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純(1539年—1607年),字希文,號一齋,更號亦齋陝西三原縣人。明神宗萬曆時期名臣。嘉靖甲子陝西解元,乙丑進士,萬曆時官至工部尚書、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溫純

大明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少保
籍貫 陝西三原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希文,號亦齋,又號一齋
諡號 恭毅
出生 嘉靖十八年(1539年)六月二十五日
陝西三原縣
逝世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
陝西三原縣
配偶 配李氏,累封贈夫人;繼配楊氏,贈夫人;宋氏,封淑人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少時為人凝重,不苟言笑。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二十六歲時舉陝西鄉試第一,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會試聯捷二百五十一名,廷試三甲五十九名進士,兵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山東壽光知縣,頗有政績。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選授戶科給事中,三年三月升吏科右給事中,五月升戶科左,四年三月升兵科都給事中,以敢言著稱。因與首輔高拱政見不合,十月出為湖廣參政,以告病回鄉。高拱罷職,六年(1572年)七月起為河南參政,分守南陽。萬曆二年(1574年)九月。升任太僕寺少卿,五年(1577年)四月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十一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二月升光祿寺卿。七年(1579年)正月,轉太常寺卿。因與首輔張居正意見不合,在七月請求養病告老歸家。張居正死後後,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1],十一年十二月再次起復為太常寺卿,十二年三月轉大理寺卿,六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十五年(1587年)二月,調任戶部右侍郎,三月轉左侍郎,十七年(1589年)九月以母憂去職。除喪後,二十年四月起為南京吏部尚書,主持癸巳年(1593年)京察。事畢,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升工部尚書。以父親老邁,上書乞歸家奉養,七月准在籍侍養。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終喪,五月召為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主持己亥年(1599年)京察。以爭請下考選、罷礦稅、釋逮系諸臣三事,為朝野所矚目。由因於永清、妖書、楚宗三案及乙巳年(1605年)京察,與首輔沈一貫交惡。不久,三十三年七月被迫致仕。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閏六月初三在三原家中去世,年六十九,贈少保,諡號「恭毅」。

關於他的事跡,有明蕭彥《掖垣人鑒》(萬曆間刊本)卷一五,明李紹文《皇明世說新語》(萬曆三十八年刊本)卷一,清徐乾學《明史列傳》(舊抄本)卷七六,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二二〇均有專傳。《明史》載溫純:「肅百僚,振風紀,允稱名臣」。

著作 編輯

溫純晚年興修三原龍橋。著有《歷官諫草》、《學一堂全集》、《杜律一得》、《大婚禮匯筆記》等。今合集為《溫恭毅公文集》。

溫純墓志銘 編輯

陝西三原縣出土沈鯉撰《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少保諡亦齋溫公暨元配贈一品夫人李氏繼配贈一品夫人楊氏再繼配贈夫人宋氏合葬墓志銘》,長112厘米,寬112厘米,厚17厘米,全文100行,滿行100字。該墓志銘較傳世的沈鯉《亦玉堂稿》卷一〇《溫純墓志銘》詳細。

家族 編輯

曾祖溫勉。祖溫淮,累贈資政大夫都察院左都御史。父溫朝鳳,累贈資政大夫都察院左都御史。母王氏,累封贈夫人。弟溫編,漢中守備。

子溫予知、溫日知、溫自知;孫溫樹璧、溫樹瓊。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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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二十》,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編輯

  1. ^ 《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 《明史》卷二百二十
  • 沈鯉《明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少保一齋溫公墓志銘》
  • 葉向高《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少保亦齋溫公偕配贈一品夫人李氏楊氏宋氏神道碑》

相關條目 編輯

官銜
前任:
辛自修
明朝工部尚書
1593年
繼任:
衷貞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