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燾 (明朝)

明朝

李燾(1544年—1625年),字若臨,號斗野,人稱槎城之魁廣東惠州府河源縣上城石獅人(今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上城)。

李燾

大明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廣東惠州府河源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若臨,號斗野
出生 嘉靖廿三年(1544年)十月二十三日
廣東河源縣
逝世 天啟五年(1625年)
廣東河源縣
配偶 娶陳氏
親屬 父李學顏,妻陳氏[1]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經歷
著作
  • 《河源縣儒學記》

生平 編輯

廣東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明穆宗隆慶二年(1568年)中戊辰科三甲進士,授任福建泉州府推官。先後任金華府同知,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郎,南京工部營繕清吏司署郎中。

萬曆元年(1573年)得授為奉直大夫,萬曆六年(1578年)升任湖廣衡州府知府。《湖南通志》為李燾立傳曰:「…力行節儉,嘗取四大禮度民所能行者輯為簡儀,又手書司馬光儉訓刊布民間。閭里惡少,皆廉得其奸狀,事發,悉實之法,民稱神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七月升任河間長蘆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專管長蘆鹽務;十七年七月升任廣西布政司右參政。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復除湖廣右參政兼僉事、整飭鄖襄兵備,遷江西按察使,四十一年正月升雲南右布政使,萬曆四十七年(1618年)正月升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兼督川貴兵餉,此時李燾已七十五歲。因赴任違限被彈劾,四十七年十一月辭官歸鄉。

李燾還鄉後,倡導重修龜峰塔,親題「龜峰古剎」四字,為後世延續了此塔。在河源興文重教,著《河源縣儒學記》。

天啟五年(1625年)卒,時年82歲。

紀念 編輯

河源上城「尊德祠」,即為紀念李燾所建,祀郡邑鄉賢。今有李燾故居

家族 編輯

曾祖李必榮。祖父李珖。父李學顏,歲貢生。母馬氏。具慶下。兄李勳、李烈、李照、李杰、李蒸。從兄李遠(貢士)。

參考 編輯

  • 《河源縣誌》第三十九篇第一章,人物傳
  • 《惠州府志》人物篇
  1. ^ 鄺奕俊; 李希邕; 李麟錫.   河源縣志. 維基文庫. 河源. 1689 (中文). 
官銜
前任:
鍾崇文
明朝泉州府推官
1569年-1571年
繼任:
羅文靖
南昌舉人
前任:
熊煒
明朝衡州府知府
1580年-1584年
繼任:
許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