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心(英语:Sympathy)是对自身以外的生命痛苦需要感知理解和反应。[1] 根据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说法,同情心的关注始于人们由自身观点,转向对于有需求的他者的观点的过程;休谟解释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有人的心智感觉和运作上都是相似的”,并且“一个人的动作会与其他人沟通”。[2]

有人认为,同情心产生的原因,除了同理心之外,还与公平正义、相互依存等情绪有关。它牵涉到人类在某个特定情境下的自由意志,被认为是人类天性之一,也是理性的根源。

心理学里的同情 编辑

心理学上“同理心”(empathy)与同情(Compassion)、同情心(sympathy)有些许不同,“同情心”包含情感部分的感同身受,而“同理心”则强调以理性角度出发的理解。

哲学和宗教里的同情 编辑

西方哲学 编辑

自由意志论派哲学家认为理性根源来自同情心。

印度哲学 编辑

“同情”或“怜悯”(Dayā)在印度哲学和印度教育哲学经典《吠陀》中,被赞扬为人类伟大特质之一[3]

佛教 编辑

在佛教中,同情心体现在慈悲心。

参考资料 编辑

  1. ^ Tear, J; Michalska, KJ. Neurodevelopmental changes in the circuits underlying empathy and sympathy from childhood to adulthood. Developmental Science. 2010, 13 (6): 886–899. PMID 20977559. doi:10.1111/j.1467-7687.2009.00940.x. 
  2. ^ Hume, David. The David Hume Collection. Charles River Editors. 2018. ISBN 9781531257637 (英语). [失效链接]
  3. ^ Definition of daya in Hinduism. [2019-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9). 

引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