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边界谈判

中俄边界谈判史是指从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到2004年的《中俄边界东段补充协定》三百多年间,中国和俄罗斯边界争议谈判的历史[1]

大清帝国 编辑

鸦片战争前 编辑

 
1734年中国北部边界在尼布楚(位于俄方边界内)附近。

尼布楚条约,俄方称《涅尔琴斯克条约》(俄语:Нерч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是清朝俄国签订的第一份边界条约,于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订立,也是中国首次与西方国家签订的具有现代国际法水准的正式条约。签订此条约的结果使得大清与俄罗斯分据了广大土地,并终结了沙皇帝国的东扩。《尼布楚条约》也是中国第一次与欧洲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谈判达成的条约,也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大清的国际法文件。谈判代表:

布连斯奇界约是1727年9月1日俄方代表萨瓦与中方代表博尔济金策棱在波尔河边签署的边界条约。该条约基本上是在中俄两国平等状态下签订的。

恰克图界约清朝俄国于1727年11月2日(清雍正五年)订立的条约。该条约重申了《布连斯奇界约》,划分了两国在今蒙古国地区北部边界,规定了两国的通商关系。通过该条约俄国获得了原未完全控制的色楞格河下游地区。

鸦片战争后 编辑

 
瑷珲条约北京条约清政府放弃的外东北领土

瑷珲条约是由俄罗斯帝国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俄国儒略历1858年5月16日)签订于瑷珲的条约,该条约内容令中国完全失去了对黑龙江以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土地改由中俄共管,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放弃领土所有权最多的条约。此条约因中方签订时未受清政府授权,当时清政府未批准,后来在《中俄北京条约》中追认其效力。条约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典藏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英法联军之役将告完结时,俄国声称自己之前对英国、法国“调停”战争有功,胁迫清政府签署北京条约。当时咸丰皇帝出走热河,负责善后工作的奕䜣求和心切,被迫签署中俄北京条约。该条约承认了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包括不冻港海参崴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再画归俄国所属,从此中国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并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噶尔为商埠。两项条约划定了现代中国和俄罗斯的东部疆界。另外,该约并对中俄西段边界走向作出原则性规范,成为日后《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分界基础。

1864年俄罗斯帝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沙俄据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条约签署后,除了中国和外蒙古的边界外,现代中国北部边疆已大致成形。1871年(同治十年)沙俄趁浩罕伯克阿古柏天山南路宣布东突厥独立之际,假藉“协助平乱”出兵新疆伊犁地区并试图长期占领部分地区,清政府多次交涉无果。1877年清政府重定新疆,次年派崇厚赴俄谈判收回伊犁问题。1879年10月2日崇厚在沙俄胁迫下签定了《里瓦几亚条约》,按约中国仅收回伊犁河上游谷地,划失伊犁西部、南部和北疆边境土地甚多,此外尚须偿付兵费五百万卢布,朝野纷纷反对,故清廷未许。1880年改派曾纪泽赴俄修订条约;次年2月24日签定了《中俄改订条约》(即《伊犁条约》)。根据条约,沙俄归还伊犁,但仍割去了伊犁霍尔果斯河以西地区,中国仍赔偿俄国兵费九百万卢布(折合白银五百余万两);中国收回了伊犁九城及特克斯等地。

清朝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俄罗斯帝国代表菩提罗夫于1911年(宣统三年)12月20日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签订不平等条约满洲里界约》,又称《齐齐哈尔协议书》,是清朝官员与外国签订的最后一个有损领土主权的边界条约。当时由于清朝在辛亥革命的冲击下已即将灭亡,故条约均未经两国政府的正式批准。《满洲里界约》重新划定了国界,使中国丧失了1400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后来苏联于1929年控制该地区的阿巴该图洲渚,直至2005年中俄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与俄罗斯联邦完整解决该问题。

