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
从已知或假定为真的前提得出逻辑结论的行为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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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 編輯
邏輯推理有三種主要的方式:
演繹推理 編輯
演繹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給出正確的前提,就必然推出結論(結論不能為假,悖論除外)。演繹推理無法使知識擴增,因為結論自包含於前提之內。邏輯學中有名的三段論(syllogism)就是典型的例子:
- 人皆有一死
- 蘇格拉底是人
- 所以,蘇格拉底會死
歸納推理 編輯
另一方面,在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當中,當前提為真時,可推出某種概率性的結論。歸納推理可以擴展知識,因為結論比前提包含更多的信息。大衛·休謨(David Hume)曾舉出一個歸納推理的範例[1]:
- 在我記得的過去每一天中,太陽都會升起
- 所以,太陽明天將會升起
溯因推理 編輯
第三類推理是溯因推理(abductive reasoning),或者說推論到最佳解釋。這種推理方法的結構較為複雜而且可能包括演繹與歸納兩種論證。溯因推理的主要特徵是給出一組或多或少有爭議的假定,要麼證偽其它可能的解釋,要麼展示出贊成的結論的可能性,來嘗試贊成多個結論中的一個。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 ^ A Practical Study of Argument. Cengage Learning. : 256 [2016-04-02]. ISBN 9780495603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