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

買賣商品或服務的過程,需要進行競價,由出價最高者購買

拍賣是人類社會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近現代以來在世界各國廣為發展。而拍賣活動是在一定經營理念的指導下進行的。拍賣,各國的法律解釋有所不同,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1]但它不一定準確,還有一些不足,如密封式拍賣缺乏公開性;網上拍賣的公開性也與傳統拍賣存在着差距。

日本築地漁市鮪魚拍賣狀況

而在經濟學中,拍賣理論(Auction theory)則有着更深層次的意義,其理論基礎來源於信息經濟學博弈論的核心思想,即認為拍賣本身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因而可以通過現代經濟學的方法對傳統的拍賣方法的效率作出評估,同時也可以設計出新的拍賣方法。以避免在競標過程中產生錯誤的估值,如贏家的詛咒

拍賣歷史 編輯

拍賣是財產權利轉讓的最古老方式之一。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所著的《歷史》中,指出拍賣這活動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紀古巴比倫。古巴比倫城一年一度舉行適婚年齡女子的拍賣,每逢此時,人們便會將美麗女子送到市場去,競買人就紛紛出價,以求得到心儀的姑娘。

真正的商業拍賣應該是由古羅馬時期開創的。古羅馬人拍賣掛毯、宮殿、雕像等物品。而「拍賣」(auction)一詞源自拉丁語,意思是「增加」,即在拍賣交易中不斷加錢,務求能競得拍賣物品。

術語 編輯

拍賣人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拍賣活動由拍賣師主持。委託人是指委託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競買人是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買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 拍賣官 (Auctioneer)

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負責主持整場拍賣會,拍賣官有時會在拍賣物品前先簡略介紹該物品,並宣佈起拍金額。當某件文物一段時間內不再有其他競價人,拍賣官會敲落手上的槌子,並宣佈「成交」,即刻具有法律效力,現場如有爭議,拍賣官有權決定該次競價是否有效。

  • 指向

部分拍賣公司在拍賣會場內四周配置工作人員,當場中有人舉牌競標,指向人員將以手勢協助拍賣官指出舉牌買家的位置,也供拍賣官參考出價人的舉牌順序。

  • 委託或缺席競投

買家無法或不想出席拍賣會的人參與拍賣的一種方式。常見的委託分為「書面委託」、「電話競標」等。

  • 起拍價

一般拍賣行會設定一定金額的起拍價,即為拍賣官開始競拍出價時的底價。

  • 出價 (Bid)、每口叫價(Bid Increment)

準買家在競投期間舉起手上的牌子,表示接受拍賣官宣佈的該次拍品金額,每次出價一般依照競價階梯(級距)。

  • 競價階梯

是指競標人在拍賣時主要參考競標的增減金額幅度規律,少部分稱之為級距。如欲提出競價階梯外的金額,則由拍賣官現場決定是否接受。一般常見遞增式的競價階梯,主要用在文物藝術品的拍賣中,國際上常以「2、5、0」、「2、5、8」兩種,例如起拍價如果是1000元,則拍賣官的下一口金額,預設依序1200、1500、(1800或)2000元增加,在10萬、100萬、1000萬中亦等比例進位遞增。

  • 流拍(Bought-In)、流標

如果沒有人對拍品出價,或出價未達到底價,便會出現「流拍」,亦即物品未能售出,仍為原持有人所管有。較少部分拍賣行會將底價保密,並在達到一定金額才會宣佈拍出。

  • 落鎚價 (Hammer Price)

拍品在拍賣會中的得標價,是拍賣官以擊槌時接納的金額,也是最終的成交價格,但不包括拍賣行後續酌收的酬金或相關手續費,匯率也依拍賣行設定的日期有所變動,常見為拍賣當日。

  • 預展 (Presale Exhibition)、Preview

在舉行拍賣前,拍賣行常會公開展示拍賣會中欲拍出的拍品,由2至7天不等,許多拍賣行於預展期間免費開放大眾入場。

  • 鑑價 (Appraisal)

部分拍賣行會額外提供鑑價服務,也就是鑑定特定財物之公平市值的預估金額。包含估計物品在拍賣會上可能拍出的售價。進行鑑價時,專家會將物品與類似的拍品作比較,但十分依賴專家的經驗、專業與主觀判斷,為買家自行判斷是否選購的服務。

拍賣方法 編輯

常見的拍賣或競標方式有下列四種:

  1. 英國式拍賣法:英式拍賣(English auctions,正式名稱為Open ascending-bid auctions)是最常見的拍賣方式,競標者出價由下往上喊,喊價最高者得標,競標者可多次重覆提高出價,常見於拍賣場蘇富比拍賣會,台灣的夜市競標皆以此法拍賣。
  2. 荷蘭式拍賣法:荷式拍賣(Dutch auctions,正式名稱為Open descending-bid auctions)創於荷蘭的鬱金香拍賣場而得名,賣方由高往低喊價,過程中如有人願意購買,此價即為成交價,除荷蘭外,台灣的蔬果、魚肉批發市場亦是以此種方式拍賣,常應用於有一定數量之商品拍賣時。
  3. 最高價得標拍賣法(First-price sealed-bid auctions):密封投標金額,投標者只能出價一次,開標時最高價者得標並依價付款,廣泛應用在土地、公用工程的競標上。
  4. 維克里拍賣(Vickrey auction):又名次價密封投標拍賣(Second-price sealed-bid auction)出價最高者得標、只需付次高價拍賣法,出價最高者得標,但依次高價付款即可,此種拍賣方法在拍賣進行時通常不會透露最高價競標者開的價錢;以避免有意人士的惡作劇或者是拍賣會上的報復行為(例如惡意縮小最高價與次高價的差距),不過競標價者想出價幾次都行,但此種拍賣法會有壟斷商品(故意喊巨額的價錢,使其他競標者無法得標)的行為發生,所以是最不常採用的。

拍賣史上最昂貴畫作 編輯

截至2023年為止,已知拍賣行中的藝術品最高交易價格,可見最昂貴畫作列表。當前最昂貴紀錄的保持者是達文西繪製的《救世主》,2017年11月15日在美國紐約佳士得(Christie's)拍賣行以4.503億美金成交,約為當時的新台幣135億元。紀錄片《失落的李奧納多》便以其畫作為故事背景拍攝。

知名藝術品及古物拍賣商 編輯

相關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www.gov.cn. [2021-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