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
哈爾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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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直轄市 | |||||||||||
1953年—1954年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953年 | ||||||||||
• 廢除 | 195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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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時,哈爾濱市為松江省省會。1953年7月8日,哈爾濱市設立為中央直轄市。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的決定》,原黑龍江省、松江省合併,哈爾濱直轄市改為省轄市,成為黑龍江省省會至今[1]。
備註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於鳴超. 中国省制问题研究. 戰略與管理. 1998, (4): 18–30. ISSN 1006-7582. CNKI ZYGL199804002.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縮省的議論聽不到了,但是……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的決定》。《決定》指出:「在大區一級機構撤銷之後……根據《決定》,遼東、遼西兩個省的建制均撤銷,合併為遼寧省;松江省建制撤銷,與黑龍江省合併為黑龍江省;寧夏省建制撤銷,……瀋陽、旅大、鞍山、撫順、本溪、哈爾濱、長春、武漢、廣州、西安、重慶等11個中央直轄市均改為省轄市,分別併入遼寧、黑龍江、吉林、湖北、廣東、陝西、四川省的建制;省級政區一下子減少為3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