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

云南省昆明市的暴力恐襲事件

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是於2014年3月1日21時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車站發生的一宗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為首,東突恐怖分子組織策劃[1][4]的砍殺無辜平民的恐怖襲擊事件。此案共造成平民31人死亡、141人受傷。3月3日下午,官方宣佈破案,作案團伙共8人,5名直接參與襲擊者中4人被當場擊斃,1人被當場擊傷抓獲,其餘3名策劃者早於2月27日在雲南省紅河州箇舊市沙甸鎮被拘捕。同年9月12日,此案由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完畢並宣判[5]

2014年昆明火車站
「3·01」暴力恐怖襲擊事件
昆明火車站(2012年3月28日)
昆明市在雲南省的位置
位置 中國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
國鐵昆明局昆明站
站前廣場 → 臨時候車室 → 臨時售票區 → 第一售票大廳
座標25°1′3″N 102°43′15″E / 25.01750°N 102.72083°E / 25.01750; 102.72083座標25°1′3″N 102°43′15″E / 25.01750°N 102.72083°E / 25.01750; 102.72083
日期2014年3月1日
約21:20(持續約25分鐘)(UTC+8
目標不特定平民
類型無差別故意傷害
武器40~50厘米長的砍刀
 約20厘米長的匕首(刺)
死亡35(包括4名襲擊者)
受傷141
主謀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1]
參與者
  • 3人參與策劃:
    • 依斯坎達爾·艾海提
    • 吐爾洪·托合尼亞孜
    • 玉山·買買提
  • 5人直接參與行兇:
    • 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
    • 帕提古麗·托合提
    • 艾合買提·阿比提
    • 阿爾米亞·吐爾遜
    • 盲沙爾·沙塔爾[2]
防守者
動機恐怖襲擊[3]

經過 編輯

事件起因 編輯

2013年12月以來,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糾集他人形成恐怖組織,指揮該組織成員為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在廣東、河南、甘肅等地進行暴力恐怖犯罪準備,並共同策劃了在昆明火車站進行暴力恐怖活動。

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因涉嫌偷越國境在雲南省紅河州沙甸被捕,拒不供述其組織成員將在昆明火車站實施暴力恐怖犯罪。

2014年3月1日晚,在聯繫不上被捕3人的情況下,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艾合買提·阿比提、帕提古麗·托合提、阿爾米亞·吐爾遜、盲沙爾·沙塔爾即商定按原計劃在昆明火車站實施暴力恐怖活動,五人遂攜帶作案工具,租車從沙甸到達昆明火車站,開始暴恐襲擊事件。

事件過程 編輯

2014年3月1日晚21時20分,5名(事件發生後不久曾被誤作十餘名、八名[6])統一着黑色服裝的東伊運恐怖份子持械衝入昆明火車站廣場、從火車站臨時候車區開始,經站前廣場、第二售票區、售票大廳、小件寄存處等地,打出暴恐旗幟,肆意砍殺無辜群眾,致31人死亡,141人受傷,其中40人系重傷[1]。警方趕到現場後,對火車站實施封鎖[7]。在警察使用三次催淚彈無效後[8],在北京路永平路交叉口當場擊斃4名恐怖分子(3男1女)、擊傷抓獲1人(帕提古麗·托合提,女)。 被當場抓獲的女恐怖份子肩部中彈[9],送往醫院救治。現場留下約300米長的血跡,傷者多集中在售票廳,大多為購票乘車的乘客[10]

傷亡情況 編輯

此次襲擊共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傷,其中40人重傷,另有4名歹徒被擊斃。[8][11]在遇害者中包括兩名車站保全員,傷者中亦包括7名民警[12]。事件開始時,火車站廣場30多歲的丁姓保全一棍打在一名歹徒身上,瞬間被五名歹徒圍住,被亂刀砍死。正在值班的昆明火車站派出所副所長張立元抄起一根木棍,對歹徒喊道:「來砍我!」,同時向人員較少的公交車站跑去。[13][11]

