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將(約1037年—1111年),字沖元宋朝名臣,閩縣(今福州)人,祖籍閩清縣嘉祐八年(1063年)狀元及第,時年僅27歲,為福州歷史上的第一位文狀元。諡文定

許將

生平 編輯

嘉祐八年(1063年)許將進士第一及第後,簽書昭慶軍判官,後任明州通判,又參與編修《中書條例》。熙寧四年(1071年)升任右正言、直舍人院。熙寧七年(1074年)任知制誥。後代表朝廷出使遼國,與陳兵數十萬準備南下的遼人進行邊界談判,當時遼疆境內漢人、契丹人等各族聽聞宋國狀元來訪,擠滿街巷圍觀許將的風采。在酒宴上與遼人比試箭法,許將技壓群雄,得到契丹權貴的讚賞,並於談判中順利迫使遼國放棄南侵的企圖,因功升知審官西院、直學士院、兵部尚書元豐元年(1078年),進翰林學士,起居舍人兼侍讀,代開封府尹。元豐二年(1079年)知禮部貢舉,後因遭蔡確舒亶等人彈劾陷害,被降職知蘄州。元豐五年(1082年)又以龍圖閣待制知揚州鄆州,次年調任兵部侍郎,元豐八年(1085年)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元祐三年(1088年)入京為翰林學士,升尚書右丞。後來第二次遭彈劾被降職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揚州大名府紹聖元年(1094年)再次入京任吏部尚書、尚書左丞,進正議大夫中書侍郎。元符三年(1100年)參與擁立宋徽宗即位,進門下侍郎、金紫光祿大夫,又因為平定了鄯州廊州,收復原為西夏所佔據的河湟,升任特進崇寧三年(1104年),第三次遭御史中丞朱諤彈劾被降為資政殿大學士,離開汴京河南府。後來再降為資政殿學士,知穎昌府、大名府。不久又加觀文殿學士、奉國軍節度使。大觀四年(1110年)召為祐神觀使,同年病逝,享壽七十有五。

身後 編輯

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文定」。[1]

評價 編輯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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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43》,出自脫脫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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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1. ^ 福州市志,方志出版社,1998.12,ISBN 7-801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