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委員會

上海市人民委員會,簡稱上海市人委上海市人委會,是1955年2月至1967年2月期間上海市地方最高行政機關,根據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建立,人民委員會的性質類似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的結合體。1966年8月起,因文化大革命,上海市人民委員會實際處於癱瘓狀態。1967年2月,被上海人民公社(後改名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取代。[1]

上海市人民委員會


主要領導
市長 陳 毅 柯慶施 曹荻秋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 省級人民委員會
行政級別 正省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一路12號原滙豐銀行大樓
 郵政編碼 200002
機構沿革
1949.5
-1955.2
上海市人民政府
1955.2
-1967.2.5
上海市人民委員會
1967.2.5
-1967.2.23
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
1967.2.23
-1979.12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1979.12- 上海市人民政府
影像資料


上海外灘原市府大樓(1955-1995)

主要領導 編輯

第二屆(1955年2月~1957年1月) 編輯

第三屆(1957年1月~1958年11月) 編輯

第三屆(1958年11月~1962年7月) 編輯

第四屆(1962年7月~1964年9月) 編輯

第五屆(1964年9月~1967年2月)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上海人民政府志》編纂委員會.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 上海人民政府志.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4-11 [2019-01-06]. ISBN 7-80618-542-2 請檢查|isbn=值 (幫助).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8). 
先前機關: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最高行政機關
1955年-1967年
後繼機關:
上海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