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寧又叫回娘家返外家,係指已婚婦人夫家外家。一般返外家叫歸寧[1],而迫不得已返外家,叫大歸,例如亡國遭夫棄、舊時犯七出之條[1]。而初結婚,亦有回門之禮,亦係歸寧一種。

儒家文化圈古代父系社會傳統習俗,女性出嫁即脫離原生家庭,成為夫家成員,並不能隨時回娘家,加上古時交通不便,因此人們很重視歸寧。歸寧係女性人思念父母[1]。歸寧,「歸寧父母」見《詩經. 周南.葛覃》,《毛傳》說:「寧,安也。父母在,則有時歸寧耳。」文意告知嫁出去的女兒,有時間,要回娘家探望父母,問候雙親健康安寧。古代多是女家父母作或長輩作主,會出信給夫家長輩,求准許女兒回娘家。不過名義上不是岳父母出信,因為歸寧係女學思念父母省親,傳統上是由兄弟代出[1]。如果父母俱亡,就不能稱為歸寧[1]

今俗 編輯

現代交通方便,而女性亦未必同夫家家人同住,所以女性可以頻密回娘家,但在特定節日或父母生日時,仍然會特別重視。今日初二媳婦回娘家是臺灣傳統習俗,宋朝婦女歸寧不一定在初二。南宋筆記江陵鄉野錄記載「昔諸侯之女既嫁,父母存,則歸寧,不然,則否。今鄉俗皆以正月二日、四日、六日歸寧父母,若父母已歿,則於三、七日寧於兄弟。」[2]

參見 編輯

註釋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鄭梧庭. 柬帖程式. 1906. 
  2. ^ 馬娟. 寻味开封:归宁和送穷. hn.chinaso.com. 2018-03-21 [2018-08-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9). 摘錄自《過一個歡樂的宋朝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