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革輔國公永揚(1747年—1777年),鎮國公弘昉第九子,康熙帝之曾孫。

永揚

清朝(直郡王)三任
爵位 輔國公
族裔 滿洲
旗籍 鑲藍旗
府邸 直王府
出生 1747年
逝世 1777年
京師
親屬 父:鎮國公弘昉
養子:綿比

生平 編輯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他接替父弘昉成為直郡王第三任,但因為直郡王並非世襲罔替的爵位,因此他的封爵只是輔國公[1]

永揚與四兄永𤣯關係不和,經常相互控告對方,又爭奪家產,以至於打死奴婢。乾隆帝得知後,下令將他奪爵,並與永𤣯等人被移送宗人府永遠圈禁[2]。後來又被押解到熱河監禁[3]。由十二叔弘晌繼承直郡王家的爵位,1777年卒,時年31歲[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之九百二十九》. [202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5). 
  2. ^ 《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之九百四十三》. [202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5). 
  3. ^ 《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之九百四十三》. [202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5). 
  4. ^ 《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卷之九百四十三》. [2023-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5). 
王室頭銜
前任:
父鎮國公弘昉
輔國公(直郡王)
任職期間:1772年-1773年
繼任:
降爵為奉恩將軍
十二叔弘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