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遗忘症

疾病

分离遗忘症(英语:Dissociative amnesia,中国大陆作分离遗忘症,台湾作解离性失忆症),又称为心因性失忆症创伤性失忆症(英语:Psychogenic amnesia),是一种心理疾病。患者会遗忘个人记忆中的重要资料,通常不是由生理因素(如脑部受伤或记忆力退化)所引起的,而是曾遭受重大打击造成内心重大的悲痛,或对自己家人极端不满所造成。患者对创伤产生自我防卫机制,而丧失记忆。

当人在面对受到庞大的社会心理压力、伤害时,又或是经历重大打击后,病患为了逃离可怕的现实或摆脱不愉快的思想所启动的心理防卫机制,透过个人意识、认同或是行为协调的短暂性改变来回避伤害,以免使自己情绪崩溃或是身心受创,但当解离过程失控时,可能造成各种解离性疾患。这会使得个人意识、记忆、身份、或对环境知觉的认知被破坏,其症状有失忆、失去自我与现实感、身份认同混淆甚至出现多重人格等。而在某些情形下,受到外在环境刺激、内在创伤情绪的双重影响,可能会瞬间让这份心理压力自动解离成为许多自我,由于这会干扰记忆提取的功能,就有可能导致患者离解出部分人格来承受“消失”的记忆,或进到不被原先人格所察觉的另一个人格中。严重的患者可能陷入茫然、迷离的状态,而忽视了自己的存在。大多数分离障碍会猝不及防的发作,但也恢复得快,多数患者病情不会持续超过一年,但据统计如果发病超过一年,超过一半的患者可能会持续有此症状超过十年。

一般人在承受心理压力或遭遇心灵创伤时,会感觉到焦虑、恐慌或抑郁等负面情绪,但随着时间流逝和事物的变迁,这种痛苦会逐渐地淡化或被遗忘,不过这并非是指压力和创伤就此消失了,而是人们在这调适的过程中将这些转移到无意识里,此称之为“潜抑”作用。当然这种宁静调适的能力还是有限度的,若是此障碍的程度太大了,有些人就会发生失忆现象。这些过大的心灵伤害会给人类意识上太大的通苦,甚至可能造成精神崩溃,所以在不自觉的细密解离过程,将创伤事件的内容从患者的意识中抽离而移至无意识里,例如在目睹到极血腥的杀人事件后可能会借由失忆来避免回想起当时的恐惧,这虽然能避免抑郁自伤或心志疯狂等危险,但也导致发生了失忆现象,即解离性失忆。

而解离性失忆最常见的症状是对于个人身份的遗忘,但对一般资讯的记忆则是完好无缺的,例如说他会忘记他是谁、家住哪里、要做什么,然而基本的语言能力和生存能力通常不会丧失,而且主要是失去“过去的记忆”,患者会无法回忆创伤性事件之前的生活或个人人格。少数案例会直接离开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失忆症患者无法因为别人告诉他们记忆就恢复,他们需要主动找回自己的记忆。患有分离遗忘症的患者中,普遍来说青少年、年轻人较常见,而女性也普遍多于男性。

分离遗忘症是由于内心的压力造成的,所以是种因心理因素所导致的疾病,所以外在检查大多不能检查出脑部受损的情况。也就是说,分离遗忘症病人都是“自己想要遗忘记忆”的──此处的自己指的是失忆前的自己。因此虽然分离遗忘症是精神病的一种,但往往都对于患者本人有帮助,如遗忘家暴、性暴力、目睹的重大犯罪等,部分失去记忆后的患者会想要取回记忆,但却会因试图取回记忆的行为而受到痛苦。迄今对于此症状病发的产生,无法用生理解释,且众说纷纭。有些研究报告资料发现,此与反社会人格者、药物滥用者或长期酗酒等个案中,较容易被发现此症状现象。

症状及特征 编辑

症状 编辑

常见之症状有以下几类:

  1. 无法认出自己的朋友或家人。
  2. 无法记住自己曾经做过的事。
  3. 对原来熟悉的地方感到陌生。
  4. 无法记住自己的重要资讯,如:忘记自己的姓名、住址、父母亲姓名、毕业学校、家里电话号码等。
  5. 以前能够轻易做的事情,现在却不能
  6. 在开车旅途中,忘记这期间发生什么事

特征 编辑

根据DSM-IV-TR的检核表,分离遗忘症有以下两项特征:

  1. 一次或多次的发作,不能回忆起个人重要的资料,其失忆与创伤或过大的压力有关,无法以一般人的遗忘现象来解释。
  2. 患者的解离健忘症与重大的痛苦或伤害有关。

分类 编辑

分离遗忘症患者回想不起来的记忆资料,仍然存在无意识中,如果经由催眠就可以想起来,其健忘现象是由于内心的压力所造成,所以又称为心理因素失忆症,简称心因性失忆症。这种失忆症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 选择性失忆:患者对于自己在某个时段所发生的事情,会选择性地记得某些部分,或选择性的忘掉某些部分。
  • 局部性失忆:患者在某些创伤事件后不久,脑海中一片空白,对某个时段所发生的事情完全想不起来。
  • 间断性失忆:患者对某个时间点之前的事情,完全想不起来。
  • 全盘性失忆:患者对于自己的身世与生活史,完全忘记,忘记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父母亲姓名等。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