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昌(1926年8月12日—2011年6月22日),一名,男,河南西華人,中國法學家[1]

馬克昌
性別
出生(1926-08-12)1926年8月12日
 中華民國河南省周口市
逝世2011年6月22日(2011歲—06—22)(84歲)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生平 編輯

馬克昌1950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律系,後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班,師從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為刑法學研究。1952年,馬克昌畢業後,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擔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與人大高銘暄教授並稱為中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2]1956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起草工作,因要求儘快制定刑法的主張被劃為右派分子,投入湖北省蘄春縣八里湖農場接受勞動改造。1979年後開始武漢大學法律系的重建工作。1986年,武漢大學法學院成立,任首任院長。

1977年,馬克昌受委託擔任文化大革命主犯之一吳法憲辯護人,1997年又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工作。[1]

2011年6月22日因病醫治無效,在武漢大學人民醫院逝世,享年85歲。[1]

著名學生 編輯

參考 編輯

  1. ^ 1.0 1.1 1.2 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新華網. [2013-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4). 
  2. ^ "北高"痛悼"南马"——刑法学界 一颗巨星陨落. 楚天都市報. [2013-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