3月2日凌晨,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派遣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天壇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的9名醫療專家赴昆明指導當地開展傷員救治[14],並從北京和成都緊急調派四批醫療隊、共27名專家,於2日全部抵達昆明,開展指導救援工作[15][16]。傷員分別收治在昆明的12家醫院[14][17]

事後安全措施與應對 編輯

事件發生後,原本應於昆明站停靠的列車被暫時安排到其他站點臨時停靠。2014年3月1日21時17分,雲南省急救中心接到呼救電話,立即指揮調度救護車輛和醫護人員,於21時28分到達現場;共計出動救護車13輛次、派出醫護人員80人次轉送傷亡人員。1日晚23時起,車站秩序陸續恢復[10]昆明長水國際機場也緊急提升安保級別[18]。 特警對當地維吾爾族聚居點大樹營加強巡邏[19]。 中國其它地區機場亦提升了安防等級,增加了防爆檢查[20]。北京、海南、四川、廣州等地也對重要場所、交通樞紐、學校等地加強警戒[21][22][23][24]

時值全國兩會,北京召開緊急會議,通報昆明發生的暴力恐怖事件,要求進一步加強首都安保。[25]。2日1時許,受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委派,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3月2日凌晨赴雲南昆明指導處置3月1日晚發生在昆明火車站的暴力恐怖襲擊事件。[12]

3月2日,昆明火車站秩序基本恢復,有武警持槍駐守巡邏[26]中國紅十字會於當日上午派出工作組赴雲南指導雲南省紅十字會開展應急生命救護,組織無償獻血,調遣心理救援隊為受害者家屬和受驚嚇的群眾進行心理疏導和知識傳播[27]。 2日早晚,均有市民在昆明火車站站前廣場上,擺放鮮花、花圈和蠟燭,向遇難者表達哀思。[28][29]

破案 編輯

3月2日凌晨5時,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工作組到達現場後開展偵查工作。經現場勘察、調查訪問、法醫檢驗、指紋比對和DNA檢驗鑑定,查明了在現場實施犯罪的5名暴徒的真實身份,查清了該團伙組織、策劃和實施犯罪的過程[30]。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組織雲南、新疆、鐵路等公安機關和其他政法力量四十餘小時的追查,2日15時許,三名歹徒在昆明尚義街被擒獲。該案於3月3日下午告破。公安部稱,該案是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維吾爾語ئابدۇرېھىم قۇربان‎,拉丁維文Abdurëhim Qurban‎)為首的暴力恐怖團伙所為,該團伙共8名,曾在雲南箇舊的沙甸鎮落腳,原計劃出境參加「聖戰」,到廣州未能出境,於是返回雲南,計劃在紅河和昆明火車站或汽車站發動「聖戰」。其中三人事發前被警方抓獲,其餘五人則包車逃至昆明,3月1日晚進入昆明火車站製造了該暴力恐怖襲擊事件[31]。這五人中,被警察當場擊斃4名、擊傷抓獲1名(女)[32]

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33]。 據現場目擊者及錄像,暴徒身穿印有星月標誌的衣服。警方於2日公佈在暴徒的家中搜出的作案工具及旗幟,旗幟上有星月標誌[34][35]

審判 編輯

2014年9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庭審,並於當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該院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3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帕提古麗·托合提因為懷孕免於死刑,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6]

2014年10月31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二審宣判,駁回被告人玉山·買買提上訴(四名被告人當中,只有他一個人上訴),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37]

2015年3月24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3.01"昆明火車站嚴重暴恐案中犯有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3名罪犯執行死刑。

各方反應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 3月8日,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郭承真在全國政協大會代表中國伊斯蘭教協會譴責此次襲擊,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致以慰問與哀悼。同時認為此次暴恐事件是暴力恐怖分子破壞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的大陰謀,建議儘快出台《反恐法》以進一步打擊暴力恐怖活動。[45]
  • 中國中央電視台[46]、《人民日報[47]、以及新疆官方等均認為此事件「不是民族問題,不是宗教問題,而是一場維護祖國統一、社會安定、人民幸福的你死我活的鬥爭。」,並要求嚴打暴恐分子[48][49][50]

