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乙辛(?—1083年),字胡睹袞,又名耶律英弼,五院部人。遼朝權臣。

生平 編輯

耶律乙辛出身貧困,小時候聰慧狡黠,遼興宗重熙年間出仕,為文班吏員,掌管太保印,陪從入宮,以詳雅為皇帝皇后憐愛,補筆硯吏,轉任護衛太保。遼道宗即位,授他為同知點檢司事,常召他參決疑議,擢升為北院同知,歷任樞密副使。清寧五年(1059年),被遼道宗任命為南院樞密使,清寧七年(1061年)三月,改為知北院樞密使事,封趙王清寧九年(1063年),平定耶律重元之亂有功,遼道宗又任命耶律乙辛為北院樞密使,進封魏王,並賜號「匡時翊聖竭忠平亂功臣。」從此,耶律乙辛勢振中外,大肆收受賄賂。阿諛奉承他的人都獲得薦拔,忠直的大臣都被排斥。比如耶律仁先耶律良蕭韓家奴都被排斥,張孝傑耶律燕哥蕭十三依附於他。咸雍五年(1069年),加守太師大康元年(1075年),皇太子耶律濬開始幫助父親管理朝政。耶律乙辛權力受到限制,因此打算剷除太子和皇后蕭觀音(太子生母)。耶律乙辛先誣陷皇后蕭觀音與伶人趙惟一通姦,遼道宗勃然大怒,下令處死皇后,史稱十香詞冤案。不久後又誣陷太子耶律濬謀反,大康三年(1077年)六月,太子被廢為庶人,囚禁在上京。十一月,將太子害死獄中。大康五年(1079年),耶律乙辛試圖剷除唯一的皇孫耶律延禧(耶律濬之子、日後的遼天祚帝),從而斬草除根。但這次計劃被遼道宗察覺,耶律乙辛被調出京城,擔任南院大王,削除一字王爵,改為混同王。大康六年(1080年)正月,出知興中府事。大康七年(1081年)十二月,遼朝以「鬻禁物於外國」(收受外國賄賂)的罪名,把耶律乙辛逮捕,囚禁於來州(今遼寧省綏中縣前衛鎮)。大康九年(1083年)十月,耶律乙辛私藏兵甲,試圖逃奔北宋,被遼朝下詔縊死。後來,天祚帝即位,乾統二年(1102年)四月,將耶律乙辛開棺毀屍,其家人全被處死,其餘族人則被發配為奴,而與當年十香詞冤案有關之人,也全部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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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 《遼史·列傳第四十》姦臣上·耶律乙辛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