

事實上,第五個完全數    位數。

對於第二個假設,第五個完全數確實是以   結尾,但是第六個完全數   仍是以   結尾,應該說完全數只有以    結尾才對。

對完全數的研究,至少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幾何原本》中就提出了尋求某種類型完全數的問題。

每一個梅森質數給出一個偶完全數;反之,每個偶完全數給出一個梅森質數,這結果稱為歐幾里得-歐拉定理。到 2018 年 12 月為止,共發現了 51 個完全數,且都是偶數。最大的已知完全數為   共有   位數。

性質編輯

以下是目前已發現的完全數共有的性質。

  • 偶完全數都是以6或28結尾,奇完全數的結尾可以是任意奇數
  • 十二進制中,除了6跟28以外的偶完全數都以54結尾,甚至,除了6, 28, 496以外的偶完全數都以054或854結尾。而如果存在奇完全數,它在十二進制中必定以1, 09, 39, 69或99結尾。[原創研究?]
  • 六進制中,除了6以外的偶完全數都以44結尾,甚至,除了6, 28以外的偶完全數都以144或344結尾。而如果存在奇完全數,它在六進制中必定以01, 13, 21或41結尾。[原創研究?]
  • 除了6以外的偶完全數,把它的各位數字相加,直到變成個位數,那麼這個個位數一定是1[註 1]
   
    
  • 所有的偶完全數都可以表達為2的一些連續正整數次冪之和,從  
 
 
 
 
  • 每個偶完全數都可以寫成連續自然數之和[註 2]
 
 
 
 
  • 除6以外的偶完全數,還可以表示成連續奇立方數之和(被加的項共有 )[註 3]
 
 
 
 
  • 每個完全數的所有因數(包括本身)的倒數之和,都等於2:(這可以用通分證得。因此每個完全數都是歐爾調和數。)
 
 
  • 它們的二進制表達式也很有趣:(因為偶完全數形式均如 
 
 
 
 
 
 
 

奇完全數編輯

未解決的數學問題奇完全數存在嗎?  

用計算機已經證實:在101500以下,沒有奇完全數;至今還證明了,如果奇完全數存在,則它至少包含11個不同質數(包含一個不少於7位數的質因子)但不包含3,亦不會是立方數。一般猜測:奇完全數是不存在的。完全數的個數是否為無限?至今都不能回答。

Carl Pomerance提出了一個想法說明奇完全數不太可能存在。[1]

奇完全數的部分條件編輯

  • N > 101500,2012年公佈的結果。
  • N是以下形式:
 
其中:
  • qp1,…,pk是不同的質數(Euler)。
  • q ≡ α ≡ 1 (mod 4)(Euler)。
  • N的最小質因子必須小於(2k + 8) / 3(Grün 1952)。
  •   ...≡  ≡ 1(mod 3)的關係不能滿足(McDaniel 1970)。
  • 要麼qα > 1062,要麼對於某個j  > 1062(Cohen 1987)。
  •  (Nielsen 2003)。
  • N不能被105整除。[來源請求]
  • N的最大質因子必須大於108(Takeshi Goto和Yasuo Ohno,2006)。
  • N的第二大質因子必須大於104(Iannucci 1999,2000)。
  • N的第三大質因子必須大於100。[來源請求]
  • N的第四大質因子必須大於10。[來源請求]
  • N至少要有75個質因子,其中至少9個是不同的。如果3不是質因子之一,則至少要有12個不同的質因子。(Nielsen 2006;Kevin Hare 2005)。
  • 如果對於所有的i,都有  ≤ 2,那麼:
    • N的最小質因子必須大於739(Cohen 1987)。
    • α ≡ 1(mod 12)或α ≡ 9 (mod 12)(McDaniel 1970)。

Touchard定理編輯

這個定理說明若存在奇完全數,其形式必如  。最初的證明在1953年由Jacques Touchard首先證明,1951年van der Pol用非線性偏微分方程式得出證明。Judy A. Holdener在《美國數學月刊》第109卷第7期刊證了一個初等的證明。

證明會使用這四個結果:(下面的n,k,j,m,q均為正整數)

  • 歐拉證明了奇完全數的形式必如 [2]
  •  表示 的正因數之和。完全數的定義即為 
     積性函數
  • 引理(甲):若  是正整數),則 非完全數。
  • 引理(乙):若  是正整數),則 非完全數。

引理的證明(甲):

使用反證法,設 為完全數,且 

 。因為3的二次剩餘只有0,1,故 非平方數,因此其正因數個數為偶數。

 有正因數 ,則可得:

  ;或
  

因此, 。故 

 ,矛盾。

 的形式只可能為  

引理的證明(乙):

使用反證法,設 為完全數,且 

 。因為4的二次剩餘只有0,1,故 非平方數,因此其正因數個數為偶數。

 有正因數 ,則可得:

  ;或
  

因此, 。故 

 ,矛盾。

 的形式只可能為 


 ,根據歐拉的結果, ,綜合兩者,得 

  ,得 。若 3倍數,3和 互質。

因為 為積性函數,可得 

 ,出現了矛盾。故知 3倍數。代入 ,可得 

盈完全數與虧完全數編輯

盈完全數的定義為:自己的因數(不含自己)的和減去自己得到的數可以整除自己,前幾個盈完全數為:

12、18、20、24、40、56、88、104、120、196、224、234、368、464、650、672、992、1504、... (OEIS中的數列A153501

虧完全數的定義為:自己減去自己的因數(不含自己)的和得到的數可以整除自己,前幾個虧完全數為:

1、2、4、8、10、16、32、44、64、128、136、152、184、256、512、752、884、1024、2048、2144、2272、... (OEIS中的數列A271816

盈完全數是盈數的子集,虧完全數是虧數的子集。

參考編輯

註釋編輯

  1. ^ 亦即,除了6以外的偶完全數,被9除都餘1。
  2. ^ 亦即,每個偶完全數都是三角形數
  3. ^ 這是因為 

參考資料編輯

  1. ^ 存檔副本. [2006-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2-29). 
  2. ^ [1][永久失效連結]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