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相關組織 編輯

  •   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稱攻擊平民「沒有正當理由」,同時呼籲中國政府透明處理,不要「利用機會鎮壓維族」。發言人認為「嚴重的歧視和壓制政策導致維吾爾人的心理創傷,可能刺激他們一些人採取這種極端手段。」[51]時任世維會主席熱比婭3月4日在加拿大議會稱,不認為新疆的激進分子應為此負責,該事件更像是「一群對政府失去希望的人的絕望行動」[52]
  •   突厥斯坦伊斯蘭黨發佈視頻表示支持「東突戰士」對昆明的襲擊,並稱實施者為「聖戰者」。[53][54]

各國政府與政府間國際組織 編輯

此次事件後,包括聯合國[55][56]歐盟[57]上海合作組織伊斯蘭合作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在內的多個國際組織,和包括俄羅斯[58][59]英國[60]美國[61][62][63][64]日本[63][65]法國[63]德國[66]等國在內的各國政府普遍通過媒體或外交渠道,向遇難人員表示哀悼、向遇難者家屬表示慰問,同時強烈譴責這種嚴重暴力恐怖行徑,表示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67]

爭議 編輯

網絡輿情 編輯

事件發生後,中國網絡上出現了諸多流言[68], 包括「多地發生恐怖襲擊」、「昆明醫院先收錢再收治傷者」[69]、「雲南紅河州抓獲多個恐怖分子」、「昆明長水機場抓獲2個新疆人」、「11名嫌犯名單被公佈」[70]、「一名嫌犯逃往貴陽[71]等。事件中,共有45人被捕,處以行政拘留。

據「美國之音」稱,昆明「3.01」事件之後中國當局開始了新一輪打擊互聯網謠言的行動,對網絡空間出現的部分異議聲音給予查處和警告,其中包括一些公眾人物[72]。中國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辦公室官方微博3月6日發佈消息稱,有45人在昆明襲擊事件發生之後,因在「互聯網上編造、傳播謠言,故意製造恐慌情緒,擾亂社會秩序,被依法處以治安處罰。」[73]

明星姚晨因將中國(昆明)稱為「惡之花綻放的土地」被批評至今。3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官方微博「首都網警」發佈消息稱:「昆明暴恐事件後,接大量網友舉報,個別公眾人物發佈罔顧事實、混淆黑白、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希望警方處理。」並提醒被舉報的李承鵬等公眾人物:「作為公眾人物,請為自己的言行負責,違反法律法規的,我們將依法處理。」[74][75]

西方媒體報道爭議 編輯

美國《時代周刊》發表文章《昆明發生暴力襲擊案件,中國將其歸罪於維族分裂分子》,文章寫道「如果發動此次襲擊的確實是維吾爾族,那麼這次鮮血淋漓的事件將標誌着要求自治甚至是從中國獨立的衝突中,令人不寒而慄的升級」,並在文中引述根據部分維族人的說法稱,「在二十世紀東突厥斯坦新疆)曾短暫地獨立過,直到中國的大軍長驅直入」[76]。此文在新浪微博上被中國大陸音樂人高曉松轉發[77],迅速引起大陸網民的批評,原文的評論中有很多大陸網友以中英雙語留言,指責美國媒體對於中外發生的恐怖事件擁有雙重標準。[78]《時代周刊》網站之後移除了所有評論並將評論功能關閉。