中华民国 编辑

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 编辑

1912年11月18日大蒙古国外务部致法国、英国、德国、美国、比利时、日本、丹麦、荷兰、奥匈帝国各国外交部宣告独立的照会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后,11月3日俄国驻华公使廓索维茨蒙古语Иван_Яковлевич_Коростовец哲布尊丹巴政府在库伦签订《俄盟协约》及《俄蒙协约专条》,清廷及翌年继承主权的中华民国政府均不承认。随后,部分外蒙古王公响应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共同宣布独立建国,清廷与继承的中华民国政府均表示反对及不满。1913年9月18日中华民国外交总长孙宝琦同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齐达成《中俄声明文件》,其内容对华更为不利,中国对蒙权力由主权沦为宗主权。1913年11月5日,袁世凯主导的北洋政府被迫签订中俄蒙协约,虽条文表面上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同时亦承认了沙俄先前私自同外蒙签订的《俄蒙协约》和外蒙古“自治”的正当性,并限制中国政府在外蒙古设治、驻军、移民等,形同实际对沙俄于外蒙古控制的默许。1919年7月25日,列宁领导下的苏维埃俄国政府发表“致中国国民及南北政府宣言”(又称“苏联第一次对华宣言”)[2],宣称将废除沙俄对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1920年9月27日苏联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除重申先次宣言主要内容外,并建议中苏两国恢复外交关系[3]。1921年8月苏维埃俄国在唐努乌梁海扶植唐努图瓦人民共和国,后更名图瓦人民共和国,苏联并曾直接介入其政务,均未受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孙中山与苏联代表越飞于上海为进行联俄容共政策进行协商后,所发表的孙越宣言第二条中,越飞保证遵循“第二次苏联对华宣言”原则,抛弃沙俄时期对华条约与强索权利[4],而这令部分人士感到中国对东北甚至外东北的主权恢复了一丝的希望。但自斯大林1924年掌权后,苏联开始否认之前的宣言。同年9月20日,以奉系张作霖为首的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与苏联缔结奉俄协定,协议维持并重新确认俄罗斯帝国时期在中东路依不平等条约所有有关权利仍适用于苏联。

国民政府 编辑

 
1929年中东路事件苏军入侵中国东北图

1928年6月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正廷发动了一场以修订不平等条约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复关税自主权、取消治外法权、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铁路利权、内河航行权、沿海贸易权等。因皇姑屯事件接掌东北事务的张学良积极响应,引发中东路事件[5],导致苏联政府宣布与南京国民政府断交及中苏关系益加恶化。

1929年8月14日,苏联红军开始沿中东路一线向中国进攻,先后占领满洲里扎兰诺尔海拉尔同江,进逼齐齐哈尔哈尔滨市中国军队损失巨大;国民政府对苏发表交战宣言。张学良不得不在1929年11月26日要求停战,并于同年12月20日在哈巴罗夫斯克(伯力)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恢复苏联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象征中东路事件告一段落,但该议定书未获国民政府承认。

1937年8月20日,中华民国与苏联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希望藉以提供抗日军事或经济援助,也促成后续苏联航空志愿队的支援。然而在协商缔约的同一时间,苏联正在新疆省公然违约以盛世才为傀儡侵略中国领土,不久前也曾入侵新疆。1944年10月,图瓦人民共和国以“图瓦自治州”形式并入苏联,属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政府不予承认;国民政府曾透过驻苏大使对苏联提出抗议,但未获苏方答复。

1945年8月14日,中华民国重庆国民政府代表暨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世杰日本投降在即之时,被迫与苏联政府代表莫洛托夫在美方斡旋下于莫斯科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关于中国北方边界的问题──尤其是外蒙古的主权问题为此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苏联出兵对日作战后,在其尊重中国对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及不干涉新疆内部事务等条件下,同意苏军应在三个月内从东北完全撤离并“依外蒙古人民独立意愿”举办外蒙古独立公投,以及处理旅大问题[6][7]。由于先前接连发生伊宁事变等冲突,且签约时日本已露颓势,投降在即,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引起极大争议,被部分主张强硬之委员抨击此项签约内容对中国甚为不利、签约时机亦非必要,或认为此乃“丧权辱国”,纷纷在会议上指责外交当局,要求王世杰下台以负对苏外交软弱之责。蒋中正则出面缓颊,谓一切外交政策之错误均由其负责,与王无关。[8]

