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於1979年12月29日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所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而成立,此前廣東省革命委員會行使廣東省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和執行機關的雙重職能。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國旗法》第六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國徽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懸掛國徽。該法第六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印章應當刻有國徽圖案。

第十四屆
(2023年1月16日—2028年)
委員
主 任 黃楚平[1]
副主任(6) 黃寧生葉貞琴張碩輔肖亞非劉雅紅譚 玲
黨組成員 呂業升
秘書長 許 紅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 省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
行政級別 正省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下級機構
辦公廳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中山一路64號
 郵政編碼 510080
對外官網 廣東人大網
機構沿革
1954年-1966年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68年-1979年 廣東省革命委員會
1979年至今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歷史沿革 編輯

機構設置 編輯

  • 專門委員會
    • 法制委員會
    • 內務司法委員會
    • 財政經濟委員會
    •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 農村農業委員會
    •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 華僑民族宗教委員會
  • 工作機構
    • 辦公廳
    • 外事工作委員會
    • 法制工作委員會
    • 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
  • 議事協調機構
    • 廣東省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成人員 編輯

第五屆 編輯

第六屆 編輯

第七屆 編輯

第八屆 編輯

第九屆 編輯

第十屆 編輯

第十一屆 編輯

第十二屆 編輯

第十三屆 編輯

第十四屆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黄楚平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新京報. [2022-0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8).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