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裔(英語:Ethnicity),指彼此共享了相同的祖先、血緣、外貌、歷史文化、習俗、語言地域宗教、生活習慣與國家體驗等,因而形成的一個共同群體。為區分我族及他者的分類方式之一。這些區別我者和他者的族群性被稱為種族劃分,其特質可能包括「客觀」及「主觀」(如認知和感情的成分)。[1][2]

字源 編輯

族裔,這個名詞譯自英語Ethnic,源自於古希臘語ἔθνος(ethnos)的形容詞形態ἐθνικός(ethnikos),字面意思為家庭的,或人群的,指具有共同起源祖先、文化和風俗習慣的人群。這個單字成為拉丁語ethnicus,在中世紀時成為中古英文的單字。在中世紀時,它對應到英語folk,在中世紀晚期,它對應到英語people。族裔(ethnos)在19世紀的含義是歐洲人用來指代國內的少數族群乃至非歐洲的移民、種族,1900年後的含義轉變到以文化特徵區分,而最新的看法則認為族裔是社會過程後的產生的結果。因此,族群可能因歷史及時空環境,基於歷史文化語言地域宗教、血緣祖先認同、行為、生物/外貌特徵而形成「一群」與其它有所區別的群體。[3][4]

據中國民族學與人類學學者郝時遠考據,族裔的古漢語「民族」有可能在近代傳入日本,然而現代意義的賦予主要是在日譯西書(主要是德人著作)中對應了「Ethnic group(族裔)」和「Nation(國族)」等名詞。

涵義 編輯

族裔可以指民族或種族,也可以指具有相同語言、行為取向、地緣、祖籍、文化背景或宗教信仰的群體,[5]屬於文化人類學或社會學概念。

形成 編輯

群族並不是客觀事物,而是由人界定和劃分的,有很大的伸縮性。族群身份有時是自我界定的,為了謀求群體團結、抵抗歧視、爭取政治經濟權益、自我標榜炫耀等等;族群身份有時則是外在決定或「被劃分」的。[6]

類型 編輯

國籍層面 中國人印度人日本人德國人英國人美國人韓國人泰國人俄羅斯人
國族層面 中華民族朝鮮民族大和民族馬來西亞民族蘇聯民族俄羅斯民族
族群層面 中國朝鮮族中國俄羅斯族琉球族苗族爪哇族蒙古族漢族德意志族猶太族
次民族層面 亞族群、部族氏族宗族烏珠穆沁人嘉絨人
宗教層面 信仰伊斯蘭教的群體穆斯林、信仰德魯茲派的群體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綾部恆雄 洪時榮 《民族譯叢》 1988年05期 Ethnicity的主觀和客觀要素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 ^ 熊子維,台灣族群別社會地位之變遷-主客觀指標的分析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3. ^ p.456 "The ideas of ethnicity and ethnic group have a long history, often related to "otherness". In the 20th century and beyond, the idea of what constitutes an ethnic group has changed, once associated with minority status and later with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ethnicity is most recently viewed as the outcome of a social process" Richard T. Schaefer. Encyclopedia of race, ethnicity, and society. SAGE Publications. 2008 [11 December 2012]. ISBN 978-1-4129-2694-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22). 
  4. ^ 葉江《古希臘語詞彙「εθνοζ」(ethnos)在古希臘文獻中之內涵考辨》
  5. ^ Emily Honig著,盧明華譯:《蘇北人在上海,1850-198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頁7。
  6. ^ Emily Honig:《蘇北人在上海》,頁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