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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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成化十一年(1475年),析高要縣置,治所在高明鎮(今廣東省高明市明城鎮)。明、清屬肇慶府。
中華民國初年,全國廢府,高明縣屬廣東省。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縣域面積為1030.25平方公里,人口100941人,為3等縣[1]:75。
註釋
編輯- ^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1.廣東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5-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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