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的紋章

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或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是中世紀歐洲四大王朝的繼承人。查理五世從外祖父母,卡斯蒂利亞的伊莎貝拉一世和阿拉貢的斐迪南二世(兩人被稱作西班牙天主教雙王)處繼承了西班牙君主國;從他的父親,卡斯蒂利亞的費利佩一世處繼承了勃艮第屬低地;(這是費利佩一世繼承自祖母勃艮第的瑪麗的);最後,在查理的祖父,神聖羅馬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死後,他繼承了哈布斯堡王朝奧地利的所有領土。查理五世的紋章包含了他繼承的絕大部分領土。

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的紋章
細節
使用者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
啟用1530
冠飾奧地利皇冠
花圈勃艮第十字英語Cross of Burgundy
左下與右上部分為父系繼承,左上及右下部分為母系繼承
扶盾帝國雙頭鷹海格力斯之柱
格言銘飾Plus Ultra(拉丁語)
Plus Oultre英語Plus Oultre(德語及低地地區)
勳章金羊毛騎士團

個人紋章 編輯

 
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所用的紋章
 
查理還未繼承王位前所用的紋章

以紋章中心作四等分切割,我們會發現查理五世紋章的左上及右下部分是一樣的,代表着西班牙君主國,即:象限內再次四等分後,左上與右下部分的卡斯蒂利亞萊昂,以及右上與左下的阿拉貢西西里。1520年後,阿拉貢和西西里部分也納入了耶路撒冷那不勒斯納瓦拉

查理五世紋章的右上及左下部分也是一樣的,代表着奧地利和勃艮第的領土:象限內由順時針方向分別為奧地利大公國勃艮第公國勃艮第伯國,及布拉班特公國。象限中央的銘牌則由左邊的佛蘭德和右邊的蒂羅爾組成。

代表着格拉納達王國石榴則位於紋章的最下部。

含義 編輯

請注意:依照紋章學,方向是以紋章本身的相對方位為準,而不是觀察者。但在本條目中,為使讀者對照比較方便,下表中「左」、「右」等方位名詞皆以觀察者為準。
第一及第四象限(左上及右下部分)
第一及第四象限(左上及右下) 第二象限(右上)
紋章 含義 細節
  卡斯蒂利亞王國 左側上部及右側下部
  萊昂王國 右側上部及左側下部
第三象限(左下)
  阿拉貢王國 左側上部
  納瓦拉王國 左側下部
  西西里王國 右側
紋章 含義 細節
  阿拉貢王國 左側上部
  納瓦拉王國 左側下部
  耶路撒冷王國及匈牙利 右側[1]
第二及第三象限(右上及左下)
紋章 含義 細節
  奧地利大公國 左側上部
  卡佩王朝勃艮第
(現代勃艮第)
右側上部
  勃艮第公國
(古代勃艮第)
左側下部
紋章 含義 細節
  布拉班特公國 右側下部
銘牌
  佛蘭德伯國 左側
  蒂羅爾伯國 右側
端點
紋章 含義 細節
  格拉納達王國 端點
外飾
紋章 含義 細節
  雙頭鷹
神聖羅馬帝國
帝國雙頭鷹
  勃艮第十字(勃艮第公國 覆巾
紋章 含義 細節
  海格力斯之柱 持盾者
  奧地利皇冠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 冠飾
  金羊毛(金羊毛騎士團 領飾

繼承勃艮第與金羊毛騎士團 編輯

1477年,法蘭西王國征服併吞並了勃艮第公國。同年,末任勃艮第公爵大膽查理的獨女勃艮第的瑪麗嫁給了查理的祖父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由此,哈布斯堡王朝得以的控制勃艮第公國的剩餘領土:儘管法國已經控制了被稱作勃艮第公國的全部領土,哈布斯堡王朝仍然宣稱領有勃艮第公爵這一頭銜,並繼承了勃艮第公爵的其他領地, 特別是低地勃艮第伯國,這些領土都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這一部分的勃艮第領土通常仍被稱作「勃艮第」(儘管法理意義上的勃艮第公國已經被法國吞併了),直到18世紀晚期,奧屬荷蘭法蘭西共和國吞併。儘管查理五世同時繼承了不計其數的騎士團,但他通常只以勃艮第的金羊毛騎士團授勳。

畫廊 編輯

 
查理作為納瓦拉卡斯蒂利亞阿拉貢國王與勃艮第公爵時所用的紋章
 
查理加冕為帝時所用的紋章
 
盾徽版本
 
查理作為那不勒斯國王時所用的紋章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