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誼

西漢學者、政治人物

賈誼(前200年—前168年),西漢時期雒陽(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由於是知名的學者,人稱賈生、當過長沙太傅,故世稱賈太傅賈長沙漢朝著名的政論家思想家文學家。其政論文《過秦論》、《論積貯疏[1]、《治安策[2]等,在歷史上有很高的地位。

賈誼
西漢思想家文學家政論家
賈誼
賈太傅像(取自清乾隆年間《歷代名臣像解》)
國家漢朝
時代漢朝
姓名賈誼
族裔漢族
氏族洛陽賈氏
籍貫雒陽
其他名號賈生、賈太傅、賈長沙
出生漢高祖六年(前200年)
雒陽
逝世漢文帝前元十二年 (前168年)
32歲
墓葬洛陽孟津新莊村賈太傅冢
  • 賈子新書十卷,原58篇,現存共五十六篇:
  • 政論上疏:《論治安策》、《過秦論》、《論積貯疏》、《諫鑄錢疏
  • 辭賦:《弔屈原賦》、《鵩鳥賦》、《惜誓》、《旱雲賦》、《虛賦》
  • 評論:《過秦論

生平 編輯

賈誼於漢高帝七年出生於雒陽河南郡郡治所在),從小研究討論詩經書經道理,才學過人,文筆漂亮。十八歲聞名於郡里,得到讚賞,被河南郡守吳公召致門下,成為郡守門客。

賈誼22歲時,漢文帝登基,擢升河南郡守吳公為廷尉,賈誼也因吳公推薦當上博士,是當時漢朝政府聘用的博士當中最年輕的一位。賈誼見解精闢,文帝很欣賞他,一年後被提升為太中大夫

賈誼以儒學與五行學說設計一整套漢代禮儀制度,進一步代替秦制,主張「改正朔、易服色、制法度、興禮樂」,漢文帝並沒有採納[3]

前178年,漢文帝想任命賈誼擔任公卿,遭到官僚宗室階層反對,丞相絳侯周勃、東陽侯張相如、馮敬等老臣上書表態反對,認為賈誼「雒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賈誼又時常在朝堂上,譏諷漢文帝寵臣鄧通[4]

文帝四年(西元前176年)賈誼被外放為長沙王太傅,輔佐長沙王吳著。至長沙赴任的途中,賈誼對貶謫不滿,又聽聞長沙氣候潮濕多雨,以為自己會早死。他心情悲觀失望,渡湘江時作了《弔屈原賦》,在長沙度過三年多左遷生活。任長沙王太傅三年時,有象徵不祥的鵩鳥飛入房屋,賈誼有感而作《鵩鳥賦》。《弔屈原賦》和《鵩鳥賦》是他的騷體賦代表作。

漢文帝七年(前173年)、漢文帝突然想起賈誼,召賈誼回長安,問以鬼神之事,夜半前席。既罷,曰:「吾久不見賈生,自以為過之,今不及也。」關於此事後世有爭論;李商隱頗為賈誼不平,有詩吟「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為賈生不得重用而嘆息。

不久,漢文帝拜賈誼為自己愛子梁王劉揖的太傅。賈誼除太傅責任以外,主要寫政論文來表達個人觀點,勸諫漢文帝,《治安策》、《論積貯疏》是他這時的代表作。其政論文既有戰國縱橫家古文的餘風,又有法家韓非子等人論證嚴謹風格的影響,洋洋灑灑,文采斐然。賈誼的辭賦可謂上承屈原宋玉,下開枚乘司馬相如,是從楚辭發展到漢賦的重要橋樑。

漢文帝十一年(前169年),梁王墜馬而死,諡懷,史稱梁懷王。賈誼認為自己沒有做好輔導親王的職責,終日哭泣,於第二年憂鬱而終,得年33歲。

成就 編輯

賈誼雖然早逝,但其文采與見識深受後人讚嘆。司馬遷在《史記》中作《屈原賈生列傳》;《漢書》也有《賈誼傳》。後來的文人對他的評價極多,唐代裴度〈寄李翱書〉:「賈誼之文,化成之文也,鋪陳帝王之道,昭昭在目。」。臺灣作家柏楊在翻譯《資治通鑑》曾寫道:「治安策原文,已不可得。司馬光在殘篇中,摘錄他認為重要的部份,連『六個長嘆』,都不能完整。」

農本主義思想 編輯

賈誼在《論積貯疏》中指出:「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淫侈之俗,日月以長,是天下之大賊也。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莫之振救。」賈誼認為工商「末」業敗壞社會風俗。他主張抑末強本,「今驅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使天下各食於力。末技、游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矣。」

賈誼上書《諫鑄錢疏》提出反對民間私人鑄錢,主張把銅業收歸國有,統一鑄幣權,規定標準的「法錢」,「輕則以術斂之,重則以術散之」,增加財政收入。

主要作品 編輯

  • 賈子新書十卷,原58篇,現存共五十六篇:
  • 政論上疏:《論治安策》、《過秦論》、《論積貯疏》、《諫鑄錢疏
  • 辭賦:《弔屈原賦》、《鵩鳥賦》、《惜誓》、《旱雲賦》、《虛賦》
  • 評論:《過秦論

遺跡 編輯

長沙因為他和屈原的影響而被稱為「屈賈之鄉」,賈誼在長沙的故居也一直被保留下來,相傳南北朝時還遺留他挖的井、他的石坐床和親手栽種的柑樹。到了宋代他的故居被改建成賈誼祠。時更在祠中增祀屈原,改為屈賈祠,至今仍是供人憑弔的古蹟。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治安策原文及譯文. [2023-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3). 
  2. ^ 論積貯疏原文及譯文. [2023-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9). 
  3. ^ 《漢書》卷48:(賈)誼以為漢興二十餘年,天下和洽,宜當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草具其儀法,色上黃,數用五,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謙讓未皇也。 顏師古注曰:「皇,暇也。自以為不當改制。」
  4. ^ 《風俗通義》卷二:是時,(賈)誼與鄧通俱侍中同位,誼又惡通為人,數廷譏之,由是疏遠,遷為長沙太傅。

參見 編輯

延伸閱讀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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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記/卷084》,出自司馬遷史記
 漢書·卷048》,出自班固漢書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