英國廣播公司(BBC)在有關報道中,避免直接使用「恐怖襲擊」的字眼,也沒有以「恐怖分子」來形容行兇者,引起了部分受眾對BBC的不滿和質疑。對此,BBC官方給出的解釋是,「恐怖襲擊」或「恐怖分子」這類詞語帶有強烈的立場和價值判斷,使用這些詞語違背了BBC不偏不倚的新聞報道原則。這類詞語只有在引用他人言論時才會出現,但需加上引號,表明此為發言者立場。BBC在報道有關暴力襲擊事件時,主要是採用一些「事實性」的詞語,如用「暴力襲擊」代替「恐怖襲擊」 ,用「武裝分子」 來取代「恐怖分子」。 [79]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金燦榮稱:「如果仍對東突等『疆獨』組織的恐怖主義性質做『睜眼瞎』,難以向世人交代。截至到目前,西方在中國反恐問題上的雙重標準非常嚴重。西方人如果要期待與中國在反恐上的長期合作,就必須從利益角度多掂量一下,他們的表態和支持要更慎重一些。」[80]人民日報》就部分西方媒體的昆明事件報道發表評論,斥之為「十足的虛偽與冷酷」。[81]3月3日,人民網還就西方媒體對此次昆明事件的報道與對2013年5月22日發生在英國倫敦市郊伍利奇李·里格比謀殺案(同樣是持刀殺人事件)的報道做了對比,批評西方媒體對昆明事件「集體性失明、失聰,或有意識地淡化暴恐同情暴力」。[82]次日,《人民日報》又發文,引用部分人民網網友和外國專家的評論,批評一些西方媒體對昆明事件的報道「陰陽怪氣、邏輯混亂,甚至別有用心地挑撥離間」,「背棄了最基本的職業道德,應該深刻反省」[83]

此外,《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還對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中為恐怖分子打上引號予以批評,形容CNN等少數西方媒體是「裸奔」的「小丑」。[84]不過,有中國大陸新聞業內人士在個人微博分析,CNN事發後第一時間的報道,因為尚未有詳細信息披露、明確證據和自采消息源,援引中國官方的說法,直接引語用引號。CNN自己的記者到達現場後,發回有細節的報道,「terror」一詞已經沒有引號。[85]

美國大使館外交辭令引發爭議 編輯

美國駐華大使館官方新浪微博稱:「美國譴責這一可怕且毫無意義的在昆明的暴力行為。我們向死難者的家人表示哀悼,並向所有被這場悲劇殃及的人們致以慰問。」[86]但中文措辭不稱「恐怖襲擊」只稱「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引發一些中國網民不滿,被認為在對待中方和西方的恐怖活動性質認定時持有雙重標準[87][88][89]。但美國媒體認為,「毫無意義」是美國政府經常使用的外交辭令,不論是針對盟友英國的遭受的恐怖事件,還是針對美國外交官在利比亞受到的襲擊,白宮都曾使用過該詞[90]。但是曾任戴卓爾夫人顧問的奈爾·加德納英語Nile Gardiner在英國的暴力恐怖事件被美國使用「毫無意義」之後,曾就此批駁「這不是『毫無意義的暴力』。這是針對英國、美國和所有捍衛人權、自由和西方民主原則的人的恐怖主義殘暴行為。」[89]

後續事件 編輯

3月4日上午,廣州地鐵5號線發生踩踏事件。兩少年在地鐵車廂內玩防狼噴霧劑時釋放的刺激性氣味引起其他車廂無看到真正情況的乘客恐慌,人群爭相走避過程出現踩踏事故,多名乘客受輕傷[91]。肇事男子徐某被刑事拘留,楊某則於次日自首[92]

3月14日下午,成都錦江區上東大街某商場部分員工因誤信火災險情湧出商場奔逃,引發春熙路上數百人狂奔,謠傳「砍人」、「地震」、「火災」等不同說法,不少商場臨時關門。當日下午5時許,警方核實,春熙路及周邊地區未發生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也無人員傷亡。警方於事後逮捕了造謠者李某,另有二人受到治安處罰。[93]

3月15日上午8時30分許,廣州天河區沙河街道某服裝城保全員擒拿一名小偷時,該小偷為脫身而突然大喊一句:「有人砍人!」致使服裝城內的民眾誤認是出現暴力襲擊而爭相走避擁上沙河路,警方接報有派出防暴隊等到場查看,事件中無人傷亡[94]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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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