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中國歷史上的古代軍事指揮官官名。最初是軍隊中的監察官,與監軍相同。在魏晉之後演變為統領軍隊的軍事長官之職。

歷史 編輯

東漢 編輯

東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因為征伐四方,乃於出征時暫時設置「督軍都御史」,簡稱督軍都督,以監督諸軍,與監軍相同。事成回師後則罷官。

漢末、三國 編輯

末、三國時期,都督一職獲得較大發展,開始逐漸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軍事首長的正式官名。

建安前期:

袁紹曾設立統御諸軍為三統都督,分別由沮授郭圖淳于瓊,各領一軍分別為前軍、中軍、後軍。

袁術僭號稱帝時,曾自設輔國諸軍大都督一職,由紀靈擔任。

建安中期:

曹操丞相,以大將軍督諸軍。後來曹操征孫權時,則以夏侯惇督二十六軍。

魏:

魏文帝則以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以總統外內諸軍。同時,又在中央以外軍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諸州的軍事,或兼領刺史,都督亦開始為地方的軍事首長。

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馬懿,加號為大都督。曹芳嘉平三年,司馬師授予國內諸軍大都督,督亦為大都督,曹髦正元二年,司馬昭授予都督中外諸軍,亦為大都督。

蜀:

蜀漢勢力方面,僅設立庲降都督.負責管理蜀漢南中最高行政與軍事職位,但由於有另設南中監軍,行政與軍權二人制衡。

吳:

東吳勢力方面,先後任命周瑜魯肅呂蒙陸遜四人總管長江軍事,為實際最高前線指揮,常被後人合稱為「四大都督」。此外,還有專門設立的,諸如防禦濡須口地區的濡須都督等。

魏晉南北朝 編輯

晉朝初期,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諸軍者地位最高,監諸軍次之,督諸軍地位最低。持節亦分為三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

使持節有權力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可殺無官位之人,在軍事上,權力與使持節相同。假節,則只能殺犯軍令者。 假黃鉞可殺持節武將,並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晉在伐吳時,就曾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大都督,總統六師。

後來各級持節都督逐漸成為各級軍事首長的官職,太康中期,州都督負責軍事,刺史則負責治人,各司其職。晉惠帝末年,乃將兩官職掌合一,不是重點防衛之州則只設有刺史而已。

東晉之後,「都督中外」乃為要職,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後魏有「都督中外諸軍事」。永安以後,置京畿大都督,負責總攝軍事,並開府

北周時改「都督諸軍事」為總管,後又設大都督帥都督都督

隋唐 編輯

隋朝另設總管,大都督等職成為武官之勳銜隋煬帝時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唐朝時改「大都督」為「驍騎尉」、「飛騎尉」,「帥都督」為「雲騎尉」,「都督」為「武騎尉」。

隋文帝并州益州荊州揚州四州設置大總管,並多以親王擔任大總管之職。諸州則各置總管府,並分列為上中下三等,各加持節之使臣。

唐朝於各州設總管,並加持節唐高祖武德元年,設洺州荊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又改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復立。唐睿宗太極初年,以并州、益州、荊州、揚州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為五大都督府。其餘都督府亦分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個,中都督府十三個,下都督府有十六個。

唐朝雖廣設都督府,但是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幾無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多為持節的節度使觀察使所有。

唐朝又設有「行軍大總管」,出兵征伐時,則置於所征之,為軍事監察官。

宋以後 編輯

北宋時,都督多以親王擔任,但不常置。南宋時則多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在需要時出兵時加銜。

元朝時,設大都督府,負責統轄諸部及地方軍。

明朝初年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負責節制諸軍,洪武年間又設五軍都督府,分為中、前、後、左、右五軍,但在明朝中葉之後都督又成為虛職,亦稱大鎮國[1]

清朝初期,都督亦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後來被廢止。

民國初年 編輯

1912年3月,因南北統一,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改大清帝國總督為都督[2],其後發表的各省都督名單: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領,湖南都督譚延闓福建都督孫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鈞四川都督尹昌衡陝西都督張鳳翽

廣東都督胡漢民廣西都督陸榮廷奉天都督趙爾巽吉林都督陳昭常黑龍江都督宋小濂江蘇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山西都督閻錫山山東都督周自齊河南都督張鎮芳,河北直隸都督馮國璋甘肅都督趙惟熙新疆都督楊增新雲南都督蔡鍔貴州都督唐繼堯[3]

1914年6月30日,裁撤各省都督,改稱將軍,督理軍務[4]。1916年7月,將軍又改稱督軍[5]

民國十一年,大總統黎元洪要廢除督軍,但沒有成功,遂改督軍名為「督理某省軍務事宜」,簡稱督理第二次直奉戰爭以後,段祺瑞上台執政,又用「督辦軍務善後事宜」,簡稱軍務督辦、督辦

其他國家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引用 編輯

  1. ^ 《幼學瓊林》:稱五府都督曰大鎮國,又曰上將,曰元戎,曰大都督。
  2. ^ 中國大事記. 東方雜誌. 1912-06, 8卷 (11號). 令曰:東南各省長官,均稱都督,現在全國統一,職官尚未確定,自應改歸一律,以一觀聽。所有東三省總督,改爲東三省都督,直隸總督,改爲直隸都督,陝甘總督,改爲甘肅都督,其河南、山東、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巡撫,亦均改爲都督。惟官名雖更,職權仍舊……一俟官制釐定,再佈遵照 
  3. ^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
  4.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4-07-01, (773號) [2022-10-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10-17). 大總統申令:都督之稱,肇自漢魏,武昌舉事,倉猝定名,其時兵事初興,人心未定,類晉齊之雄長,似楚漢之剖分,民國紀元,未遑變置……方今大難削平,主權統一,各省都督皆深明大義,恪守準繩,若復因仍方鎭之名,無以移易軍民之耳目,卽欲實行省制,而窒礙殊多。應將各省都督一律裁撤,於京師設將軍府,並設將軍諸名號……中華民國三年六月三十日 
  5.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6-07-07, (182號) [2022-10-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10-17). 大總統申令:各省軍民長官名稱,亟宜劃一,在官制未定以前,各省督理軍務長官改稱督軍,民政長官改稱省長,所有署內組織及一切職權,均應暫仍其舊。此令。中華民國五年七月六日 

書籍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