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情報(英語:Military intelligence),係指運用在軍事用途上的情報,屬於情報活動的其中一種。[1]收集軍事情報的目的在提供大量有用的資訊,並加以分析建議,以輔助決策者制定軍事戰略

軍事情報的收集範圍與目標不一定限於敵對勢力,也有可能收集軍事同盟、友好勢力,或者中立勢力。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有至少兩個以上的軍事情報收集單位,以提供交叉比對參考。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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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有軍隊這個為了戰爭存在的武裝組織出現以來,軍事情報的收集也伴隨在世界軍事史之中。目前已知最早的軍事情報收集活動記載,為古埃及的諜報,但為專屬滲透任務,與現代定義的軍事情報收集人員不同。《六韜》〈龍韜-王翼〉篇中,已有古代軍事情報人員分類的論述,但軍事情報要真正形成專門系統的學問或工作,需至冷兵器時代結束以後。因為在此之前的軍事情報收集工作,多以人力為主。二戰時期,為了戰爭需要,軍事科技技術的快速發展,也使得軍事情報的收集手段轉趨多元化,因此各國先後成立專門的軍事情報組織。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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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一國的軍隊編制、訓練、武器裝備之數量、武器類型、軍事部署、作戰計劃、該國相關科技產業的技術力水準,該國的生產力等。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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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性:是針對於國家與軍隊的戰略目標需要而收集。
  2. 準確性:軍事情報要求資訊內容的客觀、分析判斷的精準、報告推理的正確。
  3. 時效性:軍事情報比起其他種類情報更注意即時。現代戰爭瞬息萬變,過時的情報參考價值會相對降低許多。
  4. 連續性:軍事情報有時只是零散的片段,藉由連續的收集情報,有助於拼湊出完整的動態分析。
  5. 預測性:軍事情報的內容需包含對未來可能變化的推測。
  6. 機密性:由獲得來源與內容來判斷軍事情報的機密性,以推斷軍事情報的參考價值。
  7. 多樣性:由於現代科技的進步,軍事情報獲得的手段與管道漸趨多元。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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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軍事情報的要素為

  1. 來源
  2. 時間
  3. 地點
  4. 過程
  5. 結果

所附要素越齊備,內容敘述越詳盡,其參考價值就越大。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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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戰略情報
  2. 戰役情報
  3. 戰術情報:其中又可分為公開情報,指經由各種公開管道(如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獲得;秘密來源情報,指經由不公開來源獲得的情報,如對方的洩密者,或間諜行動等不合法手段等,此種情報比公開情報參考價值更高。

著名軍事情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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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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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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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世界各國對於情報的分類並不完全相同,但主要可分為政治情報、軍事情報、科技情報、經濟情報、社會情報和環境情報等數種。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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