1945年10月20日,外蒙人民在被苏联操控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当局的监视和控制下举行公民投票,结果显示97%的公民赞成外蒙古独立,无任何反对票。国民政府在苏联压力下于翌年1月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但尚未解决画界问题;后曾因《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于1953年废止而撤回其外交承认,中华民国外交部复于2002年再次承认蒙古国[9]1947年中,发生北塔山事件,国民政府认为苏联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侵略中国领土,并透过外交部向苏、蒙提出外交抗议,但后者否认之。

中华民国政府 编辑

1952年,中华民国政府认为苏联阻挠中国政府在东北九省蒙古地方恢复主权,且在国共内战中暗援中共叛乱,威胁中华民国领土完整与和平,违反《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控苏案获通过后,立法院通过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并经公布生效。[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黑瞎子岛(抚远三角洲)归属示意图
 
根据《中苏国界东段协定》,中国领土的最北端位于漠河以北的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至北点,图中栅栏后方为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多轮边界谈判,历时40多年。第一次谈判开始于1964年2月,持续了约半年时间。第二次谈判在1969年10月至1978年6月之间进行。第三次从1987年2月开始直到2004年。[12]中苏两国之间实际存在条约线、苏图线和实际控制线三种分界线。苏图线是苏联方面根据其主张绘制成的大比例尺地图,中方认为许多地方在绘制时偏离到中方境内,形成领土争议。苏方的实际控制线部分同条约线和苏图线一致,有些地方越过条约线和苏图线,实际控制了中方的领土。而中方主张的实际控制线基本没有越过条约线,但在有些区域越过了苏图线[13]。1991年5月16日,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出访苏联,与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会面,中苏双方签署《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4]。经此协定,除黑瞎子岛阿巴该图洲渚两块地区,其余约4200公里的边界线走向已经确定,中方基本实现黑龙江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中方一侧岛屿(包括珍宝岛)划归己方,保留了经黑瞎子岛外侧在两江水域的航行权,以及经图们江口出海权。前苏联解体后,俄、四国政府组成联合代表团继续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谈判。[15]。1994年9月3日,中俄在莫斯科达成《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16],确定了54公里的中俄西段边界线走向。2004年10月14日,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17],确定两国以来长期争议的黑瞎子岛阿巴该图洲渚地区的归属问题。2005年4月27日和5月31日,中俄两国最高权力机关分别批准了该协定。2005年6月2日,协定在双方互换批准书后正式生效。《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的签署和生效,标志着4300多公里的中俄边界线走向全部确定。[18]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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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1. ^ 费彦诚《中俄边界谈判史——从尼布楚条约到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7
  2. ^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 [2016-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5). 
  3. ^ 蘇聯對華宣言--中華百科全書. [2016-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孫越宣言--中華百科全書. [2016-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8). 
  5. ^ 《张学良口述历史》 作者: 张学良 口述 / 唐德刚 撰写 中国档案出版社 2007年7月版 ISBN 9787801668431. [2016-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6). 
  6. ^ 蒋中正. 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致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52年10月13日
  7. ^ 秦孝仪主编:《先总统 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二十五,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中央文物供应社,1983年
  8. ^ 汪朝光. 1945-1949:國共政爭與中國命運(海外修訂本). 香港中和出版. 2011. ISBN 9789881511959. 
  9.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951號. 民国35年1月7日出刊. 
  10. ^ 《立法院公報》第42卷第11會期第1期 (PDF). 民国42年4月15日出刊. 
  11. ^ 《總統府公報》第388號. 民国42年3月3日出刊. 
  12. ^ 人民网—中俄边境划界内幕(独家报道). www.people.com.cn. [2019-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21). 
  13. ^ 何羽. 《中哈、中吉、中塔边界问题圆满解决的历史过程及其启示》. 福州市福建省中共党史学会: 《党史研究与教学》2012年第一期. 2012年.
  14. ^ 张慧玲. 1991年5月15日 江泽民访问苏联.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年11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1月29日). 
  15. ^ 姜毅. 中俄邊界問題的由來及其解決的重大意義. 《欧洲研究》. 2006年, (第2期) [2016-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0). 
  16. ^ s: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1994-9-3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_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2019-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2). 
  18. ^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谈中国与邻国的划界工作.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1).